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巴府办发[2007]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今春以来,全市火灾形势十分严峻,无论是火灾起数还是死亡人数,都比去年同期大幅度增长。1-3月,全市共发生火灾219起,伤3人,死亡3人,直接财产损失138万元,火灾死亡人数已排列全省第三。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今年火灾防控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为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2007年春季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动员,大力开展春季防火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春季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期。能否做好春季防火工作,既左右着全年火灾形势的稳定,又决定全年消防工作能否有一个良好的开局。各级各部门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持巴中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研判本地春防工作面临的形势,统筹谋划,科学安排,充分动员各部门、各系统、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迅速行动起来,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依托消防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景区等活动,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在电视、广播、报刊和宣传栏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确保社会公众能经常听到、看到并了解到春季防火安全常识,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火安全意识,筑牢春防工作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强化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春防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要明确政府主要领导是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层层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下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消防安全职责和工作任务,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安全工作网络;要建立起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认真执行政府决策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强化社会消防管理,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春防期间,凡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或一个月内连续发生3起死亡火灾事故的,事故发生地的县(区)人民政府要向市人民政府做出书面检查。
三、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开展火灾隐患整治是春季防火工作的重点,也是稳定火灾形势的关键。各地要在去年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公安部3月28日“关于加强春季防火工作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巴府发[2006]33号)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春防期间尤其是“五一”黄金周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要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集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以下简称“三合一”建筑),城市社区和农村多户聚居大院为春季防火重点检查对象。其中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解决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以及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在公共区域和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擅自改变防火、防烟分区,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等问题;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解决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以及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等问题;“三合一”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解决在生产、储存、销售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以及在生产、储存、销售非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未设置防火墙、未安装防火门、未按要求设置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条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社区和农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解决义务消防组织不健全,柴草杂务堆码无序,电线私拉乱接等问题。“五一”黄金周期间,各地要组织公安、旅游、交通、文化、消防等部门,对旅游景点、车站码头、文物古建筑等,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节日安全。
四、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全面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
近年来,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市农村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由于农村幅员面积大,农村经济水平相对落后、人口居住散乱、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交通不便等特点,导致全市农村消防工作投入难、预防难、施救难等问题仍然相当突出。从今年1-3月全市火灾起数来看,农村火灾起数已占整个火灾的65%以上,许多农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的繁荣稳定和农民的致富奔康。因此,各地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 15号)为契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农村消防组织建设、装备建设、制度建设和消防水源建设,做到灭火基础设施、火灾预防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要积极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示范村”活动,建立健全农村消防管理制度,重点抓好农村五户以上大院和群众聚居村寨的火灾防治工作,充分依托农村防火“三长一制”工作模式,逐步完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长效工作机制。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村村通电视”、“村村通网络”工程建设,结合各地季节性火灾特点规律,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方式,加强对农村妇女等重点用火人员和老、幼、残、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春防期间,各地要组织开展一次以农村易燃易爆场所、卫生院、寄宿制学校、五户以上聚居村民住宅为重点的春季农村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切实消防火灾隐患,保障农村消防安全。
五、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单位消防安全诚信机制
各地要将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积极开展单位消防安全诚信评估,通过利用诚信承诺等社会道德杠杆,依靠社会舆论监督体系,推动建立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自律机制。要按照公安部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最大限度地控制和转移火灾带来的风险,降低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
六、针对春季火灾特点,坚决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工作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乡镇义务消防队,要加强执勤备战,落实装备器材的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处于完好状态;落实灭火救援演练,坚持训战一体化,加强夜间、有毒、高温、人员被困等复杂情况下的训练,开展跨区域联合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尤其是抢救疏散人员的实战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迅速出动,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同时,公安消防部门和森林公安部门要牢固树立“家火山火一起防、合力灭”的思想,落实协同作战制度,发挥各自专业优势,明确职责,密切协作,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村进城”。
二○○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