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2006――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规划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2006――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规划的通知
通政办字[2007]41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卫生局制定的《通辽市2006―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卫生 社区 服务机构 建设 规划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检委办公厅,驻市中区直有关单位。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一科 2007年3月20日印发
通辽市2006―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
机构建设规划
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目标的基础之一。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对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体现社会平等,人人公平享有基本卫生服务,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建设规划。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状
社区卫生服务立足社区,服务居民,具有就近方便、成本低廉、功能合理的特点,是城市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的基础,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期间,我市以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为突破口,努力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一是促进了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部分厂矿企业、社会和基层医疗机构重新整合资源,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的38.7%。二是促进了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我市共有街道办事处26个,社区144个,现已建立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33个,其中已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个,占街道办事处的61.5%;已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1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办率达81.3%。现有社区卫生工作人员429人,平均每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2人,初步形成了分工协作、双向转诊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三是为了加强管理,更好地协调各方面力量,市政府成立了“通辽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局成立了“社区卫生建设工作推进办公室”,由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防治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快推进,全面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水平。四是社区卫生人员素质明显提高。举办了为期两年的全科医师和全科护士培训班,并参加了国家级考试,66.9%的社区医护人员参加了培训。五是社区卫生服务功能逐步完善。开展了社区门诊、家庭出诊、家庭病房、家庭护理等便民利民的医疗护理服务。群众的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等卫生和保健问题能在社区得到解决,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得到加强。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干预,对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疾病进行了管理和健康指导。六是科尔沁区通过创建活动于2005年荣获“全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示范区”光荣称号。
虽然我市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及人们传统就医意识的影响,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地区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重视不够。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改革缓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覆盖率还比较低。二是社区卫生服务配套政策落实不够充分;部分地区没有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房屋和设备经费;没有按要求给予相应的补偿。三是社区卫生人员队伍结构不合理,全科医师和管理人才缺乏。四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政策还没落实到位。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保障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创新体制,完善机制,努力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全面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政府领导,部门支持,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调整和控制卫生资源的配置与增长,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蒙中西医并重,集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服务模式,做好健康促进工作。
(三)主要目标
1、我市现有街道26个,社区144个。其中科尔沁区11个街道,74个社区;开发区2个街道,3个社区;奈曼旗2个街道,8个社区;库伦旗1个街道,7个社区;科左后旗2个街道,9个社区;开鲁县1个街道,6个社区;科左中旗1个街道,6个社区;扎鲁特旗1个街道,10个社区;霍林郭勒市5个街道,21个社区。
2010年,通辽市主城区人口将达到72万,霍林郭勒市区人口将达到14万,其它各旗县政府所在地人口也将达到6万,预计将成立街道39个,社区220个。其中科尔沁区20个街道,126个社区;开发区2个街道,5个社区;奈曼旗2个街道,10个社区;库伦旗2个街道,10个社区;科左后旗2个街道,12个社区;开鲁县2个街道,12个社区;科左中旗2个街道,10个社区;扎鲁特旗2个街道,12个社区;霍林郭勒市5个街道,25个社区。
到2008年底,全市完成18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4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任务。2010年底,完成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社区卫生覆盖率达到100%。
2、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内涵建设,在我市基本建成配套政策落实、服务网络健全、人力配置合理、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理规范、筹资渠道畅通、适应社会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
3、制定双向转诊的临床标准、实施方案及有关管理规范。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指导患者合理转诊并提供相应便民服务,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转患者能够在就诊流程等方面提供一定方便,并将康复期患者及时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4、初步建立较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医院支持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鼓励大中型医疗机构在职和退休的优秀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兼职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60%在社区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师接受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或规范化培训;80%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护士、预防保健人员接受过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社区卫生服务基础知识培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负责人接受过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行政管理与业务技术培训。开展全科医师培训工作,到2010年培训全科医师500名,每万名居民至少有2名全科医师从事社区卫生服务;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蒙中医执业医师。
5、实现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功能,完成以下工作,向“六位一体”功能齐全方向发展。
开展卫生信息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规定收集、报告辖区有关卫生信息,开展社区卫生诊断,建立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状况的建议。居民健康档案建卡率达80%以上,7岁以下儿童、60岁以上老人和8种常见病患者建卡率达90%以上,健康体检率达80%以上。
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逐步形成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健康教育职责明确,社区居民卫生健康基本常识知晓率达到95%。
开展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疫情报告和监测,协助开展结核病、性病、艾滋病和其他常见传染病以及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预防控制,实施预防接种,配合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法定传染病报告率100%。
开展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筛查,实施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掌握社区居民的总体健康状况、疾病流态势及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制定社区健康促进规划及实施计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35周岁以上患者首诊测血压比例不低于90%,60岁以上的老年人高血压规范化管理率不低于85%。
开展精神卫生服务工作。实施精神病社区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
开展妇女保健工作。提供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开展妇女常见病预防和筛查,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不低于95%。
开展儿童保健工作。开展新生儿保健、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保健,协助对辖区内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指导,计划免疫接种率不低于95%。
开展老年保健工作。指导老年人进行疾病预防和自我保健,进行家庭访视,提供针对性的健康指导。
开展残疾康复指导和康复训练工作。
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工作,发放避孕药具。
协助处置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培训,要求基本掌握疫情报告、医学观察和病历排查、转运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完成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6、建立规范化的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体制
(1)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规划,完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技术等要素的行业准入制度,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需依法设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均需依法取得执业资格。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事故防范。市卫生行政部门明确社区卫生服务的各类业务技术工作的具体内容、操作规范、考核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明确奖惩制度。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公示制度,每半年至少公布一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有关服务、管理、价格等方面的信息;卫生行政部门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德教育;使用统一的门诊处方、病历和专用收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按规定书写并妥善保存病历等各种服务记录资料。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收费标准,主要收费项目及药品价格必须公示,接受居民和有关部门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制定防范和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严禁超范围行医。
7、建立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行政管理体系。
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进行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同时报上一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通过报纸、电视等有效途径进行公示。
各旗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市卫生局制定《通辽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考评细则》,每年将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考评,对年度评估不合格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吊销执业许可证或取消医保定点单位资格等滚动式管理措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指导,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与建设
(一)设置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合理,从选址是否便利、覆盖区域人口范围是否适当、地段防保是否相符等方面进行评估。每3-5万居民或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内设立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按3-5千人口范围设置,90%以上居民从住所步行10分钟内可以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建设经费来源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求环境温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积不能小于1000m2,社区卫生服务站面积不能小于150m2。
我市现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17个,大多数都未达到国家新的规定标准,需要通过改扩建达到标准。房屋造价按照自治区社区卫生规划标准,新建房屋每平方米按1200元计算,每个中心需要投入120万元,每个站需要18万元;对于维修扩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平方米需要700元计算,每个中心需要投入70万元,每个站需要投入10.5万元。配备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所需基本设备投入,每个中心需50万元,每个站需要30万元。
社区卫生机构建设资金采取单位自筹、政府投入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方式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由国家和自治区财政立项解决,我市被自治区列入2008年完成项目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由国家、自治区、地市和旗县区四级政府按照2:1:1:1的比例投入,于2010年前完成。
四、完善配套政策,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卫生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发展规划,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准入标准、管理规范、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负责监督管理和对医护人员的培训。
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安排社区基本建设投资。
财政部门要调整卫生经费的支出结构,按社区卫生服务人口安排社区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所需工作经费。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安排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备更新等方面的启动经费和人才培养、健康教育经费;按国家规定安排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卫生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研究制定有利于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财政经济政策。
编制部门负责制定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引导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治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之间形成有效的双向转诊机制。
工商物价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价格体系。规范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的名称、服务内容,合理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收费标准,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民政部门要把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指导各地进行社区建设和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把支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考核和表彰模范街道、居委会和社区服务中心 (站)的重要条件。帮助城市优抚对象解决在参与和享受社区卫生服务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给予政策和经济上的扶持。
人事部门要支持和指导卫生行政部门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研究建立全科医师资格标准,制定在职人员培训规划,完善继续教育规章制度,形成育人、选人、用人一体化机制,吸引优秀卫生技术人才在社区工作。
教育部门要支持和指导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以毕业后医学教育为核心的全科医学教育体系。重点培训在职人员,培养技术骨干,加强全科医学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与培训。要逐步开展全科医师继续教育,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管埋人员队伍的培训,满足不断发展的社区卫生服务需要。
规划与建设部门在新建或改建城市居民居住区时,要把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纳入建设规划。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在制定和落实人口计划、推行优质服务等方面,积极支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目录》,满足社区居民用药需求,保证群众就医安全。
残联负责会同卫生部门制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抓住机遇、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健康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