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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地方志办公室关于铜陵市地方志事业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地方志办公室关于铜陵市地方志事业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地方志办公室关于铜陵市地方志事业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铜政〔2007〕24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市地方志办公室关于《铜陵市地方志事业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铜陵市地方志事业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
(市方志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
为促进全市地方志事业繁荣进步,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实现跨越发展,率先崛起和构建和谐铜陵中的重要作用,根据《铜陵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依法修志。坚持科学性、思想性、资料性相统一,注重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全面、客观、系统地反映铜陵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及现状。坚持修志与用志相结合,从全市实际出发,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搞好资政、资商、资业三项服务,为促进铜陵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可持续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调整工作重点,积极探索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方志事业发展思路,使全市地方志事业沿着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又好又快地向前推进。
(二)坚持质量第一。把精品意识贯穿于修志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严格把好质量关,把新一轮志书修成经世致用的名志佳作。
(三)坚持修用并举。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不断拓宽用志领域,形成修用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
(四)坚持技术领先。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加快推进地方志工作信息化进程,实现编史修志由传统方式向现代化方式转变,提高地方志工作效率和成果质量。
三、目标任务
通过依法修志,基本建立和完善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铜陵地方志事业体系和工作机制。地方志工作机构健全巩固,修志队伍精干高效,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工作条件改善,修志手段现代化,修志成果信息化,修志管理规范化,高质量地完成二轮修志任务和地方综合年鉴编纂任务。
(一)志书编纂。2008年前全面完成二轮修志规划内市、县、区志编纂任务。并组织编纂部分部门志、专业志。“十一五”期间,完成二至三部地情书籍的编写出版工作。
(二)年鉴编纂。继续逐年编纂出版《铜陵年鉴》,积累年度地情资料,并不断创新编辑出版手段,争取出版发行电子版。县、区要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安徽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尽快编纂出版地方综合年鉴。创新组稿手段,提高年鉴编纂质量,加快成书速度,增强市场意识,改进发行措施,扩大发行量。
(三)旧志整理。2007年,出版列入《安徽历代方志丛书》整理出版规划的我市清乾隆二十二年版旧志,并争取再点校二至三种旧志。
(四)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市情资料库建设。进一步加强“铜陵志鉴”网站建设。完成网络化建设,2008年完备网上数据,并实现市与省、市与市之间联网。
(五)资料征集。加强全市地方志文献和其它地情资料搜集、保存工作,扩大搜集范围,努力增加市情资料库藏书规模,尤其是要注重不易引起重视的最新地情资料的搜集与保管,为第三轮修志做好资料征集工作
(六)读志用志。做好“资政、资商、资业”工作。全市各部门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需要查询地方志有关内容的,市、县(区)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通过网络公布、志书借阅等多种方式提供便利。
(七)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修志人员的政治修养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综合素质好的地方志工作队伍。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在充实新生力量的同时,实行专职人员与兼职人员相结合,借助社会力量开展相关工作。重视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坚持在职人员业务培训和业余学习相结合。发挥史志学会作用,广泛开展地情和方志学术研究,整理出版优秀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安徽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依法开展各项工作,推进地方志工作法制化进程。
(二)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地方志工作体制,将地方志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政府工作中,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
(三)充分发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领导和协调作用,落实市志承编责任制和编委分工负责制。
(四)对县、区修志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适时开展年度工作考核和评选先进活动。
(五)充分发挥市地方志学会的作用,积极开展方志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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