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我州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德政发〔2006〕178号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我州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
根据我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总体安排及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总体要求,以及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德宏州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的批复》(云劳社办〔2006〕128号),现将我州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公布如下:
2006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
2006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5%;
2006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对企业工资总量的调控。
各类企业根据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及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适时调整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切实发挥工资指导线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作用。
二○○六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