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达市府办〔2007〕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最近一段时间,全国相继发生了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堤溪大桥“8・13”垮塌特别重大事故,山东省新泰市华源矿业公司“8・17”河岸决口、溃水淹井事故灾难,山东省魏桥创业集团铝母线铸造分厂“8・19”铝水外溢伤人事故,多起重特大事故和因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蒙受严重损失,教训十分深刻。今年以来,经过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努力,全市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事故总量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较大事故时有发生,反映出一些地方和企业思想上重视不够、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事故隐患依然大量存在,预警机制不够健全,安全生产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7〕2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7〕75)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抓好党的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10月15日召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保持高度敏锐性,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达州、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性,深刻认识搞好此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政治意义,要把党的十七大会议期间的安全工作作为近期头等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紧张起来、行动起来,围绕着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重点和中心任务,紧密结合实际,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全力以赴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做到万无一失。要切实转变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企业、深入实际,抓基层,抓细节,抓持久,把安全生产工作做细做实,对隐患较多、安全状况不稳定的企业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抓好防灾避险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化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溶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川府发〔2007〕40号)的要求,全面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要负总责、亲自抓,针对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政策措施,组织加强安全防范,落实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责任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组织力量深入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近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逐级检查,确保层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和工作岗位。
三、加强协调配合,严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吸取最近全国发生的一系列事故的教训,把防范自然灾害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位置上来。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预防和救助体系,组织各有关部门加强水库、涵闸、堤防工程设施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除险加固。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发布各类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及社区、乡村防灾避险的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工矿企业要认真分析周边自然环境对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的影响,全面落实防汛、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击等措施。对受水库、河流等威胁或与塌陷区、废弃井口联通的矿井,要立即采取修筑堤坝、开挖沟渠、填实废井口等疏堵措施,防止地表水倒灌井下。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密切与气象、防汛等部门加强联系,协调配合,及时掌握汛情水情预警预报信息。存在洪水淹井隐患的矿井,在暴雨期间要立即停工撤人,不得进行井作业。要进一步完善灾害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配备抢险救灾需要的各种排水设备、物资和队伍,加强灾害事故抢险的演练,确保抢险救灾工作能够及时到位,努力减少水害事故损失。隧道施工企业要做好地质预测预报,加强对岩溶隧道监测,所有水隧道要有充足的防排水设备和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建筑施工企业要制定落实防坍塌、滑坡和洪水、泥石流等袭击工地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四、狠抓隐患治理,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具体措施,是防范重特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务必将安全生产这件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务必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批示,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不断提高各类企业和全社会的安全保障水平,大幅度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使和谐社会建设得以扎实推进”的要求,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力量对各行业领域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重大隐患及时根治。对限于客观条件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落实监控责任,提出治理计划,落实治理步骤和具体时限。要广泛发动群众,动员各方力量查找和治理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级管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通过对典型事故的深入剖析,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要突出抓好煤矿隐患排查,抓好“3+2”工作(即:“瓦斯治理工作、推进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加“水患专项整治、开展地方政府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督查”),严防瓦斯、火灾、水患、冒顶等事故,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加强技改、新建、扩建煤矿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已关闭煤矿的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要继续强制推行井工矿机械通风和采石场中深孔爆破,严密防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坍塌、坠落、透水、窒息、物体打击等事故。加强对尾矿库的监测监控,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病险尾矿库要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冶金企业要深刻汲取今年初以来发生的钢水、铝水倾覆外泄等事故教训,切实加强起重、吊运、高炉等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严格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护,严防发生伤害事故。
要全面查找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隐患。要严把化工新建、改扩建项目竣工投产关。要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非法使用氯酸钾制作烟花爆竹。督促中石油、中石化落实在我市勘探天然气及深加工项目的安全措施,防范高压油气井发生井喷或失控。各级建设、交通、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私制、私藏、销售、使用劣质火工品的违法行为。
要组织开展在建及已投入使用的桥梁、隧道、建设施工项目安全大检查,按照“全面调查、重点排查”的要求,对桥梁技术状况进行评估,建立公路桥梁、隧道安全数据库,加大资金投入和危桥改造力度,加强通行、使用管理。对现有危桥和新发现的危桥,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车辆通行方案,严重危及通行安全的桥梁必须封闭。
要认真排查整治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于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小企业、小作坊的火灾隐患,要全面做好文化娱乐、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医院、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工作;各级安监、教育、卫生、消防等部门要集中开展一次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大检查,严防拥堵、踩踏、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
五、紧盯薄弱环节,深化以“十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专项整治
各地、各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深化扎实地开展以“十项行动”(关闭整治小煤矿行动、煤矿瓦斯治理行动、道路交通“反双超”行动、水上交通“救生衣行动”、水电建设项目专项整治行动、火灾隐患整治行动、平安旅游整治行动、铁路道口整治行动、进出市通道整治行动、川东北石油天然气开采应急演练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改善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特别盯住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地方和企业,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不走过场。交通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和桥梁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检查和督查工作。公安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防范遏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专项行动;消防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治理小企业、小作坊“三合一”“多合一”重大消防隐患,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严防发生火灾事故。铁路部门要继续进行第六次提速沿线安全环境、道口专项整治。河市机场要组织开展机场安全检查和反事故征候、反违章操作活动。水利部门要加强防汛工作,抓紧治理病险水库,打击非法挖沙。农业部门加大老旧渔船控测检验和淘汰力度,加快配备渔船通讯和自救设备,加强拖拉机牌照管理。安监管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做好必要的协调服务工作,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工作。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停业整改的要坚决停业,该退出的要坚决退出,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确保党的十七大期间安全生产。
六、加强值班备守,认真做好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各有关部门要协助地方政府、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搞好企业预案与地方政府预案的衔接。要加强应急队伍、救援物资和装备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制的机制。要完善事故信息报告和应急救援体系,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预案,在第一时间报告和开展自救,有关领导和人员要按照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做到靠前指挥,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各地、各部门对发生的事故,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庭)原则,从安全制度建立、责任落实、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认真调查处理,总结事故教训,要紧紧抓住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大隐患不放,细化措施,加大力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要依法严厉打击瞒报谎报行为,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支持和引导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部署,及时报道党和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举措,宣传和推广安全生产领域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继续坚持重大安全隐患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告。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期将对我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查,届时要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办发电〔2007〕38号和本通知情况一并进行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于9月20日前报市安委会。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