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凉山州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凉山州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凉府办发〔2007〕7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和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利用涉外场所对我进行渗透、破坏和情报窃密等活动,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我州社会政治稳定,经州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凉山州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织机构
主 任:蔡光阳 州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庞 勇 州政府副秘书长、凉山国家安全局局长
成 员:刘 锋 州发改委副主任
日黑莫日作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跃民 州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
周 斌 州商务局副局长
李 进 州旅游局副局长
苦建华 凉山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马 岚 州工商局副局长
陈晓东 州房管局副局长
蒲 杰 凉山军分区政治部宣保科科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凉山国家安全局内,由苦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联席会议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四川省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管理条例》及其《实施意见》和国家、省、州关于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涉外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推动我州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和水平,有效解决涉外建设项目前期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从源头上杜绝涉外建设项目漏报、漏审带来的安全隐患和各种不良后果,达到保核心、保要害、保安全、保稳定、保发展的目的。
(二)指导、督促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对下列范围的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进行审查:
1.境外非政府组织及其代表在我市的办公、住宿场所;
2.邮政枢纽、电信枢纽以及涉及国家安全的重要信息网络;
3.距离国防科研院所、军工生产单位、军事通信设施以及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500米以内的涉外建设项目;
4.距离党政机关、军事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机动通信部门等重要单位300米以内的涉外建设项目;
5.距离有线通信(含数据通信)机房、移动通信机房、卫星通信地面站100米以内,距离通信地缆管道10米以内以及处于微波通信主瓣方向的涉外建设项目;
6.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包括外国及港、澳、台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办公、生产、住宿场所;
7.接待境外人员的各类星级宾馆饭店、写字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
8.涉外销售、租赁、转让的房产;
9.其他重要涉外活动场所。
(三)组织开展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和组织对开展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重要性的认识。
(四)及时研究我州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和解决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一)凉山国家安全局职责。
主管全州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的审查和管理工作,对各类涉外建设项目依法开展审查和检查,对违反《四川省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管理条例》及其《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处罚。组织协调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全州涉外建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涉外建设项目审查的相关工作。
(二)州发改委职责。
在对涉外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时,应审核该项目是否已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对没有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州国土资源局职责。
对于有限制要求的土地,在土地出让、转让、划拨、租赁中应设定相关限制条件。对于在安全限制距离范围内的土地或用于涉外用途的土地,以及出租、出让给境外组织及个人的土地,事先必须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核,并从严把握。
(四)州规划和建设局职责。
1.加强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提供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及变更情况。在确定党、政、军和涉密机关周边以及国防科研院所、军工生产单位、重要通讯枢纽、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等周边的土地规划用途前,应征求国家安全机关的意见, 并根据国家安全机关的审查意见提出有关限制条件。特别是对在安全限制距离范围内土地,事先必须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核,并从严把握。
2.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在对各类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时,应明确所建项目的性质,属涉外建设项目的,应将国家安全事项审查作为前置审批条件,在下发选址意见书前要会同国家安全机关联合进行选址审查。
(五)州商务局职责。
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提供涉外商务活动和境外投资企业等相关情况信息。在对涉外建设项目进行核准、备案、年检时,应审核该项目是否已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对没有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的项目不予受理。
(六)州旅游局职责。
在对全州涉外宾馆、饭店进行评星定级和复核工作时,应审核宾馆、饭店是否已进行了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并将国家安全机关的审查意见作为星级评定及复核的重要依据。凡没有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或未达到国家安全事项审查要求的宾馆、饭店,一律不得从事涉外经营活动。
(七)州工商局职责。
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提供有关涉外经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相关情况信息,在办理涉外企业工商登记注册时,应审查该企业住所和经营地址是否已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对没有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的不予受理。
(八)州房管局职责。
在办理涉外销售、转让、出租的房产手续前,应通知业主到国家安全机关办理涉外房产审查手续,并根据国家安全机关对于该房产的审查意见确定是否办理有关手续。凡安全限制距离内的房产一律不得涉外销售、出租和转让。
(九)凉山军分区政治部职责。
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通报驻州部队周边涉外商务活动和境外投资企业等相关情况信息,指导、督促驻州部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四川省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管理条例》及其《实施意见》。协助联席会议办公室对驻州部队宾馆、饭店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凡没有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或未达到国家安全事项审查要求的宾馆、饭店,一律不得从事涉外经营活动。
四、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联席会议主任或副主任召开。
(二)各成员单位要在联席会议上通报本部门、本单位当期办理涉外建设项目有关方面的相关工作情况。
(三)联席会议召开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会议简报。
二??七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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