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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阿府办函〔2007〕1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阿坝州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已经州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二月七日           




阿坝州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6〕5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川办发〔2006〕46号)精神,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州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贯彻执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立足防范,强化主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重基层,打基础,强监管,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努力实现我州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二、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我州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的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高危行业事故多发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中小企业伤亡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建成分级负责、考核科学、制约有力的安全责任体系;立足防范、规范管理、长效监管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高效务实、依法行政、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以人为本、面向社会、讲求实效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信息准确、渠道畅通、反应快捷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形成以行政执法为主体、以社区(村、组)监管为辅助、以现代企业制度为标准、以中介服务体系为纽带、以开放式终身安全教育为手段、以安全信息网络服务为窗口、以安全科技应用为支撑、以科学完善的行政决策机制为保障的新型安全格局,建立起我州安全生产长效监管的战略机制。

  (二)分类目标

  1.各类伤亡事故控制目标

  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全州死亡人数每年下降1%,力争下降3%,到2010年控制在170人内。

  重特大伤亡事故件数、死亡人数:在“十五”期间平均数的基础上,逐年下降。到2010年,我州力争不发生特大事故,重大事故逐步下降。

  2.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控制目标

  到2010年,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督检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

  3.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目标

  到2010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都建立起安全生产执法队伍;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能满足工作需要;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五到位”;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

  4.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目标

  到2010年,通过立法研究及工作实际,逐步制定与《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配套的地方自治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促进我州安全生产工作体系的建设。

  5.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目标

  到201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监管体系、培训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州、县、乡(镇)三级应急救援系统有效运行。

  6.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目标

  到2010年,建立起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信息库,重大危险源实现分级适时可视化监控,重大危险源监控面达到100%,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7.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建设目标

  到2010年,各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基本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

  道路交通:全面推行“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强化管理的新机制。加大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的排查、治理力度,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使通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加大对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取缔无证驾驶、超载、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做到不失控、不漏管,确保正常的行车秩序。遏制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学校: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将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纳入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切实抓好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同时,按照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全面实施“警校共育”活动,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金属非金属矿:强化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加强危险源管理。推动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系统的技术改造,加强对采空区、露天矿山边坡失控等重大隐患的监控管理。设计库容一亿立方米以上或设计主坝高100米以上的尾矿库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推进其它尾矿库逐步安装监控装备。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协查。各县、各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推广行车记录仪和安全监控装备,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运输过程适时监控系统。对危险化学品从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及废弃处置实行全过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民用爆破器材:进一步加强对民爆经营和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落实各管理部门职责。构建行业管理、公共监控、安全监督为一体的民爆行业安全管理体系。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坚持统购分销的原则,加强爆炸物品的源头监控,防止爆炸物品市场的终端混乱。加强对民爆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与操作技能。

  水上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水上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客船的船龄控制,达到使用年限或船检不合格的,一律停止使用或强制淘汰。严格船员管理,船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游船的安全管理,对非法运输行为及时查处,坚决取缔“三无”船舶。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法规,有效整改安全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建筑:建筑主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防范体系,探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惩戒机制,强化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落实施工企业“三大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上岗和违规扣分制度,以人为本,落实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约束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落实建筑施工三级安全教育,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和检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各项整治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消除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各类隐患。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一般性建筑安全事故大幅度下降。

  特种设备:落实全州锅炉、电梯、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含气瓶)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责任制。加强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的安全检验,提高设备定检率。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整治活动,防止全州特种设备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重大危险源监控

  1.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普查、评估、检测、监控等工作的管理职责。

  2.定期对危险源进行普查,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规定,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凡列入重大危险源范畴的,都应予以登记、建档,并将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分布情况、目前状况、监控管理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等报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体系。州、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定期对所辖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情况进行专业监察;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对所属企业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督促企业开展对重大源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制订并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群众监督权力,发动员工查隐患、堵漏洞,保障安全生产。

  4.加大重大事故预警、防范、控制技术及装备等方面的投入,完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技术条件,从硬件上进一步提高重大危险源本质安全度。

  (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1.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每年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普查,经评估列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所在单位应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备案。报告内容包括:事故隐患类别、事故隐患等级、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

  2.行业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风险评估,凡列入重大事故隐患的,督促所在单位制订整改计划、方案,期限整改。

  3.州、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的监察力度,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监控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监管。

  (四)城市公共安全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城市公共安全的监督检查,推动社会应急服务联动机制的建立,用科学的管理机制应对城市公共安全危机。明确建设、交通、质监、公安等相关部门在维护城市公共安全方面的职责,健全城市各级公共安全管理机构。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编制和实施城市公共安全规划,及时对城市重大公共安全隐患进行治理。加强交通、城市消防、水电气“生命线”设施和特种设备等安全检查。

  (五)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1.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及管理制度。

  2.建立州、县、乡(镇)三级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体系,依法加大对有毒作业场所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职业危害的防范措施,加大投入,及时整治职业危害超标场所,改善劳动条件。

  3.突出重点,加强对化工、医药、冶金、建材、矿山等职业危害较严重的行业的监督检测,督促企业不断改善作业场所的劳动卫生条件,对职业危害严重而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依法严肃查处。

  4.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审查把关。所有建设项目必须开展劳动卫生评价,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不符合劳动卫生条件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六)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

  加强对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严把企业的市场准入关,依法整顿或闭关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重点对问题比较集中的中小企业进行整顿,建立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期监管机制。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矿山开采、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的中小企业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鼓励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提供服务。

  全州中小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大对重大危险源整治力度监控,事故件数和伤亡人数比“十五”期间有大幅度下降。

  (七)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通过开展共性、关键性重大安全科技先进技术、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安全技术示范工程的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的科技水平。

  (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建立阿坝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有效整合各类资源,更好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提高政府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1.政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按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州的实际,在“十一五”期间通过建立三大系统来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一是通过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二是通过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应急救援保障系统;三是通过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系统,建立信息共享、预案齐全、防患未然、科学减灾的应急救援防范系统。成立州、县、乡(镇)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立快速、有序、高效的消防、矿山救护等救援队伍,提高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2007年,建成州一级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

  2008年以前,所有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建成。三年内建立起各级和各行业的应急救援队伍。

  2.企业事故应急救援系统

  “十一五”期间,全面建设以企业自身为责任主体的事故应急救援系统。首先从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有关行业和领域着手。到2008年,我州各行业各类企业,不论规模大小,都建立起完善、有效的企业事故应急救援系统。

  (九)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十一五”期间,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信息库、非煤矿山基本情况信息库、重点监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数据库等几大数据库。到2010年,形成以信息正确、渠道畅通、反应快捷为基础的信息化网络体系。

  (十)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机构建设。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认证工作。逐步建立由学校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构成的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的制度化。

  以人为本,探索面向全社会、具有阿坝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形式。以每年“安全生产月”为契机,举办有特色的、有轰动效应的宣传活动,带动全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逐渐向社会扩展,并深入到基层直至每位职工,使安全宣传工作更能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要将宣传贯彻《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贯穿于各项工作中,确保《条例》及其配套规章顺利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建立综合决策机制

  各县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把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有关指标、重大工程项目分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纳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标体系中,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二)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放到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上来。按照国务院302号令和省政府179号令的要求,建立起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装备、经费等到位,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突出抓好基层安全工作,继续推动“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开展“平安县”创建活动,进而创建“和谐阿坝”。

  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旅游、水利、农机、建筑、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等有关行业与领域主管部门应将安全生产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依据《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按照从业人员的数量或危险性大小,建立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主体地位得到落实。

  (三)强化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依法规范各个方面的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搞好安全生产的监管,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标准以及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交通、水利、农机、电力、烟花爆竹、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等有关行业与领域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

  大力推进“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建设,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健全县级以上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完善交通、水利、农机、电力、建筑、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等有专门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对安监人员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安监人员自身素质。健全各项制度,努力规范内部管理,为做好安全监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法律约束、政策导向和行政监管等多种途径,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依法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审核登记、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

  以乡、镇、社区(村、寨)和企业安全监管为重点,建立群防群治、上下贯通、层次分明的安全监管网络,提高安全监管的覆盖面。不断总结,不断探索,走出一条具有阿坝特色安全生产监管之路。

  (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实现建设项目(工程)的本质安全。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器材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对安全产品、安全设备及设施等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制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加快职业安全健康体系(05HS18000)认证进程。

  (六)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国家、省、州、县各级政府、企业及全社会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落实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纳入同级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加大公益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的投入。

  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完善工伤社会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实行浮动费率,严格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考核,提高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缴纳标准。建立矿山、石油化工、建筑等高危行业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加大企业对伤亡人员的赔偿力度,促进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非煤矿山的安全整治以井工开采的矿山和采石场为重点,治理企业重大隐患,使安全生产条件有较大改善。通过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把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的市场准入关。坚决关闭、取缔非法开采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

  2.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建立我州危险化学品数据库,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的分布、数量、周边环境等情况,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实行动态监管。从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入手,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制订事故应急预案,编写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完善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识。结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按照“五整顿”、“二关闭”的原则,责令停产整顿或予以关闭。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

  3.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全力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建立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管制度。推行“交警赶场”的工作方式和授权公安派出所协管交通安全等作法,积极探索疏堵结合的路子,切实抓好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加大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的排查、治理力度,使通车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加大对各种违章行为的查处,重点取缔无证驾驶、违章装载、超速行驶等严重违章行为。严把车辆检测、注册关和驾驶员考试准入关。运用雷达测速仪、酒精检测仪等强化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监控。

  认真贯彻《内河安全条列》,抓好客船、自用船的安全监管工作,搞好重要河段、码头建设和船舶动力提升工作。加强汛期水运安全监控,防止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

  4.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建筑施工主管部门要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把以监督工程实体为主,转变为以考核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自保体系为主。要继续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文明施工活动,加强对基坑垮塌、高处物体坠落和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与安全操作技能。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5.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切实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标准和市场准入条件。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和经销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关闭非法经销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的销售点,严肃查处违反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违法行为。

  6.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各县要完成消防设施建设规划项目,狠抓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认真组织对辖区内各类特种设备的专项安全检查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旅游景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批发贸易市场、学校、医院、车站、码头、宗教活动场所等的消防安全和各类特种设备安全。多个生产经营单位同在一幢建筑物内的,必须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发生。

  7.防雷减灾、升空气球和系留气球灌充施放、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专项整治
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作用,把防雷减灾、升空气球和系留气球灌充施放以及人工影响天气等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范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配合”的管理体系和“各司其责、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采取有力措施,共同做好防雷减灾、施放气球和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工作。

  (八)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加强对各级安全监察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综合执法能力。用两年时间分期分批,完成对州、县两级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到2010年完成对乡镇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对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加强教材和考试题库建设,提高安全培训的质量。

  (九)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加大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和广度,倡导社会化、全员化的安全生产教育,形成从学校到企业,从学习到就业,从家庭到社会的全过程、一体化的终身安全教育机制。坚持面向基层、面对职工群众的方针,普及安全生产科学知识,推广实用安全技术,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化和产业化。

  (十)加强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监督

  加强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充分利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报刊等公共媒体,传播安全生产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五、重点项目(工程)

  “十一五”期间,在政府主导和市场推进下,下大力气解决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以重点项目(工程)的实施,带动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全面实施,把规划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落到实处。

  (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补充和更新州、县二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装备。

  (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阿坝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3个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州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13个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练、通信、信息和技术支撑系统。

  (三)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与监控工程

  在13个县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重点建设1个州级、13个县级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以及重大危险源网络化动态监控系统。

  (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重点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消防等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

  (五)道路交通运输监控系统工程

  国、省道及景区重点道路逐步安装道路监控设备,对所有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监控设备(GPS系统),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时安全监控系统。

  (六)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在现有的州级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建设州级和13个县级节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局域网,并联入广域网;对现有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政务信息系统进行扩容,开发形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数据库和应用系统。

  (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工程

  加强州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中心的建设,建立州级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包括教学楼、电教室、教学设备及生活设施等)。

  上述重点项目(工程)的实施,凡涉及省行业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项目(工程)实施前,要根据本规划编制项目专项规划,提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国家、地方政府、企业三方分别承担的资金筹措方案,确保本规划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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