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卫生事业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卫生事业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铜政〔2007〕15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铜陵市卫生事业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铜陵市卫生事业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
为加快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铜陵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制定背景
(一)“十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的发展。
1.卫生资源更加优化。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03个,拥有病床3156张,每千人口拥有病床数4.3张,较“十五”初期减少0.2张。全市医疗卫生房屋建筑物34.14万平方米,较“十五”初期增加15.31万平方米。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拥有万元以上设备1221台,其中,50万元以下1164台,50―100万元35台,100万元以上22台。现有卫生技术人员3888人,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5.38人,较“十五”初期每千人口减少0.5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生数2.32人,较“十五”初期减少0.08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1.96人,与“十五”初期减少0.1人。
2.市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十五”末期与“九五”时期相比,综合反映我市居民健康指标的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孕产妇死亡率分别降至4.83‰、10.89‰和0。城市居民平均期望寿命76.51岁,其中男性73.84岁,女性79.68岁,较“九五”末期分别增加4.28、3.99、4.33岁。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升。制定了《铜陵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和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完成了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改革。共投入2000多万元,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治机构的能力和队伍建设以及物资储备库建设。
4.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十五”期间,全市法定报告传染病总报告发病率为199.22/10万,未发生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取得了防治“非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重大胜利,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乙型肝炎等重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并将乙型肝炎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
5.农村卫生工作得到新发展。将铜陵县乡镇卫生院管理权限上划到县级统一管理,理顺了行政管理关系。编制了《铜陵市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05―2007年)》。争取到首批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农村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国债投资150万元,用于新建3所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1500平方米。农村改水处于全省领先水平,受益人口普及率达到99.65%,饮用自来水的农村人口达58.55%。卫生村镇创建取得进展,郊区大通镇获“国家卫生镇”称号,该镇光荣村、新一村获“安徽省卫生村”称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扎实推进,2003年铜陵县列入全省首批合作医疗试点县, 2005年在全省率先开展市辖区及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全市农业人口。
6.城镇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编制了《铜陵市区域卫生规划》并得到落实。社区卫生工作取得进展,制定《铜陵市社区卫生服务规划》,新批准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28家,其中2个中心建成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企业分离办医有所突破,完成了铜化集团铜官山化工公司、六国化工卫生所和新桥矿业公司职工医院与企业分离工作,分别成立了市兴隆医院和新桥医院。
7.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卫生科研硕果累累,“十五”期间,卫生系统科研课题有2项获安徽省科技进步三等奖,获铜陵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24项,市人民医院耳鼻喉科,市四院儿科、儿童保健科,市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科被列入安徽省临床医学、预防医学重点学科系列,市中医医院针灸推拿科及肝病科被评定为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得到加强,建立并完善了医疗质量督查制度、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强化重点环节医疗质量监控管理,制定并实施了《铜陵市医疗中心认证管理办法》、《铜陵市医院手术分级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医疗行为的规范性、技术水平及服务品质有了较大幅度提高。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十五”期间,尽管我市卫生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相比,我市卫生医疗服务体系还存在着不全面、不协调的问题。突出表现在:
1.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任务依然艰巨。目前,传染病患病人数仍居高位,血吸虫病、结核病、肝炎等传统型传染病仍危害着人民的健康。艾滋病、非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的出现,又加重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难度。同时,由于居民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习惯的变化,疾病流行模式发生了快速转变,恶性肿瘤、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严重疾病的患病人数也在不断增加,并逐渐取代传染性疾病成为致死的主要因素。在我市,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损伤与中毒五类主要疾病的死亡人数已占因病死亡人数的76.36%以上,精神卫生已经成为重大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出现了急性传染病和慢性严重疾病同时并存的多重疾病负担的状况。
2.统筹城乡发展任重道远。随着农村城镇化发展和农民饮食结构及生活方式的改变,农村疾病模式由过去以传染性疾病为主逐渐转变为传染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伤害并存。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等虽有下降,但仍高于城市。随着农民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卫生需求也在逐步增加。由于投入不足、基础薄弱等历史原因,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农民健康保障水平仍然较低。
3.经济社会发展对医疗卫生服务提出新的要求。一方面,与人口老龄化有关的健康问题比较突出。“十五”期末,我市城区65岁及以上人口占11.6%,超过10%的老龄化社会标准,尤其这些老龄人群中的很大一部分从事过采矿、冶炼、化工、建材等劳动强度大、污源较重的行业,身体健康受到过较大损害。另一方面,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总量增加、人员流动频繁、城市化进程加快,人民群众对卫生需求日益增长,也给现有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及其管理体制带来了更多挑战。
4.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入关键时期。医疗卫生体制中还有很多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药品和医用器材供销体系、医药费用价格管理体系、财政经费保障体系等面临重大调整,需要我们通过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加以研究解决。
二、“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坚持统筹发展,坚持质量与效益并重,坚持全行业管理,逐步建立并完善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卫生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全市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1.建立分工合理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全市总体规划和医疗布局规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势互补“的原则,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到2010年,城市医院拥有床位控制在3400张以内,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控制在6.0―6.5人。
优先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实行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功能。到2010年,建成覆盖全市、功能健全,能提供安全、便捷、价廉、个性化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康复、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生指导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十一五”期间,建成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居民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就诊率达到50%,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100%,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80%以上。
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加强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合理确定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加强城区医疗机构内涵建设,提高医、教、研能力,提高卫生资源的使用效能,有效解决卫生事业资源配置不合理、不协调问题,满足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新建或改建1―2所融老年医疗和保健为一体的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群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
2.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并达到《2001―2010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目标要求,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每个乡镇拥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村有1个标准化村卫生室,所有建制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现房屋、设备、技术及管理“四配套”,所有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乡镇卫生院临床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执业资格,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乡村医生通过学历转化教育,全部达到中专及以上学历水平。
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0%以上,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逐步提高统筹标准和保障水平,缩小城乡差距。
3.建立覆盖全市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到2008年,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房屋、设备和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健全以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乡基层预防保健网络。
完善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卫生监督覆盖面达到100%,卫生许可证持证符合率达到95%,对卫生监督检查发现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行为,查处率达95%。
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建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机构,加快紧急救援中心机构和功能建设,提高公共卫生事件的突发处理能力,确保及时处理各类突发性卫生事件。
完善疫情监测网络,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系统向社区和乡村延伸,加强人员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发现和诊断传染病的能力,提高疫情报告准确性与及时性。
加强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病毒性肝炎、“非典”、人禽流感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扩大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范围,加强重点人群行为干预,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为艾滋病病人提供抗病毒治疗机会和抗感染治疗服务。推进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治理,规范开展查灭螺查治病工作,为晚期血吸虫病病人进行治疗救助。保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100%,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70%以上,治愈率85%以上,加强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之间协作,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病人转诊率、病人系统管理率超过95%,结防机构追踪到位率、病人家属筛查率超过85%。扩大免疫规划,全面推进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乙肝发病率和表面抗原携带率显著下降,各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进一步降低,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300/10万以下,如遇重大自然灾害,确保无重大疫情出现。加强碘缺乏病等地方病、职业病防治,提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防治水平。
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和能力建设,实现《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各项指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4‰、29‰和38/10万以下;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城市达到90%、农村达到70%;农村住院分娩率达到80%;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城市达90%、农村达到60%。
4.建立预防为主的健康促进体系。“十一五”期间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到2010年,全市人口平均期望寿命男性达到73―74岁,女性达到76―78岁。
大力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推进农村文明村镇、卫生县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农村改水、改厕、改善居住环境活动,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0%,水质达到安全标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
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提高专业队伍素质。以社区为基础,以性病、艾滋病、结核、乙肝、血吸虫病及重大传染病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积极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普及健康知识,增强人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全民健康素质提高。至2010年,健康教育普及率、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85%,卫生行为形成率达到85%;城市居民卫生知识普及率达到95%,农村达到85%,卫生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5%和75%。开展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活动。
5.切实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医疗行为,努力控制医药费用增长,融洽医患关系,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综合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重不超过50%,中医医院及专科医院不超过55%,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等方式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价格。实施惠民医疗工程,开展单病种限价收费试点,实行医疗机构辅助检查结果互相认可制度。建立政府、医疗机构、患者个人的医疗费用合理分担机制,通过加强信息公示合理引导患者分流和就医,强化医疗机构收费监督管理,坚持职业道德教育和行风建设,切实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6.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认真贯彻《中医药条例》和《安徽省发展中医条例》,制定出台地方性配套政策措施,采取优惠的政策措施扶持中医医院重点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研。继续加强全市中医机构的内涵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抓好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发展新的特色专科,提高中医急救和综合服务能力,到2010年,市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水平。
三、主要保障措施
(一)合理规划,统筹协调,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发展。把卫生规划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重要卫生指标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及医疗机构布局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确定医疗机构的规模、布局和设置,对卫生资源实施宏观管理,加强医院高新技术和设备准入管理,健全和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准入制度,控制医院规模盲目扩张。
统筹发展城市和农村卫生事业,巩固城市卫生改革和发展成果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以城市带农村。深入推进乡镇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合理配置农村卫生资源,调整乡镇卫生院布局,根据医疗卫生服务任务,界定不同卫生院功能。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房屋、设备等方面的投入,以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水平。加快乡村卫生人才培养,通过在职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外出进修、短期业务培训等形式,提高农村卫生队伍素质,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对全部乡村卫生人员轮训一遍。继续推进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贯彻落实《安徽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纲要(2001--2010)》,定期开展检查评估,确保在2010年前全面实现评价指标。进一步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合作医疗相关政策,加强宣传引导,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保障水平。争取在“十一五”内将保障水平提高10―20个百分点。加强城市卫生支农工作,落实城市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对口帮扶制度和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定期工作制度,加大城市医院对乡镇卫生院设备、人员、技术支持,增强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农村医疗市场监管,定期开展医疗、药品市场监督检查,加大对农村非法医疗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和医疗服务秩序,严格乡村卫生机构药品供应渠道,确保农村群众医疗用药安全。
统筹发展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大力加强公共卫生,做到防治结合。深入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业应急条例》,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全面、纵横贯通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建立起统一、高效、快速、准确的疫情报告系统、应急指挥系统、执法监督系统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深化改革,创新观念,进一步增强卫生事业活力。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发挥政府在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制定政策、严格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投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调动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按照完善区级医疗卫生行政管理职能和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区级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同时,运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指导、信息服务和经济等手段,加强行业监管。
深化卫生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制定《铜陵市医疗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指导卫生改革与发展。积极探索,逐步完善干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强化院长负责制和干部目标管理。全面推行和规范人员聘用制度,推进医疗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
(三)加大投入,多方筹资,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证。认真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卫生经济政策,落实补助措施,逐年增加卫生事业的投入,确保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新增卫生经费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逐步加大卫生扶贫力度。政府财力主要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并为基本医疗服务提供必要条件,同时积极实现卫生投入多元化,争取国际合作支持项目,吸纳社会资金发展卫生事业,并落实卫生事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
(四)加强法制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制定规划、政策指导、信息发布和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对卫生事业的引导和管理。依法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医疗质量、医疗价格实行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血液质量与安全管理。开展全行业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信用建设,公开服务信息,引导群众自主择医。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及行风投诉监督机构,完善医患沟通和患者投诉反馈机制,严肃查处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滥收费等违法乱纪行为。发挥卫生行业学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促进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强科研,培养人才,增强卫生事业发展后劲。加大科技投入,鼓励和引导卫生技术人员结合临床实际开展科技创新。立足铜陵实际,紧跟国内外卫生科学技术发展步伐,针对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开展多种形式的医学科研活动,积极探索疾病预防控制的有效方法。积极引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广泛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不断提升学术水平。培育部分在省内有较大影响的重点学科。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快临床学科带头人和基层医疗单位业务骨干的选拔培养,形成不同层次的高素质的学科人才队伍。继续抓好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提高卫生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使卫生技术人员结构趋于合理。根据卫生事业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乡村基层医药卫生人员培训和全科医生的培养。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选拔引进高层次卫生技术人员充实卫生队伍,改善提高人员结构。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完善管理、分配、奖励制度,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
(六)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卫生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各级政府要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切实转变职能,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公共卫生管理责任,努力提高发展、管理、统筹、协调卫生事业的能力,把卫生事业发展作为关心群众疾苦、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和谐社会构件的大事来抓。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将其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各项卫生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