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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制定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制定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吉市政办发〔2007〕18号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制定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制定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实施意见



吉林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进计划,自2007年秋季起,我省普通高中将进行新课程实验。为保证我市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制定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7]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是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领域的一次深刻变革,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深刻认识新课程实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新课程实验的目标、内容和结构,科学把握新课程实验的有关要求和实施程序,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稳步、有序进行。

二、建立组织机构,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领导

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实行市、县(市)区和学校三级管理,行政、科研和教研三位一体的组织管理模式。

市政府成立吉林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市新课程实验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领导。要组织学校全面实施课改方案,指导学校逐步建立起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学校管理制度,研究解决课改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总结经验,稳步推进工作。要鼓励校长和教师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大力提倡校际协作,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解决课改实验中出现的新问题,推进课程改革实验的顺利进行。

三、贯彻落实吉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

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制定的《吉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试行)》所提出的各项实验任务和各项课改政策,坚持积极稳妥的基本原则,坚持课程改革的正确方向,积极进取,鼓励创新,探寻做好实验工作的有效方法。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稳定,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要加强领导和指导,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创造具有吉林特色的课程改革经验。要注重研究新课程带来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总结,改进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经费投入。

各县(市)区要根据普通高中课程实验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项经费,以确保新课程的实验宣传、教师队伍建设(包括培训)、课程资源配备、实验推进等所需的经费支出。要切实采取措施,根据新课程需要改善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整合现有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同时还要根据省定标准进行校舍建设和改造,配备仪器和图书等办学设备设施,以满足新课程教学的需要,加快改善全市普通高中的整体办学条件。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要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4〕65号)要求,根据新课程实验的实际需要,合理调整普通高中学校教师编制,充实专任教师队伍,确保新课程中的必修课及选修课所需的各类师资特别是新课程中新开设学科任课教师的编制,开齐科目,开足课时。

(三)开展高中新课程实验培训工作。

各县(市)区要借鉴我市义务教育课改和高中课改实验先行省市的经验,根据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统筹规划,认真组织好教师参加省市组织的普通高中新课程知识培训、学科培训和教材培训等各级各类培训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以省培训规划和日程安排为基础,制定我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培训规划和各阶段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将新课程培训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范围,构建以信息技术为载体的培训资源库,将各方面多层次人力和其他资源进行整合,按照新课程标准,编写教学课件脚本和教学案例,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开发成教学课件。要充分依托“教师网联”加快教研、培训网络和教学资源库建设步伐,逐步形成面向我市所有普通高中的现代化教研培训网络。

(四)充分挖掘课程资源,建立课程资源共享机制,统筹规范普通高中新课程资源建设工作。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确定普通高中新课程用书,保证教学需要。要根据省要求规范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选修课程等课程资源建设,建立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合理安排普通高中课程资源开发利用。各学校要遵循高效、协调与共享的原则,积极开发课程资源,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因地制宜,充分挖掘,有效利用校内现有课程资源,大力加强校际之间及学校与社区的合作,补充校内课程资源的不足,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选课需求,形成区域性的学科中心和实践基地,推进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均衡发展。要高度重视新开设的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程,提高高中现代化教学水平。

(五)建立高中课程改革共享区和实验样本校联系制度,区域推动课改工作。

以省新课程实验样本校为龙头,加强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新课程实验实施中的问题,发挥样本校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中的骨干带头、示范、辐射作用。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市直高中由市教育局联系)进一步建立课程改革联系人制度,做到分片负责,及时解决课程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六)专项督导,及时反馈。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纳入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专项督导评估工作。要建立完善的评估督导制度,特别要加强对学校按规定开设课程、安排课时、使用教学用书等方面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确保每一所学校都能正常有序地开展新课程实验工作,推动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健康发展。

(七)做好舆论宣传与发动工作。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功能,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向高一新生及家长、社会宣传介绍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背景、内容、意义等,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赢得社会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实验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各项目标的实现。



附件:吉林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吉林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杨金顺  副市长

副组长:王鹏飞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佟剑秋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王彦增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戴明芳  市教育局副局长

于海波  市教育局副局长

马文良  市发改委副主任

于  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钱大吉  市编办常务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副局长于海波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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