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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吉林省四方坨子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关于建立吉林省四方坨子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关于建立吉林省四方坨子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1980年12月21日吉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批准设置吉林省四方坨子人民检察院,作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派出机构。



198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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