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锡林郭勒年鉴》(2006卷)编纂工作的通知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锡林郭勒年鉴》(2006卷)编纂工作的通知
锡署办发〔2006〕5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中直、区直各部门,各驻外机构:
? 《锡林郭勒年鉴》是年度综合性大型工具书,是我盟扩大宣传、招商引资的重要媒体,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做好《锡林郭勒年鉴》(2006卷)编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鉴编纂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锡林郭勒年鉴》(2006卷)编报任务。
? 二、各入编单位要及时抽调政策水平高、文字能力强、熟悉业务工作的人员参与本单位年鉴的编纂、报送等各项工作,并保持编纂队伍的相对稳定。
?三、各入编单位文字资料要写成条目形式,并打印一式两份(附软盘),经单位主管领导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06年4月10日前报送盟党史地方志办公室年鉴编辑部。
联系人:李志军、乌达巴拉,联系电话:8222337、8223487 传真:8224519
?? 附:《锡林郭勒年鉴》编纂要求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锡林郭勒年鉴》编纂要求
? 一、入编单位
? 盟委、人大工委、行署、政协、纪检及其组成部门,军队、武警、森警、法检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行署驻外办事机构,金融保险机构,资产管理机构,盟直企业、事业单位,各旗县市(区),国家和自治区驻锡单位及其他入编单位。
?二、记录时段
? 《锡林郭勒年鉴》(2006卷)记载全盟各行各业自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主要工作内容。除个别条目为说明因果、背景或沿革,适当点明事件发端或可能产生的后果外,原则上不跨越时段。
三、供稿要求
?(一)条目构成
? 条目由条头(〔 〕内标题)、条文、撰稿人三部分构成。条头标题要求简明扼要,不用修饰词语,各部分内容需完整齐全。
?(二)领导名录
? 盟级单位、盟直各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群众团体、双重领导单位、大中专院校、厂时间(限于2005年),女性、少数民族需标注。
(三)概况概况为综合条目,主要记述本部门、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主要职责等内容。
(四)基础条目
? 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记述2005年主要工作情况,包括发生的新事、大事、要事,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因果关系、重大影响等,一事一条。
(五)人物
? 主要收录盟、厅、局级(含)以上模范先进人物(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单位、奖项及获奖时间等,并提供其业绩简介);相关单位提供国家、自治区党代会、人代会代表、政协委员名录等。
(六)大事记选择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具有重大影响的新事、大事、要事、特事等专条编写。记述国家、自治区及盟主要领导的重要活动,应着重记录所解决的问题。
四、彩版要求
? (一)盟委、人大工委、行署、政协、纪委、锡林郭勒军分区等需提供国家、自治区级领导视察工作的图片及文字说明。
? (二)党政机关形象宣传。着重宣传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和业绩。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发挥彩版直观、形象效能,快捷传递信息,增加宣传效果。
? (三)各旗县市(区)发展、改革情况。着重宣传各地区资源优势、政策优势。各地政府(管委会)要积极组织参与,宣传知名企业和名优土特产品,突出地方经济发展的特色。
? (四)企事业概况。各企事业单位,包括合资、私营企业,凡在我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取得一定成绩、创造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均要积极入编。
? (五)锡盟名品、名牌。实施名牌战略,突出地方特色,向外界推介锡盟名牌产品。
彩版的文字、照片及版面安排由年鉴编委会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