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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十一五”人才规划》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十一五”人才规划》的通知

泸市府发〔2007〕5号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十一五”人才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泸州市“十一五”人才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泸州市“十一五”人才规划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是实现泸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迫切需要。为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建设一支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顺利实现“工业强市、科教兴市、商旅活市”的战略目标,根据《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人才事业发展形势,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人才开发工作回顾
(一)“十五”期间人才开发工作取得的成绩
1.人才资源总量不断扩大。“十五”期间,我市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初步建成了一支具有一定规模、整体实力不断增强的人才队伍,为我市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根据科学人才观的要求和新的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到“十五”期末,我市人才资源总量达29.5万人(含驻泸单位各类人才2.6万人),每万人拥有人才量614人。其中,党政人才1.4万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11.4万人,技能型人才11.8万人,农村实用人才4.9万人。
2.人才队伍素质有效提高。到“十五”期末,党政人才队伍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1498人,占党政人才队伍总量的比率由“九五”期末的39%提高到81.1%,基本形成了以具有大专、本科学历为主的党政人才队伍。其中,党政人才中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人才大幅度提高,由“九五”期末的52人增加到222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5699人,中级职称的31932人,初级职称的54025人,高、中、初职称人员比例由“九五”期末的4:29:67调整为6:35:59,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结构得以有效改善。全市共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43人、省优专家48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46人、市拔尖人才12人、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131人,全市已建成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3个。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中,236名企业经营管理者通过了中级以上资格认证。农村人才队伍中获得农民技术员以上称号的3130人,占农村人才总量的6%。技能型人才队伍中具有技师和高级技师的6934人,占技能型人才总量的6%。
3.人才培训工作蓬勃发展。“十五”期间,我市加大了对各类人才的培训力度。以提高执政能力为核心,培训党政人才5万人次,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000余人次;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重点,培训专业技术人才13.8万人次;以提高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为目标,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0.8万人次;以提高致富能力为目的,培训农村实用人才32.5万人次,其中,培训农村务工人员15.2万人次;以提高技术操作能力为出发点,培训技能型人才4.5万人次。
4.人才开发体制逐步完善。“十五”期间,我市深入贯彻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人才观,不断健全人才开发机制,人才工作取得长足进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开发“双五工程”,以人才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充分施展才干的良好环境,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积极推进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制定了《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实施意见》及其22个配套文件,建立健全了人才吸引、培养、流动、培训、激励和管理制度,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人才资源开发促进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大了农村人才开发力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干部选任中的民主进一步扩大,加强了以一把手和后备干部为重点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政人才竞争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更加完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务员“凡进必考”,不断完善公务员考录制度,出台了《泸州市市级机关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转任工作的试行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公务员的转任程序。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市已累计在3083个事业单位的46580人中实行了人员聘用制改革,分别占事业单位总数和事业单位职工总数的92%和94%。建立健全人才社会保障体系,加大以收入分配制度为重点的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力度,“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人才开发机制进一步完善。
5.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成效显著。我市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十五”期间,全市共获科技成果奖208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省级科技进步奖46项,市科技进步奖124项,市科技进步管理奖36项。科技成果转化进程加快,经济效益明显,仅市级科技成果奖项目就新增产值30.6亿元。全市专利申请共587件,其中授权专利500件,实施专利技术465件,新增产值15亿元。农村人才开发工作整体推进,全市建立各种协会组织1234个,农业科技“专家大院”6个,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4个,通过推广农业技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开发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带动了25.7万户农民增收致富。2005年,全市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09万人,实现劳务总收入56亿元。实施人才“回引工程”,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到“十五”期末,共有707名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创办企业453家,实现产值4.4亿元,上交税金3197万元。全市共建成人才市场8个,“十五”期间举办人才交流会近300场次,入场求职人次近10万人次,入场招聘单位8000余家,提供就业岗位4.2万个,实现人才流动3.4万人次,有力提高了人才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水平。
(二)“十五”期间人才开发工作存在的不足
1.人才分布与产业发展需要不适应。从地区分布的情况看,人才主要集中在城区,基层人才相对较少。从行业分布看,教育、建筑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制造业、卫生和社会保障福利业、批发与零售业、交通运输邮政等7个行业人才聚集优势明显,其人才拥有量占人才总量的69.2%,而工程技术、农业技术、金融、信息、旅游、法律等专业人才缺口较大。从支柱产业分布看,化工业、食品饮料业、机械业作为泸州的三大支柱行业,共有人才28455人,仅占二、三产业人才总量的12.5%,与其行业的支柱地位不相符。我市提出的“煤电化路港”产业发展战略,其人才支撑相当薄弱。
2.高层次人才不足的矛盾仍然突出。全市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1188人,仅占人才总量的0.4%,高级以上职称人才占人才总量的2%,取得高级资格证的经营管理人才更是缺乏。我市高层次人才年龄偏高,出现断层,尤其是经济发展所急需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和领军人才普遍短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3.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不够。对人才资源开发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还未真正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重项目、轻人才的现象。科学人才观所要求的人才评价标准、人才绩效考核体系和人才开发公共服务平台还未形成,人才服务水平亟待提高。人才激励机制不够健全,已有的激励政策没有完全落实,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人才作用的充分发挥和创新能力的进一步提高。人才开发经费投入不足,人才市场体系不够健全,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没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十一五”人才开发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市人才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和科学的人才观。紧紧围绕我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总揽,坚持“人才资源+事业平台”的开发模式,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重点,以人才队伍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为手段,以人才开发机制的创新为保障,为各类人才的成长和发挥作用搭建事业平台,深入推进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为实现泸州“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是对党管干部原则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各级党组织要把人才队伍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人才开发工作的领导,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市场需求原则。坚持走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道路,完善人才流动的各项配套措施,破除人才流动中的体制性障碍,变“单位人”为“社会人”。加快人才市场体系建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人才配置,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协调发展原则。坚持人才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相符合,人才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相协调,人才素质提高与改革发展要求相同步,实现人才资源开发与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良性互动。坚持人才开发“一盘棋”思想,坚持城市人才与农村人才统筹开发,形成人才资源的合理布局。
――适度超前原则。坚持将人才规划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研究人才开发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人才开发思路、目标、措施等方面上做到适度超前。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市人才开发总体目标是: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壮大,整体素质明显提高,队伍结构逐步优化,人才资源分布更趋合理,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所需人才基本得到满足。人才开发体制更加健全,机制更加完善,用人单位和人才个体的积极性得到有效发挥,人才资源集聚力大幅提升。到2010年,把泸州建成川南人才聚集之地,为泸州发展新跨越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1.人才队伍总量进一步壮大。到2010年,全市人才资源总量力争达到44万人,年均增长8.3%。党政人才队伍总量保持在1.4万人左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力争达到19万人,技能型人才达到15万人,农村实用人才达到8.6万人。
2.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到2010年,党政人才队伍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才占党政人才总量的比例超过55%,其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达400人以上。加大高层次和急需人才培养力度,实施“五个一百”人才培养计划,即培养100名复合型优秀党政领导人才,100名化工高级专业人才,100名农业高级人才,100名经营城市的高级人才和100名涉外经营人才。到2010年,全市具有中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力争达到6万人,取得中级以上企业经营管理资格的人才达1800人。提高技师、高级技师在技能人才中的比重,提升农村实用人才的整体素质。
3.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根据我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不断调整人才的产业分布结构,人才分布与产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传统优势产业人才拥有量进一步提高,快速壮大新兴优势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人才队伍。到“十一五”期末,我市化工、食品、机械三个特色优势产业的人才拥有量分别达到3.5万人、1.1万人、0.9万人。人才年龄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青年人才比例得到提高。
4.人才效益得到进一步提高。加大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工作力度,人才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人才潜能得到有效释放,人才效益明显提高。到2010年,每百万GDP所需的人才数为8.8人。
5.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拘一格选人才,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符合泸州实际的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激励、评价开发新机制,完善人才流动机制,使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单位和人才两个主体的能动作用、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十一五”人才开发的主要对策措施
(一)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大培训力度,全面实施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1.以提高执政能力为核心,实施党政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为指导,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探索推行干部社会化选学,实行培训学分制,进一步整合干部培训资源,提高培训效益。改革培训内容,在突出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的同时,加强以提高创新能力、以胜任工作为目标的更新知识培训。拓宽培训渠道,加大挂职锻炼和赴国(境)外培训力度。每年选送一定数量县、科级领导人才到国内知名大学、党校(行政院校)培训;每年选派一定数量干部到中央、省级部门、沿海发达地区以及知名企业集团挂职锻炼,有计划地加大后备干部和青年干部下派到艰苦地区锻炼的力度;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青年干部赴国(境)外参加培训。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四类”培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鼓励公务员参加MPA等在职研究生学习,不断提高学历水平。探索理论培养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组织培养与自我培训提高相结合,组织与个人合理负担培训费用的人才培训新路子。
2.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为重点,实施企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按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成长规律,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发计划,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着力提高我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战略决策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和应对复杂局面能力。建立以企业自有培训为主体,高等院校、党校、社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网络。每年选送一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学习培训;有针对性地聘请国内外知名企业管理专家来泸举办形式多样的学术报告会、研讨会、现场咨询会等,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综合素质。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认证工作,积极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参加国家职业经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培养造就一批熟悉国际国内市场、具有国际国内战略眼光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逐步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多渠道及时、广泛地收集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建立重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动态掌握全市重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3.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素质提升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面向科研生产实践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依托高等院校、企业研究机构,采取联合培养、校企共建、订单培养等形式,培养一批具有较高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满足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发挥各类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的作用,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围绕我市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继续实施《泸州市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规划》,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青年拔尖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一批青年创新带头人。充分发挥泸天化集团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起重机有限责任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作用,促进企业在相关领域取得技术、科研优势。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鼓励“银色人才”创业,吸引和鼓励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专业人才参与技术咨询、指导、攻关、承包等,推动人才资源“二次开发”。
4.以提高技术革新能力为核心,实施技能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重点围绕我市化工、机械、能源、食品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培养一批在生产和服务一线懂技术、会操作的高级技能人才,以适应我市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的需要。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依托我市丰富的职业教育资源,以“学校+企业”、“学校+基地”等形式,培养一批掌握“新、特、绝”技能的人才。实施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企业职工技能培养项目,以项目为载体,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建立企业职工现代培训制度,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强化岗位培训,组织技术革新和攻关,改进技能传授方式,发挥高技能人才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传绝技带高徒的育人作用,促进技能人才“岗位成才”,培养一批适应现代技术需要的高级技能人才。组织开展技术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等竞赛活动,鼓励职工献计献策,激发职工学技术、干事业的热情,营造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逐步建立技师定期交流制度,组织技师、高级技师传授技艺,开展技术攻关,进行人才培养和同业交流。
5.以提高农民增收致富能力为核心,实施农村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围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目标,大力开发农村人才。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健全农村人才培训机制。继续推行“2+X”培训模式,加强农村高层次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农村人才层次。开展“新农村人才开发示范村”创建活动,抓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农民创业培植工程、农业远程教育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突出劳务品牌培训,培养以农村科技推广人才、生产能手、经营能手、能工巧匠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大改革力度,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新机制
1.规范公务员队伍管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务员“凡进必考”,进一步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人才开发、培养、使用之中,使各类人才的潜能在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中得以充分开发。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提高公务员“进、管、出”综合管理水平和法制化程度,深入推进公务员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录办法,使公务员考录工作做到公正性与科学性的有机结合。提高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科学化、制度化水平。试行公务员职业生涯管理,开展公务员职业生涯设计试点,改进和完善公务员绩效管理和激励体系,吸纳、留住优秀人才。
探索和把握党政领导人才成长规律和领导班子建设规律,创新干部选拔、培养、使用、管理的制度和方法。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培养造就一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有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能力的党政领导人才。继续坚持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任期制、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形成正常的更新交替机制。建立分级、分类的党政后备人才库,调整充实后备干部队伍。坚持在改革发展的实践中锻炼干部、识别干部、选拔干部,把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派到情况复杂、困难较大的地方去任职、锻炼。打通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之间的交流渠道,充实党政人才队伍。按照正确的政绩观,建立健全科学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评价考核体系,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年轻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
2.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推行聘用合同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的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程序和做法,为应聘人员公平择业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营造良好环境,不断促进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积极探索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制度,扩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实行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等多种任用形式的范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根据市场经济需要,拓展职称评聘范围,打破身份界限,面向各种所有制人才提供公正客观的评价服务。逐步完善由国家拨款的事业单位内部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办法,建立政府宏观指导下的个人自由申请、社会公正评价、单位自主聘任的职称评聘机制,积极推行和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
3.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把组织考核与引入竞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结合起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领导人选拔制度。改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办法,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同时加强监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泸州经营管理人才中心的作用,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职业化,在多渠道选拔企业经营管理者方面取得突破,完善企业内部用人机制,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推动企业建设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特别是要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人才的培养、流动、薪酬、评价、激励、就业、社会保障等政策,在面向社会的人才资助、人才培训、人才信息、职称评审、科技项目申报与立项等公共资源分配上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有针对性地为非公有制经济人才开发提供公共服务,帮助非公经济组织吸纳、集聚人才,引导非公经济组织建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在发展理念、治理结构、人文环境等方面创新用人机制。
4.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使用机制。对技能人才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要突出操作性、实践性、竞争性,逐步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要建立健全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相结合,国家标准与岗位要求相结合,专业评价与企业认可相结合的技能人才评价认定机制,逐步建立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用的技能人才考评认定制度。注重发挥技能人才在生产管理和技术创新中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引导企业充分发挥高级技能人才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生产效率提高、服务品质提升方面的领军作用。
5.完善农村人才评价使用办法。研究制定不同种类的农村人才评价标准,将农村人才评价机制纳入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人才评价体系。在农村人才中开展职称评审、称号授予等多种形式的人才评价工作。坚持以能力、业绩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创新农民技术职称专业分类,突出农民技术职称的专业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逐步建立起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民技术称号评定制度,多层次、多方位地开展农民技术称号评定。加大农村人才选拔表彰力度,制定和完善农村人才选拔和管理办法。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将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村优秀人才纳入各类优秀专家、拔尖人才的选拔范围。对特别优秀的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和技术等级。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注重从农村人才中培养选拔乡村干部和发展党员。
(三)以市场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推进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
1.加大人才市场建设力度。加大对人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鼓励民间资金、外资投入我市人才市场建设和人才中介业务经营,促进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发展多层次、多种类的专业人才市场。突破体制障碍,加强人才市场与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和风险投资市场三大市场的互联互通和有机融合,实现人才、科技成果和资金的对接。
2.健全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十一五”期间,把泸州人才市场建成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信息化的综合性人才市场,各县区建成基础性人才市场,大力发展企业经营管理者、高新技术等专业性人才市场和农村人才市场。健全市场规则,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管理。促进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向市场竞争主体转变,按市场运作原则鼓励发展中介性组织,成立中介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设多层次、多渠道、互联互通、城乡结合的人才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人事代理、人才派遣、人才培训等业务,积极拓展人才测评、人才信用评估、薪酬咨询、择业指导、个人职业生涯设计等业务领域,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全方位服务。
3.推进人才市场信息化建设。整合各类信息网络,实现资源共享。以川南人才网为基础,加速人才市场供求信息网络枢纽建设,建成全市统一的人才信息共享平台和网络服务系统,实现与全国主要人才信息网络对接。加快高层次人才资源信息库建设,建立人才统计和人才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形成人才供需导向制度,在实现全市人才市场联网的基础上,争取实现与全省、全国的联网。
(四)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加大引进力度,推进人才集聚
1.建立人才信息发布新机制。建立紧缺人才调查制度和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定期发布制度。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的需求,以行业为依托,收集我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信息,定期向社会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市急需人才的类别、专业、要求、政策服务等相关信息。每年由市政府组织我市相关企业、单位到省内外高等院校、东部人才密集地区和各种大型人才招聘会,引进我市急需的各类紧缺人才。
2.搭建产业项目聚才新平台。在重点建设项目和优势产业中做好引才、引智工作,通过产业链延伸和产业集群发展,聚集人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西部化工城”建设、“煤电化路港”战略,把泸州建成“四川西部清洁能源基地”、“四川重要装备制造业基地”、“川滇黔渝结合部商贸、物流、区域旅游组织中心”,巩固“中国酒城”的优势地位等所采取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优势特色产业事业平台和重大建设项目聚集人才的作用。加大力度推动支柱产业、新经济增长点产业和新兴产业的人才开发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吸纳人才的主渠道作用。
3.建立柔性引才引智新机制。鼓励各单位、企业采取柔性流动方式吸引各类优秀高层次人才来我市从事咨询、讲学、科研活动,为泸州提供智力服务。鼓励各类人才带项目或者采取技术合作、技术入股等方式到泸州兴办企业。建立特聘专家制度,围绕重点优势产业和县域经济发展,鼓励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国内外聘请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和高新技术人才以及高级管理人才担任特聘专家,积极引进国(境)外专家来泸服务,柔性引进各类急需人才。鼓励企业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合作开展研究,通过科技合作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制定完善我市引进人才政策,对凡是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紧缺急需人才,采取各种优惠政策,创造宽松的环境,吸引人才来我市工作。鼓励企业和有条件的事业单位与紧缺专业的在校大学生签订资助协议,实行人才储备,吸引其毕业后到泸州工作。
(五)以整合教育资源为重点,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实现人才开发的可持续发展
1.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优化资源,调整布局,努力推动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提高,不断增强教育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以实施“两全普九”为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打造川、滇、黔、渝四省市结合部教育培训中心。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和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实用技术的培训。以创建合格职业技术学院为重点,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建立高等教育与人才需求结构相适应的教育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构建开放式的终身教育体系。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全员教育培训活动,促进继续教育、成人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完善和发展,实现教育培训体系的终身化、手段的现代化、管理的法制化、资源的社会化,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推动终身学习全民化、制度化。加强科普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科学文化素质。
3.促进科技事业发展。加强我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整合现有科技资源。强化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中介服务、金融投资和技术市场等科技发展的基础环境,发挥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政府部门优势,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大科技为“三农”服务的力度,大力发展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积极培育区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
(六)以保障机制建设为重点,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建立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严格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实施公务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改革和完善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机制,实现“一流人才,一流报酬”。加快建立人才资本产权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实行股权、期权激励。鼓励和允许用人单位对特殊人才采取特殊的分配办法,对急需紧缺人才可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按项目定酬等分配办法。鼓励和允许专业技术人才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先富起来。
2.建立完善人才激励政策。进一步落实现行人才激励政策,增加人才工作奖项,设置奖励资金,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引导,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力量奖励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奖励制度,实行多种形式的精神奖励制度,提高各类优秀人才的政治待遇。继续开展优秀公务员、优秀创业人才、优秀企业家、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优秀农村人才的评选表彰活动。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激励力度,增大市拔尖人才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比例,推进市级有关部门建立企业家顾问制度,吸收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进入政府议事咨询机构,为泸州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同时,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争创人才开发先进单位,创造一流人才环境;争当优秀人才,创造一流业绩”为主要内容的“双争双创”活动,形成政府、用人主体和人才个体联动机制,推动人才开发“双五工程”的全面落实。
3.健全人才社会保障机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重点解决各类人才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间流动的社会保障关系的接续问题。引导和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全面落实和完善各类人才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加快福利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各类人才的福利待遇。
4.完善人才开发投入机制。制定人才开发投入规划,增大投资额度,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转变投资方式,提高投资效益。加大各级财政对人才开发的预算支出,用好用活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为人才开发提供经费保障。建立重点企业人才开发资助资金,推进工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专家培养基金、专家项目资助基金,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一批专家型人才,并为他们的项目研究给予经费支持。设立“农村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推动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积极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投资人才开发,逐步形成以市场为主导,用人单位为主体,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化人才开发投入机制。
5.加强人事劳动仲裁工作。全面推进人事劳动仲裁队伍自身建设,加大人事劳动仲裁法规的宣传,完善人事劳动仲裁制度,积极做好案件受理,及时、公平、合理处理争议,切实维护个人和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以环境建设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才开发的良好氛围
1.营造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进一步开展人才开发软课题研究,制定符合泸州实际的人才政策,健全人才开发的政策法规体系,努力创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政策、人文、创业、生活环境。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若干意见》及其22个配套文件精神,保障各项人才政策的顺利执行。实施产业人才配套工程,凡我市实施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应有相应的人才配套方案和人才开发经费预算。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开发,在政策规定上、资源开发上、信息共享上一视同仁,积极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降低人才的创业成本。
2.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整合各方面资源,广泛宣传人才开发的新理念、新政策和新经验,推动实践创新,加强典型示范,形成人人可以成才、人人努力成才的社会共识。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资本是第一资本的观念,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资本优先积累、人才工作优先投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和谐氛围。
3.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鼓励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为各类人才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从生活上关心各类人才。相关部门要为来泸州工作的各类优秀人才提供就医、子女入学、户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服务。
(八)以目标管理为重点,加大领导力度,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1.健全人才开发工作机制。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人才开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机构,配强力量,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党政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的人才开发工作新格局。
2.强化人才开发工作责任制。把抓人才开发工作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县区党政和市级各部门“一把手”工作目标,定期予以考核。各级党政正职作为人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工作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定期与本地区的专家和优秀人才交流思想,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3.建立人才规划分级负责制。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从自身实际出发,组织力量,加强调研,编制地区或部门人才开发专项规划,按照《泸州市“十一五”人才规划》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根据职能分工,把人才规划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县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人才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确保人才规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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