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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利用邮资信封提升我区对外宣传形象意见的通知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利用邮资信封提升我区对外宣传形象意见的通知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利用邮资信封提升我区对外宣传形象意见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05〕1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驻市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邮资信封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相互交流的重要媒介之一,有着较高的文化内涵、广泛的传播途径和宣传作用。统一使用邮资信封对我市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对外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软环境,提升城市知名度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充分利用邮资信封提升我区对外宣传形象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字〔2005〕12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六月十四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关于充分利用邮资信封提升我区对外宣传形象意见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5〕126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邮政局《关于充分利用邮资信封提升我区对外宣传形象的意见》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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