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乌海分局加强春节后煤矿复工期间安全工作建议的通知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乌海分局加强春节后煤矿复工期间安全工作建议的通知
(乌海政办字〔2007〕15号)
区人民政府,市府各有关部门:
春节过后,随着天气转暖,各地方煤矿开始陆续复工。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未经批准的煤矿擅自复工建设,同时要督促各煤矿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吸取辽宁抚顺老虎台煤矿特大透水事故教训,突出抓好水患、瓦斯等重点安全隐患的防治工作,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进一步做好煤矿复工后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乌海分局关于加强春节后煤矿复工期间安全工作的建议》(乌煤安函字〔2007〕1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3月12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一并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乌海监察分局关于加强春节后煤矿复工期间安全工作建议
乌煤安函字〔2007〕15号
乌海市人民政府、阿拉善盟行政公署、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春节已过,天气渐暖。各地区放假煤矿个别已经复工,大部分煤矿也将陆续复工。鉴于春季气候变化导致井下有害气体异常、自然风压变化的特点,以及矿井复工阶段由于管理和技术措施不当造成事故多发等因素,提请各地区要加大煤矿有毒有害气体灾害和透水灾害等事故的预防。为了保证煤矿顺利开工和安全生产,我局对煤矿安全工作提出以下具体建议,请各地区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一、严把煤矿复工关,严防复工期间有毒有害气体、瓦斯等灾害事故发生。凡要求复工煤矿,必须制定严谨的复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逐矿指导,现场监督,在保证井下通风系统恢复正常,井下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同意恢复施工作业。
二、恢复地下生产决不能一哄而上,行业主管部门应视自身的技术力量和煤矿的实际情况而定,保证指导与监督到位,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三、严格执行矿井隐患排查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应组织力量逐矿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问题的煤矿督促其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监督其抓紧实施;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区,责任落实到人,严防出现漏洞。
四、根据今年雨雪较大的气候情况和整合矿井(包括一些单井技改矿井)普遍存在的与被整合矿井或附近关闭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相互贯通的情况,提前做好矿井防洪、防透水工作,必须在雨季到来之前,完成井上下防洪坝和防水密闭构筑工程。对没有探水设备的煤矿决不允许复工,坚决做到有疑必探,杜绝重特大洪水淹井和透水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五、要继续加大复工矿井的管理力度,对新建矿井、技改矿井,坚决杜绝边技改(新建)边生产现象的发生。
六、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领导,要保证煤矿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健全,责任到位,否则,不能允许复工作业。
七、要做好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的监督工作,防止私挖乱采造成不必要的伤亡事故。
总之,2007年煤矿安全工作任务十分艰巨,4、5、6月份又是重、特大事故高发期,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力争全年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工作稳定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