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巴府办发[2007]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据气象资料显示,二OO七年巴河流域属中等偏高洪水年,从巴河流域暴雨洪水特性分析,巴河区域性暴雨洪水特性明显,局部河段有可能出现偏高洪水或大洪水。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防办一定要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认真落实各项防汛抗旱预案,要以临战状态,抓好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根据市委,政府的要求,特对今年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工作作出如下紧急通知:
一、要进一步增强防汛抗旱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暴雨和高温等极端天气不断增多,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和强度明显上升。据气象、水文对今年洪水趋势分析预测来看,今年渠江水系主要控制河段属中等或中等偏高洪水年,同时受西太平洋副热带控制,今年有可能发生夏旱和伏旱。针对今年极端异常气候和我市防洪工程标准低、病险工程多、水库病险严重、山地灾害损失严重、城市防洪能力偏低、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任务重等现状,今年防汛抗旱形势不容乐观,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增强防汛抗旱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早部署、早安排、早准备、早防范,全力以赴、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物资投入到防汛抗旱工作中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要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各项防汛抗旱措施落到实处
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放在第一位,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要确保城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完善城镇防洪应急预案。要把各项防御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户。一遇洪水,首先要对巴中市区和三个县城等中心城市警戒水位以下的居民,果断地撤离到安全地带,确保不漏一人。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防洪指挥部门要及时使用防洪警报,危险区的群众接到防洪警报要有组织地撤离到安全地带,确保城镇居民特别是警戒线以下城镇低洼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要确保巴河、通江沿河集镇和农户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县(区)要落实领导、落实专人直接到沿河险情最重的集镇和村组,组织群众预防灾害,抗洪抢险,确保安全度汛。特别是要全力以赴抓好风滩、双滩、高坑电站库区移民的防洪度汛安全,决不能因人为因素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对新建水电站、水库涉及移民安置的,必须以移民安置为重点,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第一要务,移民安全度汛必须完善应急方案。移民安置未做好的在建水电水利工程不得蓄水,不准竣工验收,不准发电运行。
要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交通部门对水上的船只和客货码头,要全面进行监护,安排专人值班,在洪水期坚决禁止渡船,禁止采砂,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水上船只安全。要加强河道漫水桥管理,洪水期间严禁车辆、行人冒险通行。
要确保水利工程安全。所有水利工程特别是病险水利工程,要落实专人昼夜值班守护,加强灾情监测和预报。对病险水库安全隐患严重的区域,要组织好群众做好随时疏散撤离到安全地带的准备,确保万无一失。所有水库、水电站汛期蓄水不得超过汛限水位,主汛期要千方百计采取一切措施留足库容。水库管理单位要服从上级防汛指挥部的调度指令,最大限度地发挥削峰、错锋等防洪作用。
要严格监控地质灾害的发生。各县(区)、有关职能部门,乡镇、村组干部,对易发地质灾害的地段,要组织安全监察人员昼夜监察值班。对隐患特别严重的地区,要首先让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市所有的煤井和非煤矿井一律在暴雨洪水期间停止施工作业,井下人员要全面撤离,确保职工和矿山安全。
要确保道路交通等重点基础设施安全。交通、电力、通讯等部门要加强值班,组织好抢险队伍,对灾情造成交通、供电或通讯中断的,要组织人员紧急抢修,确保通讯畅通,供电正常,交通通畅。对全市所有的在建工程,要加强安全监控,加强安全值班,落实好安全责任和措施,确保人员、机械设备及工程安全。
要确保学校和其他群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目前,各级要对学校和群众聚集场所普遍进行一次防汛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先坚决停止使用并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学校和公共场所的安全。
要确保城镇和农村用水安全。针对我市先旱后涝,洪旱交错的气候特点,要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立足抗旱夺丰收,防汛保平安。在抓好农村抗旱工作的同时,要特别抓好城市以及农村场镇的抗旱工作,要解决人民群众用水困难,用水安全问题。
总之,要对所有暴雨洪灾和干旱可能造成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都要加强监测,加强守护,加强防范,加强预报,加强整改,确保安全。
三、要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
各县(区)的党政“一把手”是防汛抗旱第一责任人,要亲自上阵负总责,抓好整个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挥。县(区)党委、政府的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既要落实好防汛抗旱的紧急任务,又要把自己分管工作的防汛抗旱任务落实好。当前,必须抓好“六落实”:一是重点河道、重点城镇、重点水库电站要分别落实行政领导责任,落实专人负责移民安全转移;二是防汛物资要落实。在重点段和部门要储备抢险物资,各县(区)物资部门要落实储备防汛物资的任务,市县(区)防办要储备防汛抢险必要设备;三是抢险队伍要落实。各中小型水库、重点电站及重点城镇重点险工险段要组织抢险队伍,要搞好预演预练;四是防汛预案要落实。各地要按国家防总的防汛预案大纲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预案;五是防汛指挥系统建设要落实。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防汛调度监测指挥中心建设,保证汛期测报准确,指挥有序、有效;六是汛值班责任要落实。防汛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和防办要加强24小时值班,要畅通信息渠道,要按程序及时准确、传递、处理汛情、险情和灾情,确保防汛抗旱万无一失。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