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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二十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铜陵建设的意见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二十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铜陵建设的意见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二十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铜陵建设的意见
铜政〔2007〕25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更好地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安徽建设的意见》(皖政〔2007〕3号)要求,结合铜陵实际,决定启动和实施我市二十项民生工程,让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为此,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保障标准,使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稳定保障。2007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辖区110元/月,铜陵县86元/月。
二、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和为市区生活困难的孤独残疾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按照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这一目标,逐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2007年,集中供养人均不低于2700元/年,分散供养和新增五保户对象人均不低于2200元/年标准执行。
加快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确保老有所养。自2007年起,为市区80岁以上享受低保的独居老人提供定人定时上门家政服务。
三、完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机制。对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按照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个人基本生活费
四、积极推进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全面实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并随着经济不断发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2007年,参保率达90%以上,筹资标准提高到50元/人•年。
五、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自2007年起,建立实施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在政策上实现医疗保险覆盖城乡居民。到2008年,基本实现全覆盖。2007年,全市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不少于11万人。
六、逐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简化救助程序,扩大救助病种,逐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体系。2007年,降低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医疗救助门槛。
七、逐步建立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对艾滋病的“四免一关怀”政策,继续实施“四个一、三条线”工程,逐步加大对艾滋病病人的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力度。对结核病人、血吸虫病人以及确诊为人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霍乱等重大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病人,继续按规定提供医疗救治费用。
八、积极推进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到2011年,全面完成16所乡镇卫生院、152个建制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添置与更新“填平补齐”任务。2007年,完成5所乡镇卫生院、12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加快城市社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到2011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达58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人口达100%。2007年,建成5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成1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和设备配置。
九、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同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自2007年起,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逐年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标准。
十、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含全面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和危房改造资金,到2010年,筹集1亿元资金,改造完成100所农村中小学(2008年以前,完成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任务)。2007年,改造20所农村中小学,完成13114平方米D类危房改造任务。
十一、加速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到2009年,解决13.11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确保水质达到国家标准。2007年,解决5.2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水库在防洪、灌溉、供水及自然生态等方面作用,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完成全市在册46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07年,完成13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十二、进一步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给予奖励扶助。奖励扶助金按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另增发120元。对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奖励扶助对象,其奖励扶助标准从每年600元提高到1200元,其中只生育过一个独生女、且死亡现无子女的,从每年720元提高到1320元。
十三、全面实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工程。到2008年,通过新建、扩建和改建,完成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并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中一并建成党员活动中心、村民议事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培训教育中心和文化娱乐中心。每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2007年,完成第一批、第二批共57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
十四、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在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住房价格的同时,强化政府保障群众住房的职责,加大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力度,规范管理,不断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2007年,建成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
十五、实施残疾人“千元就业”工程。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贫困残疾人生存和发展权利,切实帮扶残疾人脱贫致富。自2007年起,每年扶持城乡无工作的残疾人实现就业不少于400人。
十六、实施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综合治理。加大血吸虫疫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控制血吸虫病的蔓延势头,降低血吸虫病发病率,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到2009年,完成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综合治理。2007年,对老洲乡实施血吸虫病传染源综合治理。
十七、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工程。进一步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对职业技能培训给予财政补助,促进城乡劳动者提高就业技能。2007年,完成7100人城乡劳动者培训,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4000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500人,创业培训600人。
十八、全面实施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到2010年,完成全市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建设。2007年,新建2个标准化乡镇计生服务站。
十九、实施标准化、规模化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加强标准化、规模化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求,到2011年,新建或配套完善基地基础设施7000亩,达到标准化、规模化程度。扩大应用新技术,引导农民在基地生产达到无公害要求的各类新鲜蔬菜。2007年在铜陵县新建100亩标准化、规模化无公害蔬菜基地,并完善400亩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基本完成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工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农村公路网,完成全市514公里“村村通”水泥(沥青)路工程。2007年,完成203公里“村村通”水泥(沥青)路工程。
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上述二十项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发展改革、教育、民政、劳动保障、农业、卫生、人口计生、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实施民生工程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民生工程的实施。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具体负责各项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并会同市直有关部门逐项制定实施办法。各级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都要把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有条件的地方,可在现有政策措施基础上,积极扩大实施范围,努力提高保障标准,大力促进和谐铜陵建设。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制定项目实施办法,落实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切实抓好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工作。市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铜陵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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