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搞好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站建设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搞好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站建设的通知
巴府办发[2007]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站建设是服务“三农”、“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切实搞好全市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站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站的目的和意义
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站是以中国移动农村信息机为依托,在每个行政村设立的,面向广大农民群众提供综合信息服务的站点。其基本功能和作用包括综合信息服务、公共电话服务、农村收音广播、电话会议、推广使用现代通讯工具等,能有效满足农村政务管理、农产品流通、农民民生问题三大信息需求。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站对促进我市农村信息网络的建设和完善,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资源,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抓好抓落实,确保全市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站建设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站建设的方式和要求
(一)建设原则:按照“政府主导、移动承办、村委使用、市场运作”的原则,全市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站建设由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引导,中国移动巴中分公司负责实施。
(二)建设内容:每个行政村建一个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站,每个站配备移动GSM固定无线信息机、功放机、喇叭、集成箱、麦克风、音箱、收音调谐器等设备。
(三)资金筹措:实行“政府推动、企业运作”的方式,对建设投资主要由中国移动巴中分公司负责,市、县(区)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即每站补助400元(市、县区各负担50%,由市财政统一按实施进度拨付),村委会不承担建站的设备购置费用。
(四)培训与安装:由中国移动巴中分公司负责培训到村到站到人,并按统一技术标准组织安装;各县(区)负责搞好组织协调。
(五)管理使用: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站按“有人操作、便于使用”的原则由村委会指定人员、指定地点统一管理使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为村民提供服务。移动公司与村委会签订入网协议,村委会按月支付使用费用。
(六)资费标准:按中国移动四川公司专门针对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站统一制定的资费标准收取,根据巴中经济发展水平可适当优惠。
(七)后期维护:由中国移动巴中分公司设立维修服务站,建立热线服务电话,固定维修人员,及时处理信息机使用中遇到的问题。维修经费由中国移动巴中分公司负责。
三、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2007年4月1 日至7月20日):搞好 5个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示范站,召开动员会议,明确推广目标任务。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7月21日至11月30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全面实施,基本完成全市行政村的建站任务。
(三)组织验收阶段(200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相关建设标准,由市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站建设领导小组组织验收,考核总结。
(四)巩固提升阶段:集中解决管理和使用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完善长期运作和管理机制,让农民“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真正享受到信息化带来的实惠。
四、加强对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站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巴中市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站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雷洪金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邹富贵、副秘书长黄拥军,中国移动巴中分公司总经理冉玉昌任副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市广播电视总台、市财办、中国移动巴中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财办主任李本勇任主任,具体负责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所辖区域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
二○○七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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