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参加市政府办公会议人员规定的通知
京政办发[1981]1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参加市政府办公会议人员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革命委员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办公会议是市政府进行集体领导决定全市及各方面政府工作的重要会议。会议讨论市政府各委、办、局及各区县提出的问题,一般都有一定程度的保密性。而且有些问题,需经几次反复研究,才能作出决定。在作出决定之前,也不便于向外扩散。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意见,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是市府各委办主管该项工作的正副主任、市属各局的正副局长及各区县正副区县长(革委会正副主任),并应在会前认真研究该项业务及实际情况,以便于在会议中能认真讨论问题,集思广益,作出正确决断。必要时,可带一名助手参加,但需事前向市政府办公厅说明。
北京日报社、新华社北京分社、北京市广播事业局(包括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要求派人参加办公会议,以便了解情况,进行宣传报导,是合理的,但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是部主任以上的领导同志。
特此通知
一九八一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