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实施《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实施《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通知
阿府办发〔2007〕4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以下简称《自治条例》)自2006年8月18日公布施行已近一年了。通过近一年来的学习和贯彻,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全州的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重视不够,对贯彻实施《自治条例》重要性认识不充分,工作抓得不力,学习、宣传不深入、不广泛,贯彻实施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配套制度建设抓得不紧,基础性工作做得不细,等等。离我们的立法目的要求尚有很大差距。针对当前存在的这些问题,为了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自治条例》,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学习和贯彻实施《自治条例》重要性的认识
《自治条例》是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权利而制定的,对我州民族、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基本方面都作了法律性的规定,具有法律约束力,是我州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规。她的颁布实施,是我州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更是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享有平等地位、享有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及地方性事务权利的具体体现,对于发展我州各民族人民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加快我州发展,都将有着深远而重大的作用;她是推进我州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我州社会全面进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法制保障,贯彻实施好《自治条例》对于我州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因此,全州各级各部门务必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自治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对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自治条例》重要性的认识,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自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深入广泛地开展对《自治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
《自治条例》的贯彻实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要真正贯彻实施好《自治条例》,首先必须学习好、宣传好,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领会《自治条例》的精神实质,使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准确理解、熟练掌握《自治条例》的各项规定。各级各部门及其领导务必要站在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自治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一是要在《自治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开展深入广泛地宣传活动,在全州范围内掀起学习、宣传《自治条例》的新高潮。二是要将《自治条例》的学习纳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各级各部门公务人员学习《自治条例》,把学习《自治条例》的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州法建办适当的时候组织一次以《自治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普法考试。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贯彻《自治条例》,熟练掌握其基本内容。三是要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部门宣讲骨干的培训。州县司法局、民委要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好《自治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
三、深入调研,进一步加强各项配套制度建设
《自治条例》内容丰富,涉及面广、规定原则。要使其得到全面地贯彻实施,就必须切实加强《自治条例》各项配套制度建设。各县、各部门务必要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出发,充分行使我州自治权利,在深入学习、宣传的同时,紧紧围绕全面贯彻实施《自治条例》的要求,深入研究《自治条例》中与本地实际、与本部门职能职责相关的条款和规定,按照《自治条例》赋予的权利和责任,结合州情和行业、部门的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立法建议或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并围绕立法或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草拟所要规范的内容,提供必要的依据,积极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自治条例》各项配套制度建设打好坚实的基础,以确保《自治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