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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各县人民政府2006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各县人民政府2006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知

宜府发〔2007〕4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各县人民政府2006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国土资源厅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全市通过狠抓国土资源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年初下达的各项国土资源目标管理任务,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宜宾市国土资源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市政府与各县政府签订的2006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经组织对各县国土资源工作进行考核,现将结果通知如下:
一等奖:兴文县人民政府、宜宾县人民政府
二等奖:珙县人民政府、屏山县人民政府、江安县人民政府
三等奖:长宁县人民政府、筠连县人民政府、高县人民政府、南溪县人民政府
希望各县继续发扬成绩,在新的一年里,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全面完成2007年的国土资源目标任务。



二OO七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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