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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7年度安排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7年度安排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7年度安排的通知

阿府办发〔2007〕17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7年度安排》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七年四月三日


阿坝州人民政府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7年度安排

  2007年是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和《阿坝州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州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委八届八次会议、州委九届一次会议精神,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阿坝”主题,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步伐,为促进我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三个跨越”提供法制保障。其工作重点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和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复议制度和机制创新;加强基层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和依法行政工作

  (一)完善依法行政的领导协调机构,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逐级抓好落实。要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度,抓紧建立政府绩效评估制度,科学评估政府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二)州、县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优势,注重依法行政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机结合,重视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进一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要认真落实“阿坝州十大惠民行动”,积极探索和总结公共服务的新经验、新措施,提高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水平。

  (三)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扶贫帮困机制,进一步完善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安全事故、社会稳定方面的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细化预案和操作程序,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提高政府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各县人民政府要对制订的制度及时进行评估,定期调整,切实抓好落实。

  (四)继续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严格按照合法的执行程序,坚持高效便民的原则,定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完善审批程序,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变相恢复已撤销的行政许可项目。

  (五)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工资和津补贴统一发放制度。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预决算等制度,清理和规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制度,进行以评卷审查为主要方式的检查。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努力实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一)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对涉及社会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向社会公布或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有条件的县要建立起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进行合法性论证的制度和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根据各级政府的决策权限,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和决策程序。在本年度县、乡人民政府都应制定本级政府的议事规则,已制定的要严格执行。

  (三)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县人民政府应安排督办机构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以适时调整和改进决策。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三、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建立科学民主立法机制

  (一)科学编制立法计划。要继续扩大拟定立法计划的参与面,充分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立法提案的意见,通过媒体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力求立法计划既符合州委、州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又能及时反映群众的愿望。今年,各县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都应制定出年度计划。

  (二)围绕州委、州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重点,结合我州实际,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坚持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认真开展政府立法工作。力求自治法规草案、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更具体、明确和规范,内在逻辑严密,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切实解决问题。

  四、深化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本年度要对照省公布的省级“三项清理”结果,结合我州行政审批清理结果,进一步搞好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权限的“三项清理”工作,并及时予以公布。

  (二)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透明和公正执法。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联系的行政执法部门,要开展自上而下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做到行政处罚主体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严格控制和减少低效重复的行政执法检查,减少执法层次。

  (三)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要定期举办依法行政法制讲座,定期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本年度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要抓住《纲要》发布三周年的有利契机,运用各种新闻媒体,继续加强对《纲要》和《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宣传。要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重点,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四)州县政府法制部门要完善和落实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细化考核项目,认真搞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五、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一)继续强化政府层级监督。按照《纲要》中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逐年细化,科学定量,并列入政府总体目标,真正做到条款化、标准化和具体化,便于检查督促、审核考评。每年底各县政府和行政部门应向上级政府和行政部门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坚持事前审查与事后备案相结合,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对社会反映存在较大问题的抽象行政行为应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三)认真负责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建立健全适合行政复议工作特点的具体程序和内部工作制度。按《规划》要求,尽快选好、配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保障行政复议必要的工作经费。

  六、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按照积极筹备、条件成熟的原则,有条件地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积极做好综合执法试点工作。

  (二)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和监督工作。搞好上岗前培训。坚持“亮证执法”制度,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执法,确保行政执法程序化、规范化、合法化。

  (三)各县政府要完善和落实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七、积极探索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新机制

  (一)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按照“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各县人民政府要及时处理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解决和调处的民事纠纷,进一步完善信访、调解、裁决、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协调机制。强化纠纷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完善矛盾和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及时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二)大力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创新。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作用。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7号)和全国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行政复议工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行政复议工作的良好氛围;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切实解决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问题,按照《规划》关于县级政府法制机构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不得少于2人的要求尽快落实到位;加强对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核;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创新行政复议办案形式,定期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依法保障行政复议的办案经费,落实必要的办案条件;积极尝试建立行政复议案件信息管理平台,逐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完善信访法律制度。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推动信访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对可以通过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律手段解决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八、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的作用,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州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加强对基层人民政府和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认真分析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现状,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协调、指导作用。

  (二)要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尤其是各县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复议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为政府法制机构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必要的经费、物质保障和支持,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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