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
凉府发〔2007〕24号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今年3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川府函〔2007〕59号文)(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措施,对加快我州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很强的指导性。现就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加快发展我州农业机械化,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我州农业机械化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我州农机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农机总动力达到110.14万KW,农机原值达到8.36亿元,机械耕作、机械播种、机械收获、机械提水、机械脱粒、机械运输、机械加工、机械植保等主要农业作业机械化水平大幅提高。同时,我州农业机械化总体水平还很低,还不适应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需要,影响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主要问题是:一是地方投入不足,与中央、省加大对农机的投入形成较大反差;二是基层服务体系不健全,全州610个乡(镇)中,仅有144个乡(镇)设有农机管理推广机构,管理人员仅215人;三是发展很不平衡,河谷沟坝地区与山区差距正在拉大;四是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水平还很低,机械耕作的负担面积仅为耕地面积的15%左右;五是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基础还很弱,提灌设施老化严重,田间道路建设缺口资金过大。对于这些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有清醒的认识,并努力加以解决。
二、进一步明确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积极组织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全面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发展农业机械化要坚持四项原则:因地制宜、经济有效的原则,保障安全、保护环境的原则,市场导向、政策扶持的原则,全面推进、协调发展的原则。
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全州农机总动力达到155.47%kw,年均增长9%,由2006年占全省农机总量的5.16%提高到6.35%;安宁河流域宽谷地区农业生产耕整地、播种、栽插、收割等主要环节的综合机械化水平在“十五”的基础上提高12个百分点,2018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其余地区提高10个百分点,202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
三、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农业机械化发展观
一是要以人为本。发展农业机械化的主体是农民,要切实尊重农民的意愿,从农民最需要、农业劳动最繁重,人、畜力作业成本最高的关键环节上,引导、调动农民购买农业机械和使用农业机械作业的积极性,减轻劳动强度,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二是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自然、经济、地理条件和生态特点,区分轻重缓急,抓好主要作物、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的农业机械化生产。河谷沟坝地区要重点发展高性能的水稻、小麦收割种植机械和大中型耕整地机械;二半山区要优先发展玉米、马铃薯的种植、收耕、加工机械和中小型耕整地机械;高山地区要优先发展农副产品初加工和农村运输机械;金沙江河谷及水果主产区要优先发展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和果园翻耕地机械;烟叶生产区要优先发展烟地耕整起垄、育苗、机电灌溉、烟叶烘烤等机械;城市郊区和蔬菜主产区要优先发展蔬菜种植机械。三是要注重效益。提高农机的作业效率和经济效益,降低农业机械的作业成本,让提供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和被服务的农民都能切实感受到发展农业机械化给他们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使农业机械发展有原动力。四是要优化资源配置。大力培育农业机械中专区作业市场,充分利用本地和外地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盘活本地存量以吸引外地增量,以外地增量促进本地存量的挖潜、更新、升级。“十一五”期间要重点引导本地农民进行稻麦收割、农村运输、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的升级换代,大力引进外地高性能的水稻插秧机和育秧技术,形成比较成熟的水稻机械化插秧市场;大力引进烤烟、甘蔗、花卉等高附加值作物生产机械,实现农业的高效发展。
四、建立正常的农业机械化投入机制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大扶持农业机械化的力度,建立以国家投入为导向、农民和农业经营服务组织投入为主体、社会投资为补充的农业机械化资金投入体系。要对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引进、示范、推广、培训等给予资金支持。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农用机械应该享受的补贴要确保足额到位。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烟田基础设施建设、粮食生产基地建设、扶贫开发、生态环境建设、土地治理、金土地工程、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等项目中,要广泛采用农业机械化技术,特别是要把机耕道、农村机电提灌站等公益性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列入重点建设内容,加大投入比例。对农机研发、生产、维修、流通、物流行业、农机化服务组织、农民购机和开展农机服务等应给予信贷支持和政策优惠,农村小额信贷要重点向农民购买小型机具倾斜。州、县市从事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和农机教育培训工作所需的装备、基地建设等投入,财政要按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安排;对基层农机推广、安全管理等从事公益性单位人员的工资和工作经费要予以解决。
五、完善壮大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
一是要完善基层农业机械化服务组织,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服务”的要求,理顺体制。对承担公益性职能的乡镇农机管理机构,要做到人员工资到位、工作经费到位、福利保险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队伍稳定。西昌、会理、会东、德昌、冕宁等农机拥有量较多的县市应做到每个乡镇配有1-2名农机管理人员,其余县也应分片区或有重点地落实农机管理人员。经营性的基层服务组织要按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经营专业化、形式多样化、服务社会化的要求,进一步放开、搞活。二是要利用机械、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通过联合、租赁、承包和股份合作等形式,建立农业机械化专业服务组织,扶持农机合作社、农机租赁公司、农机中介组织、农机专业协会、农机专业大户和农机经纪人。三是要加速培育农业机械化服务市场,鼓励开展跨区域的作业及其它形式的市场化、社会化服务。州农机局要牵头组建好农机作业协会。四是要加强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建立高效、灵活的农业机械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制度,及时提供信息服务。
六、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化科技支撑体系
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和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推广,建立具有相应特点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示范基地。州农机局要积极向省争取在我州建立安宁河宽谷地区省级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并根据我州地貌立体、气候多样、作物种类多样的特点,建立若干个不同类型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凉山机电校和各县市农机培训校(班)在农业机械化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中的作用,大力培养农业机械化专业技术人才,搞好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推进农业机械化科技进村入户工作,宣传普及农业机械化科技知识。各级政府要把对农民农业机械化技术人员的培训与农村劳务输出培训项目结合起来,并安排必要的培训经费。
七、加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各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条例》和国家农业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农机产品、农机作业、农机维修、农机安全使用等管理制度和标准,并应用指导工作,使农业机械化发展步入法制管理和保护的轨道。
八、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州政府决定成立以分管州长为组长,农办、发改、财政、税务、金融、工商、公安、交通、质监、科技、农业、水利、农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机械化领导小组。各县市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要把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的工作日程,实行目标考核。要及时研究解决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完善扶持政策和措施,促进我州农业机械化事业健康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