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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2006-2008年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总体规划》、《赤峰市“十一五”农田防护林建设总体规划》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2006-2008年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总体规划》、《赤峰市“十一五”农田防护林建设总体规划》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2006-2008年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总体规划》、《赤峰市“十一五”农田防护林建设总体规划》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赤峰市2006-2008年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赤峰市“十一五”农田防护林建设总体规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建设任务
  目前全市耕地1244.8万亩,现有农防林42.3万亩,保护农田349万亩,保护率为28%,其中水浇地的保护率达到60%。“十一五”期间规划新造农防林7.8万亩,更新改造农防林7.6万亩,其中水浇地新造农防林4.6万亩,更新农防林4.3万亩。使农田保护率达到34%,水浇地达到72%。
  全市公路长度1万公里,其中适宜绿化路段9400公里,已绿化6304公里,占适宜绿化的67.1%,未绿化3108.8公里,其中国道402.1公里,省道166.8公里,县道686.7公里,乡道1852.2公里,计划在三年内完成绿化任务。
  二、工作措施
  为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各旗县区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两项建设任务涉及的交通、农业、林业、土地等部门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密切配合,林业部门负责规划、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农业、土地部门负责办理农防林征占地手续,交通部门负责公路绿化的组织实施。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区范围内的地块列入工程计划,并争取多方项目资金投入两项建设,确保建设资金和工程质量。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同时,实施必要的封禁措施,落实专人保护建设成果。
  三、其他事项
  为确保公路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就两项建设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资金到位、施工质量、管护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
果进行通报。对年度任务完成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对进度慢、质量差、管护责任不落实的单位给予批评,对发生质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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