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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全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全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7〕45号

关于贯彻全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2007年5月22日,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金融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第三次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关于加快金融改革创新,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的重要精神,总结近几年我市金融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市金融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市委副书记、市长戴相龙就加快金融改革创新作出总体部署,对做好新形势下的金融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这次全市金融工作会议,是全面落实国务院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作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大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努力建设与北方经济中心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金融改革创新基地,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传达会议精神,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金融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和改进对金融工作的领导,促进我市金融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要认真组织学习讨论《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天津市2007年至2010年企业上市规划》(征求意见稿),在今年6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报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
  二、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认真制定企业上市规划。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开发区、保税区、市高新区管委会,以及企业主管部门、集团公司,要继续深化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为企业发展提供有效的资本和资金支持。要大力发展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培育资本运作主体,扩大金融外包服务规模,发展高端金融服务业。要加强对企业上市的引导、扶持和培育,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做好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未上市股份制企业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服务业骨干企业的重组与上市工作。在今年6月底前,将企业上市规划和拟上市企业基本情况报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
  三、加快推进金融体制、机制、产品的改革创新工作。各金融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金融改革创新计划,重点是公司治理结构、产品服务创新、服务机构设置、服务水平改善等。渤海银行、天津银行、光大永明保险公司、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公司和渤海财产保险公司等金融法人机构,要加快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的进度,争取在2010年之前,完成外地分支机构设立及其网络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信托、证券、期货、租赁、保险、担保、创业投资类机构也要积极创造条件,把业务领域扩展到国内其他地区。
  四、提高服务质量,防范金融风险。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天津证监局、天津保监局及各金融机构要认真研究当前社会反映较多的各类金融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营业网点客户排队等候时间过长,客户服务电话无人值守、播放广告、拨打不通,服务收费增加,偏爱大客户、冷落小客户等问题。特别要严厉打击非法兜售股票和以各种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等骗取公众资金的行为。要吸取农行邯郸支行金融大案的教训,切实加强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严格排查金融风险和安全隐患,确保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努力形成加快金融发展的合力。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并完善金融改革创新方案,做好国家有关部门的工作,积极争取对我市金融改革创新的支持。要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为健全金融服务体系、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找准金融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采取更主动的态度、更灵活的手段、更有力的措施,实现金融与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形成全市上下加快发展金融业的强大合力。

  联系人:韩荃 电话:83813133
  联系人单位: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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