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乌政办发〔2006〕67号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防范公共安全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利益,做到对重大地质灾害的预警和突发时的及时有效应对,现将《乌兰察布市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一日
乌兰察布市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使我市地质灾害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乌兰察布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地质灾害与地质灾害应急
(一)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的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下的。?
(三)地质灾害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
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
1.临灾应急:出现地质灾害临突险情后,即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预灾避险行动称为临灾应急。?
2.灾害应急:发生地质灾害后,即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称为灾害应急。?
二、地质灾害应急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一)地质灾害应急组织机构?
1.大型或特大型的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出现后,市人民政府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必要时邀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领导小组亲临领导。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国土资源、发展和改革、民政、水利、卫生、公安、交通、气象、通讯、财政、安监、经济、旅游、商务、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和部队的负责人组成。?
2.中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出现后,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灾情出现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
3.小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出现后,灾情出现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4.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为临时机构,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与灾害出现地的对应部门共同开展应急工作。?
(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1.办公室?
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办公室,办公室按属地管理原则,设在市和旗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局长和旗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兼任。?
主要职责:根据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负责实施、协调并督促、落实、监督检查各项应急等工作;负责有关新闻报道、接待慰问及信息、联络等指挥部的各项日常工作。?
2.紧急抢险救灾组?
由旗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牵头,部队和公安、建设、水利、市政、供水、燃气、电力、林业、旅游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抢险队伍抢救受灾人员,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避灾,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已发生的灾害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抢修或保护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组织专业施工队伍,修建必要的抢险工程,减缓或排除险情。?
3.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
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民政、交通、水利、气象、建设、农业、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上报险情或灾情,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抢险救灾应急防范对策、措施。?
4.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由卫生部门牵头,经济、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实施灾区疫情预测,开展灾区饮用水源,食品等的检查、监测;开展健康教育、环境消毒和除害灭病工作,及时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紧急免疫,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流行和食源性疾病的爆发。?
5.治安、交通和通讯组?
由公安部门牵头,武警、交通、铁路、通讯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疏散灾民、保障灾区交通干线及通讯设施的安全,打击各种违法活动。?
6.基本生活保障组?
由民政部门牵头,财政、商务、保险、物价工商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维护物价的相对稳定,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灾民的转移、临时安置及死难者善后等工作。?
7.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财政部门牵头,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民政、建设、交通、铁路、水利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应急资金、物资的分配、下拨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8.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
由发改部门牵头,建设、水利、交通、教育、农业、林业、畜牧、电力、通讯、国土资源、武警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讯、电力、供水、供气、水利、交通、校舍等设施,指导灾区修得损毁的农田、林业和农作物救灾种子调配,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和生产、生活及教学秩序。?
三、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反应
(一)中、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反应?
1.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应急反应?
(1)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所在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组织调查和做出应急处理;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所在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24小时之内报告市人民政府,同时抄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组织调查和做出应急处理,并将详情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
(2)地质灾害所在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中、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抢险救灾工作,转移受灾群众,安排好灾民的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2.市人民政府的应急反应?
(1)市国土资源局及有关部门迅速了解灾情,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厅报告,预测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并提出应急工作的建议。?
(2)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的严重程度召开有关部门会议,通报灾情,部署救灾工作,协调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3)市人民政府视情况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协调救灾工作。?
(二)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反应?
1.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应急反应?
(1)地质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所在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迅速做出反应,调查核实灾情,做好救灾工作,按程序视具体情况启动本级应急预案。?
(2)地质灾害发生后,当地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先行组织自救、互救工作,采取紧急避让和抢险救灾措施。?
(3)地质灾害发生后,当地政府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迅速报告灾情,大型灾害12小时内,特大型灾害在6小时内,将灾情和发展趋势报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并抄报有关部门。?
2.市人民政府的应急反应?
(1)市人民政府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并进入工作状态,视灾情程度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统一指挥救灾工作。?
(2)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召开会议,听取灾情汇报,部署救灾工作,向重灾区派出工作组,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厅报告灾情,对特大型的地质灾害请求自治区人民政府紧急支援。?
(3)市人民政府协调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迅速调集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四、抢险救灾应急保障
(一)在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应急工作中,根据处理灾情的需要,旗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紧急调集人员和调用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备,必要时可以在抢险救灾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等措施,对应急工作中产生的争议应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二)在抢险救灾的应急工作中,临时调用单位或个人的物资、设备及占用房屋、土地等,事后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造成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当切实落实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防范措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灾物品、器械等物资储备落实到位。?
(四)实行地质灾害调查制度。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状况进行调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内,乡镇、苏木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对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编制防灾预案,确定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等,加强实时监测,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发生险情要及时处理和报告。?
(五)要把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应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所需资金并保证足额到位。?
(六)要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和人员落实,定期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应急处理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
(七)要对公众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五、其它
(一)地震和洪水引发的地质灾害依照相关的规定处置。?
(二)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定相应的本地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三)本预案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四)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