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交通局等九部门《抗灾自救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交通局等九部门《抗灾自救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
巴府办发[2007]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7月2日以来,我市各地普降大到暴雨,给全市工农业生产造成巨大损失,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为了切实搞好抗灾自救,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畜牧食品局等九个部门及时制定了《抗灾自救实施方案》,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市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抗灾自救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团结一心,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狠抓落实;要大力开展捐助活动,积极筹措资金和物资,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深入灾区,对口帮扶,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帮助尽快恢复生产,搞好灾后重建。
二OO七年七月八日
市交通局等九部门抗灾自救实施方案
一、交通
(一)紧急动员,抗灾自救。动员全市交通系统干部职工、道班工人,紧急行动,迅速投入到交通水毁抗灾抢险工作中。从7月5日至15日,全市交通系统一律不放假,全员行动,深入一线抗灾自救,尽快保通,把水毁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集中精力、人力、物力、财力保救灾。一是明确重点,全市近期交通工作首要任务是抗灾自救,积极做好重点路段紧急抢险救灾;二是及时向上汇报,积极争取水毁补助资金;三是要求全体养护人员对公路进行巡查,及时了解道路通阻情况和排险。
(三)昼夜加班,确保通行。全市省道公路、环线公路、重要县道公路、重要乡道公路要在7月10前全部抢通。同时,对危桥、险路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特别危险路段、桥梁、渡口和码头实行交通管制,落实专人守候监测。在抢险保通的同时,加强公路的日常养护,确保在7月15日前全市省、县道洁净畅通。
(四)核定灾情,恢复重建。各县(区)政府和市交通局要及时对受灾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和技术鉴定,并按程序进行报批,把工程质量问题和水毁损失严格加以区分。同时,严格按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迅速启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在建工程要在7月10日前恢复施工,以确保今年在建工程任务和交通惠民实事工作按既定目标完成,确保省农村公路现场会如期召开。
(五)搞好隐患排查,加大力度整改。全市交通系统在抓好抢险救灾的同时,要组织各施工业主在7月20日前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公路养护机构对所有省、县道的道路、桥梁,航务海事机构对所有运营船舶和码头进行一次普查;运管机构和运输企业对所有车站、车辆进行一次检查、检修。根据查出的隐患进行全面整治,一时整治不了的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六)强化责任,严格值班。在抓好抢险救灾的同时,强化汛期工作责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按汛期预案做好各项准备,确保汛情再次来临时有备无患,有序抗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民政
(一)认真搞好应急救助和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市、县(区)民政局派出专门人员在重灾区设立临时救助站,对紧急转移安置的受灾群众确保其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地方住、有基本医疗保障。
(二)搞好灾情核实建卡立档工作。市、县(区)民政局组织干部职工对重灾户进行调查摸底、建卡立档,认真实施救助卡制度,对救助对象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公开监督,确保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准确。
(三)开展捐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向灾区献爱心”捐赠活动,发动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捐款捐物,动员全社会向受灾户和无房户捐赠现金、物资、投义务工,让受灾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四)大力开展“倒房户安居工程”。对全市倒房户逐户进行造册登记,建卡立档,层层建立目标责任书,将建房数量、建房对象层层下达,实行定建房户数、定竣工时间、定建房标准、定工程质量、定承办责任人的办法。将所有倒房户纳入无房户安居工程对象,积极筹措资金,制定优惠政策,按国家补助一点、集体支持一点、社会捐赠一点、银行借贷一点、个人自筹一点、亲友帮助一点的方式解决。
三、教育
(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校舍、附属建筑物以及设施设备等可能发生险情的部位进行重点监控,采取有效措施遏制灾情蔓延,并设立警示标志,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强灾后各种流行病、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二)各级教育部门要迅速联系安监、建设等相关部门对形成危房的校舍进行技术鉴定,需迁址重建的,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选址、规划、设计、招标、建修等工作,做到科学论证规划,阳光作业;对需要加固维修的,要聘请专业人员制定加固维修方案,确保质量,如期完成重建和维修任务,确保秋季开学时每一名学生都有地方上学读书。
(三)教育系统要大力宣传灾后自救工作,组织好系统内部的捐资赈灾活动,支持受灾学校灾后自救。要千方百计解决好受灾学校的工作秩序和受灾教职员工的生活保障问题。
四、农业
(一)堵缺蓄水保好苗。广泛发动群众,组织义务抢险,对垮缺断水的稻田,堵缺蓄水,防止雨后干旱,尽量减少灾害损失;对冲毁的稻田,及时打沟排湿,为改种做好准备;对水淹、水冲禾苗除进行排水排湿,进行人工扶苗、洗苗,使其尽快恢复正常生长;对水毁旱地作物根茎裸露的要及时补土护墒保苗,防止后期干旱和影响正常生长。
(二)育苗改种抓增收。要立足本地优势和种植习惯,及早对绝收田块进行改种粮经作物,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主要用于无偿供应重灾户的种苗。以改种生育期适中、经济效益较好的豆类、洋芋、玉米、红苕、蔬菜和经济作物为主,抢抓季节,多育多栽,早栽早管,增产增收。同时,对冲毁、倒伏的早玉米,成熟一块收一块,成熟一株收一株;对冲毁的蔬菜抓紧上市出售,对作物稿秆进行综合利用,制作青贮饲料,增加养畜饲料,促进多养增收。
(三)灾后精管防病虫。灾后要加强肥水管理,增施追肥和叶面肥、裂缝肥。及时观测和预报农作物病虫害,各地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通报病虫情报、施药时间、药剂选择及用量。特别是防止稻瘟病大面积发生,在分蘖期、抽穗期要适时用药,早防叶瘟,狠治穗瘟,千方百计夺取大春农业丰收。
(四)恢复农田稳能力。把恢复水毁农田作为农田建设的重点,捆绑使用项目、救灾资金,增加农田修复投入,结合水利夏修,修复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不减少,粮食基本生产能力不下降。
(五)加强领导强督查。各涉农部门要到重灾区组织、指导、帮助农民抗灾自救,搞好抗灾自救规划,抓好技术指导和培训,做好救灾物资的组织调供,搞好生产自救示范片点,并做好作物接茬,规划安排晚秋生产。市农业局要派出领导和专家搞好农业生产自救的督查指导,及时反馈通报工作情况,并派出专人到受灾较重的巴州区三江镇、平昌县白衣镇进行重点帮扶,帮助落实抗灾自救措施,发动职工对重灾户在改种物资、技术、资金上给予帮扶,确保重灾区增粮增收。
五、规划和建设
(一)调查摸清灾情。规划和建设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及时对房屋建筑、重点工程、道路桥梁、市政设施、公用行业等出现的险情,及时掌握,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并组织救灾慰问组分赴通江、平昌、南江、巴州四县(区)和市污水处理厂、市垃圾处理厂现场指导抗灾自救工作。
(二)落实帮扶资金。一是帮助市污水处理厂和市垃圾处理厂分别调剂30万元资金启动抗灾自救恢复生产;二是积极争取省上相关项目资金,实施项目帮扶;三是动员全局干部职工及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捐款捐物,支援和慰问灾区和受灾单位。
(三)加强技术指导。规划设计、地质勘测、质监、市政园林、供水供气等相关单位各派出1至2名技术人员与省建设厅派出的专家一道,对受灾较严重的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地实施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并从上述单位各抽派一名技术人员分别到通江、平昌县城具体指导抗灾自救工作。
(四)优先办理手续。对灾区居民和农民住房的恢复建设,免费帮助设计,并实行先建设后完善相关手续的办法,帮助受灾户早日修复房屋。
(五)抢修水气管网。及时组织安排燃气公司和自来水公司迅速排险,昼夜抢修受损管网,用最短时间恢复供水、供气,确保受灾群众尽快安全放心地用水、用气。
六、国土资源
(一)开展拉网式灾情调查。组织力量有针对性地对全市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危险区开展拉网式检查,及时发现重大险情,及时解决问题。对已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一步落实群测群控工作,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正确认识隐患的突变现象,为临灾预报提供可靠的依据。对已划出的危险地段,要开展汛前应急调查,查明危险区的范围、危险程度,制定搬迁预防方案。
(二)细化监测预防预案。对纳入预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一步细化防灾预案,加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立即制定防灾预案,划定危险区域,明确撤离路线和预警信号,并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牵头,认真组织各乡镇填制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将监测预防工作的责任落实到有关单位和责任人。
(三)落实避让排险措施。对靠山、靠岩、斜坡前缘及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暴雨来临前,要采取果断措施撤离人员,主动避让地质灾害,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在已发生了的灾害点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落实现场监测人员,随时做好灾情、险情的上报。
(四)抓好国土项目实施。一要实施好土地整理项目。在全市正在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中,尽量将项目区地质灾害的治理和家园的恢复建设纳入土地整理项目中来,实现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治理。二要实施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在实施好南江县大河中学、三百钱沟等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同时,争取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及早对这次洪灾中发生的大中型地质灾害进行治理。三要实施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在保证完成今年既定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的同时,争取省项目资金,对这次垮塌严重的,请求省国土资源厅派专业地勘单位进行地质调查和选址,上报省上批准后实施。
(五)落实优惠政策。一是在农户房屋迁建过程中,国土资源部门无偿为群众提供技术服务,帮助选择在安全的无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建设住房。二是在农房建设中,对因地质灾害迁建的,不占耕地的,实行先建后批;对占用非基本农田耕地的,实行先迁建后复垦。同时,严禁以地质灾害迁建为名乱占基本农田等。三是组织国土资源系统职工积极参与到救灾活动中来,全体职工通过捐款捐物,到所联系的受灾农户家中帮助制定规划,帮助受灾农户恢复家园建设。
(六)加强监督管理。依法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评价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在建的工程,按照“谁破坏,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业主依法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义务,维护好已开挖边坡的稳定,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
七、卫生
(一)值班和报告。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市救灾防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县(区)每日下午五时前将情况上报市卫生局(传真:5262741),市卫生局汇总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卫生厅。
(二)病人救治。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组织各医疗机构组建医疗队,在灾区开展巡回医疗。对于重症患者,要及时转送到各县(区)人民医院治疗。市人民医院要组织医疗救治专家对各县(区)进行指导。
(三)饮用水卫生。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实时对辖区内城区、乡镇集中供水单位的水质进行监测,对检测不合格的,要加强消毒处理,直至合格才能供水。对分散式饮用水水源,要及时进行消毒处理。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对饮用水供水生产、供应单位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四)食品卫生。各级卫生执法监督部门要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大市场上食品监督频次,做好群众引导教育工作,防止食用病(溺)死畜禽肉、腐败变质食品、误食被农药和其它工业化学品污染的食品及有毒植物。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赶赴现场,及时进行处理。
(五)传染病控制。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灾区住房和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对肠道传染病病人的粪便及因患传染病死亡的病人尸体必须进行彻底的卫生消毒处理;重点做好蚊蝇孳生地的处理,并在重灾区人群较集中地域及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进行药物喷洒消毒处理;搞好疾病监测,如发生传染病暴发,市、县(区)疾病控制机构要立即派出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采样检测,查找传染源,进行疫点消毒,切断传播途径,并对易感人群服用预防药物。
八、水利
(一)严格值班责任并督促抽查。水利部门、工程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及时通报信息,一遇险情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和发布警示消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程安全。市防办继续随机抽查防汛值班情况,并予以通报,对玩忽职守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及时组织出险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市水利局落实具体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赶赴受灾较重的地方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防汛抢险工作。
(三)认真搞好排查。水利部门要抓紧组织对辖区内的水利工程进行安全排查,重点检查大坝、溢洪道和放水设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尽快消除,对一时不能整治的险塘险库要限制蓄水,对位置重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塘库,要保持空塘空库度汛。
(四)落实预警应急措施。对有重大险情的塘库,落实专人专职监测守护,并约定切实可靠的预警信号,确保遇有险情能够迅速通知下游,保证影响区域人员、财物安全转移。做好防汛抢险物资保障,落实防汛抢险队伍,修正完善防汛预案,确保突发险情时,做到临危不乱,有序有效抢险救灾。
(五)积极争取救灾资金。进一步核实汇总水利、饮水、堤防、水保工程和水产渔业受灾情况,做好水毁修复的规划设计,积极及时向上争取水毁修复、生产自救项目和资金。
(六)做好捐助帮扶工作。组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捐款捐物,帮助灾民生产自救;做好水利重建规划,帮助抗灾救灾。
(七)落实工程管理责任。督促中型水库管理单位,完善预警机制和值班监测;督促各县(区)对小(Ⅰ)型水库落实3―5人值班,畅通通讯、交通,明确预警信号;由各县(区)督促乡镇对小(Ⅱ)型水库落实1―3人值班监守,保证每座水库有一部固定或移动电话作为防汛专用;各乡镇督促村社对山平塘落实专人守护。
九、畜牧食品
(一)抓增养,促进畜牧业生产稳定发展。一要尽快修复畜禽圈舍,落实饲养场地。及时帮助农户对能够修复的圈舍及时进行修复,不能修复的,落实好养殖用地、用林等优惠政策,根据饲养规模,帮助搞好圈舍规划。二要科学规划,落实好养殖项目。有针对性地帮助受灾农户落实好增养项目,力争多补栏,多出栏。三要加大畜禽繁育力度,夯实补栏基础。加强母畜选留,加大改良配种力度,提高母畜的配怀率和繁殖率。同时,积极鼓励和发展家禽孵抱,为增养家禽提供雏禽。
(二)抓防疫,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一要加强消毒灭源,消除疫情隐患。各级畜牧食品主管部门要落实防疫技术人员,紧急调运消毒剂和消毒物质,深入灾区,组织群众对周围环境、圈舍和饲喂用具等进行彻底消毒,坚决消除疫情隐患。二要加强疫情监测,切实抓好动物免疫。全面启动灾后动物疫情监测机制,紧急下放储备疫苗,防止灾后出现人畜共患病。全力做好灾区及其周边地区动物的免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三要加大检疫和监督执法力度,确保洁净无疫。加强产地、屠宰检疫和对市场、运输等流通环节的检疫监督,对洪灾导致死亡的畜禽坚持“四不一处理”(不宰杀、不食用、不转运、不销售,无害化处理)。同时,省设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和市际边境要道处设立的临时动物防疫消毒站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24小时值班,严防外来疫源传入。
(三)抓饲料供给,推动畜牧业生产发展。一要科学指导农户用料,防止牲畜中毒事故的发生。指导农户对浸泡过的饲料进行及时处理,不饲喂霉变饲料。二要扩大饲草作物种植,提高加工利用效率。积极开展灾后饲料作物种植,推广青贮等技术,解决饲料的供给。
(四)抓科技,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益。一要组织科技人员,开展技术培训。迅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灾区,根据农户的养殖情况,开展技术培训,推广科学养畜技术,缩短养殖周期,提高出栏率和商品率。二要加强实用技术的推广,提高养殖效益。突出抓好动物疫病诊断及综合防治、饲料配制、牧草综合开发利用、集约化饲养等技术的推广,提高养殖业主的技术水平,降低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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