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创建全国农村牧区蒙医中医工作先进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创建全国农村牧区蒙医中医工作先进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字[2007]27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我市已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为全国蒙医中医工作先进市创建单位。现将通辽市创建全国农村蒙医中医工作先进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卫生 工作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检委办公厅,驻市中区直有关单位。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一科 2007年3月5日印发
通辽市创建全国农村牧区
蒙医中医工作先进市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建设单位的通知》(中医药办发(2006)146号)要求,为了实现创建全国农村牧区蒙医中医工作先进市的目标,进一步提高农村牧区蒙中医药服务水平,促进蒙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蒙医中医事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以创建全国农村牧区蒙医中医工作先进市为契机,加强蒙中医医疗机构基础建设,大力开展蒙中医药知识与技能规范化培训,提高农村牧区蒙中医药服务水平,满足广大群众对蒙中医药的服务需求,发挥蒙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优势,更好地为农牧民健康和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提高蒙医中医药机构服务功能。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市蒙医研究所,使之成为综合服务功能强、蒙医药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现代化综合性蒙医医院。加快旗县市区蒙医中医医院改造建设和设备更新,使之成为农村牧区蒙医中医工作的龙头。加强苏木镇卫生院蒙医中医科室和药房建设,开设2个以上蒙中医专科,蒙中药品种达到60种以上。嘎查村卫生室配备必要的蒙医中医人员或能应用蒙中医药适宜技术的乡村医生,80%以上人员达到或相当于中专水平。
(二)提高蒙医中医药队伍素质。利用农村牧区蒙中药人员培训网络,以旗县市区蒙中医院为基地,开展苏木镇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蒙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到2009年底,全市所有苏木镇卫生院蒙中医药人员培训率达80%,适宜技术使用率达到60%以上;嘎查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培训率达60%,确保每个嘎查卫生室有1名蒙医中医或能蒙中会西医的乡村医生接受培训,并能熟练掌握和使用蒙中医药适宜技术。通过培训,使农村牧区蒙中医药人员能够较好地运用蒙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挥蒙中医药传统疗法和非药物疗法简、便、廉的优势,更好地为农牧民健康服务。
(三)发挥蒙医中医药作用。突出蒙中医药的特色优势,通过政策倾斜、增加投入等方式,重点建设具有良好发展基础的蒙医中医领先学科,切实提高蒙中医药的学科建设水平。发挥蒙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强化蒙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优势,积极开展蒙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三、任务和步骤
各级人民政府承担发展蒙中医药事业的责任和任务,把蒙中医药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成立创建工作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安排部署全国蒙医中医工作先进市创建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创建目标。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农村牧区蒙中医药事业3―5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探索建立农村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新机制。加强对农村牧区蒙中医药人才骨干和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的培训,注重培训的正规化、系统化。
(一)准备阶段(2007年1月―3月)。成立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组织编写蒙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教材,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培训阶段(2007年4月―6月)。市卫生局举办师资培训班。充分发挥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和市蒙医研究所的龙头作用,有计划培养蒙中医药人才和适宜技术。每个旗县市区选拔3―5名基础理论扎实、业务能力强、语言表达能力好的蒙中医药人员参加培训,作为旗县师资力量。各地以旗县蒙中医院为培训基地,举办农村牧区蒙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班。每个旗县培训不少于60人次。
(三)实施阶段(2007年7月―2008年12月)。一是加强蒙中医药机构建设。按照填平补齐、改扩建为主的原则,对各级蒙中医药机构进行建设,突出特色,注重内涵,强化管理,提高综合服务功能。二是广泛征集和推广蒙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面向自治区,面向各级蒙中医药科研、医疗机构和社会蒙中医药力量,依托蒙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调动蒙中医药各级学会的积极性,挖掘整理蒙中医药传统疗法和诊疗技术。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针对广大农牧民群众的防病治病需求,重点筛选安全、有效、便捷、适用的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有针对性、多途径、多方式、多层次的进行推广应用。三是实施名牌战略,打造名院、建设名科、培养名医。各级蒙中医药机构的业务人员中,蒙中医、药、护等专业技术人员要达到60%以上,做到“院有专科、科有专病、病有专药、药有专医”。积极开展蒙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的临床研究,大力推进蒙中医药科技创新,加强蒙药新制剂及新药的研发与利用。通过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进一步完善蒙中医药三级农村服务体系,推动农村蒙中医药工作的快速发展。
(四)自查落实阶段(2009年1月―2009年8月)。市人民政府牵头,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旗县市区蒙中医创建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查看蒙中医药人才培养、医疗质量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情况。对未落实或未达标的内容落实责任,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五)总结评审阶段(2009年9月―2009年10月)。进行全面评估,总结上报,申请终期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从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的角度,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把创建蒙医中医先进市工作抓紧抓好。
(二)政策支持。各地要高度重视蒙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始终坚持蒙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把蒙医中医先进市创建工作与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与继续医学教育、乡村医生培训、考核、注册工作相结合,适当提高蒙中医药在合作医疗中的报销比例,拓宽蒙中医药实用技术的应用范围。
(三)加大投入。对蒙中医药事业发展采取鼓励政策,各级政府实行蒙中医药事业费财政预算单列,蒙中医药事业费增长比例不低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
(四)健全激励机制。对蒙中医药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积极,有失职行为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罚,以促进蒙医中医先进市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通辽市创建全国农村牧区蒙医中医工作先进市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2、通辽市创建全国农村牧区蒙医中医工作先进市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
附件:1
通辽市创建全国农村牧区蒙医中医先进市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道尔吉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孙小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白力军 市卫生局局长
沙丽萍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 刘兰英 市财政局副局长
武金德 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立元 市人事局副局长
于云凌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程国基 市药监局副局长
赵布和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布仁巴图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副院长
齐双山 市蒙医研究所所长
李英华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伟琴 开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吕占芳 奈曼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孟庄子 库伦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马砚春 扎鲁特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吕永成 科左后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薛 静 科左中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宫大勇 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佟新民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通辽市创建全国农村牧区蒙医中医先进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卫生局中蒙医科。
主任:沙丽萍(兼)
副主任:王文斌 联系电话:821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