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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乌海政办字〔2007〕7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
  为健全我市的医疗保障制度,切实做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认真履行国家和自治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的职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医疗保险体系,保障非从业居民基本医疗需求,改善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对试点城市的要求,到今年年底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要达到21万人。现将参保任务分解如下:海勃湾区10万人,乌达区6万人,海南区5万人。市劳动保障部门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负总责。各区负责辖区居民的参保登记、缴费及组织实施工作,并确保居民医疗保险资金按时到位。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学生的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对下达的参保任务,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年终予以考核。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1日-8月31日)。采取各种措施,对参保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制定实施细则和业务流程;召开居民医疗保险启动实施动员大会;对各级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
  (二)启动实施阶段(9月1日-12月30日)。办理参保登记、收费、发放《居民医疗保险证》;落实各项补助资金;确保从10月1日起,参保人员能够正常享受待遇;按要求向国家、自治区报告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进展情况。
  (三)总结完善阶段(2008年1月-6月)。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对各区、各有关部门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继续做好扩面工作,实现应保尽保。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市2007年为民所办十件实事之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负实责,切实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区、各有关部门务必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抓紧实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广泛宣传,争取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参与。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和民心工程,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确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实施。
  (四)强化管理,严明纪律。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医疗保险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定点医疗机构要规范行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二○○七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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