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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



锡署办发(2005) 41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锡林郭勒盟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规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全盟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锡林郭勒盟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


  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为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增强全社会抵御艾滋病的能力,避免艾滋病给人民健康及我盟经济带来不必要的危害,依据《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和《内蒙古自治区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随着全球艾滋病、性病的迅速传播,我国艾滋病病毒感染率已呈逐年大幅度上升趋势,进入快速增长期,内蒙古自治区呈低发流行状态。我盟2001年报告1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外省献血员),由于监测手段相对落后、监测人群有限,目前尚不能明确艾滋病和性病在我盟感染的准确状况。?
  为做好艾滋病、性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盟委、行署成立了盟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使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目前我盟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形势不容乐观,个别地区对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长期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吸毒、卖淫、嫖娼等高危行为在短期内难以根除,防治宣传教育力度不够,防治基础和技术力量薄弱等现象仍然存在,给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再来一定难度。为此,我们必须把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工作作为一项刻不容缓、复杂而长期的艰巨任务,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并实施综合治理,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创造安全的卫生环境。
 ? 二、指导原则?
  (一)政府负责,加强部门合作与社会参与,齐抓共管。?
  (二)预防为主,加强宣传教育,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 (三)突出重点,加强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注重实效。
? (四)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强督查,严格执法,综合评价。
  三、总体目标 ?
  全盟建立起各级政府领导、相关部门配合和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体系,普及群众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逐年控制疫情上升的势头。到2010年,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全区相对较低水平,性病年发病率呈下降趋势。
? 四、工作任务 ?
  (一)建立健全领导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体系。?
  各旗县市(区)建立由政府(管委会)领导负责和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参加的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领导组织或协调会议制度,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预防控制工作体系。?
  2005年,各旗县市(区)把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工作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立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和必需设备,落实防治措施和专项经费,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督查防治工作完成情况。
 (二)全民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
  1、2005年,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城镇达到75%以上,农牧区达到45%以上,高危人群达到80%以上;到2010年,在城镇达到85%以上,农牧区达到60%以上,高危人群中达到90%以上;在戒毒所、监狱、劳教所被监管教育的人员中达到95%。?
  2、全盟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初级中学入学新生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发放率达100%。要将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纳入学生健康教育课程,2005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开课率均达到100%。?
  3、2005年,全盟各级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宣传媒体要将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工作纳入计划,做到定期刊播有关艾滋病、性病、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和节目,每月刊播不少于两次,以后逐年增加。?
  4、2005年,宾馆、饭店、歌舞厅、美容美发、公共浴池等营业性服务娱乐场所应备有相关的宣传材料,同时将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纳入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内容;车站、机场等流动人口聚集的地方,应定期组织开展防治知识的宣传,并开设固定的宣传专栏。
? (三)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2005年,积极争取艾滋病项目,在高危人群(吸毒、卖淫、嫖娼、同性恋者)、孕产妇中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以后逐年扩大检测范围。?
  (四)建立健全艾滋病、性病监测、检测系统,力争做到准确、及时地分析、预测全盟疫情及流行形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建立和完善艾滋病、性病服务体系。?
  1、2005年,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一步完善艾滋病病毒初筛实验室,设立艾滋病、性病检测咨询中心,提供健康咨询服务。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始逐步建立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具备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的能力。?
  2、2005年,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设立艾滋病、性病防治专科,各旗县市(区)要配备防治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的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
  3、采供血机构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和《全国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工作规范》要求,建立供血质量保证系统和监测系统,确保采血、用血安全。坚决取缔违法采集血液或原料血浆点。  4、有计划地开展对医疗保健、卫生防疫人员艾滋病、性病诊断、治疗、预防和咨询等知识培训,并纳入继续医学教育内容,全盟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艾滋病、性病专业知识培训率达100%,确保所有旗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能为艾滋病、性病患者提供规范的诊断、治疗、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所有苏木(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规范的艾滋病、性病咨询。从2005年开始,艾滋病和性病防治、监测、健康教育要纳入社区服务网络,逐年完善服务网络。
? (五)开展高危人群行为干预活动。?
宾馆、饭店、歌舞厅、美容美发、公共浴池等营业性服务娱乐场所要采取适宜的形式宣传推广使用安全套。卫生、工商、宣传、旅游、文化等部门要大力宣传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公益广告宣传。
? (六)加强性病疫情报告和管理。
? 2005年性病疫情漏报率降至20%以下。
?  五、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综合性预防和控制措施。?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艾滋病、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中,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督促检查本地区及有关部门防治计划、规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要成立由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的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领导组织,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办事机构,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对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当、隐瞒疫情、玩忽职守造成艾滋病传播和流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综合治理。?
  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推动艾滋病、性病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各级、各类新闻宣传单位要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列为宣传的重点之一,认真加以落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把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部门要保证艾滋病、性病防治经费及时到位;卫生部门负责开展艾滋病、性病疫情监测与管理,组织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技术指导、宣传和培训,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司法部门负责协助卫生部门对在押罪犯和劳教人员进行艾滋病、性病监测和宣传教育工作;公安部门依法打击和取缔卖淫嫖娼、吸毒和非法采供血等活动,配合卫生部门开展高危人群艾滋病、性病疫情监测及防治工作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负责在全盟大中小学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的普及教育,并纳入教师培训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在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组织开展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的公益广告宣传,在育龄人群中开展性安全教育和防止艾滋病、性病传播的宣传教育与咨询服务;工商管理部门要加强市场管理,要求娱乐服务场所公开张贴和摆放艾滋病防治宣传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对服务行业人群艾滋病、性病监测工作;交通部门要对广大旅客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民政部门负责解决因艾滋病致贫的家庭和个人的医疗救助及困难补助,发动和号召全社会关心和帮助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解决参保职工中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的医疗保险、待遇,提供就业服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血源性生物制品质量进行监测管理,对艾滋病、性病医疗机构有关预防和治疗药物的检查;工会、团委、妇联等社会团体负责对职工、青年、妇女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的普及教育,维护职工、青年、妇女中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合法权益;红十字会要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农牧业部门协助卫生部门在农牧区开展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工作;商务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资企业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宣传及咨询服务工作;旅游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加大旅游景点服务人员和游客的宣传力度;文化、体育部门结合科教、卫生、文化“三下乡”和全民健身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活动。
 (三)确保防治经费的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拓宽筹资渠道,加大对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必要的药品采购、健康教育、人员培训、疫情监测、防治工作的经费。各级财政要设立艾滋病、性病防治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合理安排防治经费,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严格依法管理。?
  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加强对危险行为的干预措施,严厉打击贩毒吸毒、卖淫嫖娼和非法采供血等违法犯罪活动,倡导健康生活。?
  严格按照《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措施要求对血液及其制品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阻断艾滋病病毒经采供血途径传播蔓延。强制推广使用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加强医疗用品消毒工作,防止艾滋病医源性传播。
? (五)加强专业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
  在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检疫、性病防治和采供血机构作用的基础上,强化艾滋病、性病防治的功能,充实艾滋病、性病防治专业队伍,不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加强艾滋病、性病防治的技术和设施装备,科学地建立艾滋病监测哨点和规范的初筛实验室,逐步使艾滋病监测、性病防治与医疗、采供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机构形成覆盖全盟的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网络。
? (六)积极开展多边合作。?
  根据我盟实际情况,吸收、借鉴和推广国内外在艾滋病、性病防治上的科学技术和成功经验,加强与国际、国内的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和援助,同周边地区建立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合作关系。
? 六、考核与评价?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精神,认真落实本地本部门的规划和实施方案。通过自查、抽查、中期考评和期终考评等办法,对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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