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治收费公路收费秩序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治收费公路收费秩序的通知
绵府办函[2007]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收费管理,根据《公路法》、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关于集中清理违规减免特权车人情车车辆通行费的实施方案》(交公路[2006]691号)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对全市公路收费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的
近年来,随着收费公路的不断发展,收缴矛盾逐渐加大。目前,我市偷逃车辆通行费、冲岗、堵塞交通等问题日趋严重,开展公路收费秩序专项整治已刻不容缓。这次整治收费公路收费秩序的目的是: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打击偷逃车辆通行费、冲岗、堵塞交通等行为,强化和规范公路收费行为,优化征收环境,维护和净化征收秩序,提高我市收费公路的还贷能力。
二、整治内容和重点
(一)以《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为依据,按照“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级相关部门各司其职、辖区政府积极参与”的原则,针对目前偷逃车辆通行费、冲岗、堵塞交通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治理。
(二)严格执行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收费范围的规定,认真执行收费政策,杜绝特权车、人情车减免车辆通行费行为。
(三)加强收费系统文明建设,做到“优质服务、文明收费”,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加强内部管理,查处偷吃票款等违纪违规行为。
(四)对冲岗逃费,拒不交费,故意阻塞交通、谩骂殴打收费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秩序的,要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收费公路管理者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及营运车辆,具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营运资格。
三、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此次整治公路收费秩序工作是规范公路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交通、公安、财政、物价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次集中整治工作。
(一)市交通局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成立由路政、稽征、运政和交警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开展收费秩序的整治工作;加大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增强车主的缴费意识。
(二)公安机关要在各收费站派驻警力,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和收费秩序良好。成立协调小组和应急队伍,在集中整治工作期间,不定时、不定期对收费站点进行巡察。及时对恶意冲岗逃费、损坏收费设施逃逸现场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三)财政部门要按照《四川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公路车辆通行费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办法》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格车辆通行费的监督管理。
(四)物价部门要加大公路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设立咨询电话,监督收费标准的执行。
(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妥善处理辖区内收费站点发生的有关事件,维护正常的收费秩序和交通秩序。江油市、安县、平武县要制定措施,对其直接管理的收费公路的收费秩序进行同步整治。
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治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搞好此次收费公路收费秩序的整治,市政府决定成立收费公路收费秩序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亚莲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作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董晓彬 市交通局局长
张 梁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殷德辉 市交通局副局长
蒋代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旭富 市物价局副局长
贺定一 市纠风办主任
朱和安 市交通局纪委书记、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主任
吴 军 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处长
曹 正 交警支队支队长
张学友 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特此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