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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宣传提纲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宣传提纲的通知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宣传提纲的通知

京劳社资发[2007] 122 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宣传提纲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贯彻《通知》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宣传提纲》的口径,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注重效果,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普及工作。

附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宣传提纲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七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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