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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府办发〔2006〕7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鄂尔多斯市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和市委一届七次会议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紧紧围绕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这条主线,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狠抓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的监管,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使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显著增强,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防范体系,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流通,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全市“一会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基础建设,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

1.建立健全组织体系。2006年我市将举办全区两个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第三届中国•内蒙古国际草原文化节和首届成吉思汗国际旅游文化节,这是一次集中展示我市两个文明建设成果和鄂尔多斯形象的良好机遇。各旗区、各部门要从打造“平安鄂尔多斯”、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高度出发,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特别要探索建立苏木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成立苏木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旗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主动服务,通过整合现有监管资源,把分散的监管力量集中起来,提高工作效能。

2.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修改完善现有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制度,尤其是食品安全责任考核评价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范围,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各旗区人民政府要按照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原则,确保责任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和投入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3.探索农村牧区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从规范流通渠道入手,积极探索农村食品安全供应网络建设,引导城镇大型超市向农村牧区市场配送安全食品,鼓励大型连锁经营企业通过控股、参股、加盟等多种形式整合乡村超市和经营门店,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延伸安全食品供应网络。加强监督网络建设,调动农村牧区群众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构建旗、乡、村三级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逐步形成以当地政府部门为主的食品监督员队伍、以基层力量为主的食品协管员队伍和以社会力量为主的群众监督员队伍。健全食品信息网络,运用计算机技术搭建信息网络平台,建立信息数据库,做到信息资源及时传递共享,为科学监管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

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2006年自治区已把我市列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各旗区要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和“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广粮油、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三个行业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的应用,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质量档案、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将食品生产经营户的违法行为全部记录在案,并进行分类、分层次、分重点监管。对于信誉较差和问题比较突出的食品生产经营户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并根据违法事实和具体情节予以严惩,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5.加强综合评价体系和安全预警应急机制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问题突出的食品和确定的重点品种开展检测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进一步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1.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继续开展农药、兽药、渔药残留的例行监测和抽检工作,开展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申报工作,加大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力度,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行农药销售登记备案制度和销售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特殊用药专柜,销售人员持证上岗。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使蔬菜农药残留有害物质得到有效控制。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围绕优势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创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严格按照《畜禽屠宰网点发展规划》审批新建定点屠宰场(厂),建立《屠宰许可证》年检制度,加强对定点屠宰标志牌和肉品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的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加强畜禽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确保上市畜禽产品安全。加强检验检疫体系建设,健全兽药质量标准监察体系和兽药残留检测体系。

2.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以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为基础,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日常监管为重点,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重点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和馒头、粉条、豆腐、豆芽等散装食品的整顿规范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乌审旗地产食品“穿衣戴帽”工程的经验,所有地产食品必须统一标示,包装上市,包装袋上必须明示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营业执照号、卫生许可证号和执行标准等相关内容,严禁未包装和没有标示的地产食品及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市场。

3.抓好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以实施商品市场食品准入工程为切入点,以行政执法、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食品监管机制为基础,以抓好食品流通企业质量追溯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努力做到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经营行为规范、商品质量合格。强化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牧区等重点地区的监管,加强上市食品质量监测工作,适时通报、公布食品质量监测信息,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流通环节的主渠道实施有效监管。

4.抓好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全面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推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在学校开展食品卫生检查员试点工作,重点加强对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大型企业食堂、婚丧活动聚餐、城乡结合部和景区景点食品经营场所的专项整治,做好“一会两节”和节假日期间景区食品卫生监督和卫生保障工作,积极预防和处理食物中毒事件并按要求和程序上报。

5.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开展豆制品、乳制品、熟肉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水产品等与广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食品的专项整治,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年终进行综合评价。开展塑料再生包装袋和再生餐巾纸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细化整治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力争前半年见到实效。

6.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旗区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创建“食品放心一条街”和“食品放心超市”活动,积极开展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并按评定结果分类制定监管方案,强化对食品行业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

7.加快食品检测体系建设。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开展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状况调查,充分发挥现有检测机构的作用,加快资源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完善检验检测体系,特别要加强检测信息的沟通,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测。各旗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对食品检测工作的投入,进一步落实检测经费,配套完善检测设备。

8.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各旗区、各部门要不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既要当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员”,又要成为引导企业规范发展的“指导员”,成为促进企业发展的“服务员”,不断壮大我市食品产业,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

1.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旗区、各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宣传,明确宣传重点,采取送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入农户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宣传科学消费观念,切实提高消费者自身的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要组织各成员单位定期编发食品安全简报,向社会广泛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积极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强正面引导,表扬规范操作的食品企业,曝光反面典型案例,公布举报打假电话,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2.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培训。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相关人员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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