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池政办〔2007〕31号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池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2007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2007年池州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思路,整合执法力量,下移监管重心,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上严格控制食品质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治重点
今年继续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整治对象,重点抓好粮、油、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调味品、纯净水、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卤腊制品等重点品种的整治。通过整治,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三、整治内容
(一)种植养殖环节:一是加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二是全面加快农业标准化步伐,完善我市农业标准体系,初步形成农业标准制定、监测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机制。三是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四是继续抓好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保证农资市场营销质量。五是强化溯源管理,做好进出境农产品、食品检验检疫的保障工作。
(二)生产加工环节:一是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二是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市场准入,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展无证查处工作。三是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着力抓好巡查、回访、监督抽查等工作,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四是全面加强食品原料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五是加大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不合格肉制品的力度,切实保障群众肉制品消费安全。
(三)经营流通环节:一是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摊点的监管力度,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等重点地区,突出粮、肉、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酒、饮料、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二是加大食品质量监测与快速检测力度,依法查处食品违法案件。三是大力推广运用“诚信通”重要商品电子监管备案查询系统,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四是强化对儿童食品、婴幼儿奶粉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管。
(四)餐饮消费环节:一是强化餐饮业单位的卫生监管,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二是开展针对春节食品市场和年夜饭卫生安全的“卫监1号行动”以及针对国庆、中秋两节食品卫生安全的“卫监4号行动”。三是继续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加强高、中考期间学生饮食卫生安全监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完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和联合监督制度,齐心协力搞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在严格按照分工履行职责的同时,加强协作配合。各县、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要整合执法力量,合理配置监管资源,统筹协调各执法部门对食品市场的监管,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净化公众饮食安全环境。
(三)严格督查,严惩违法行为。各监管部门要强化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要坚决停止销售;要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办一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严重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大案要案,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常识的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获得基本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依法维权的法律常识,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识假辨假及依法维权能力;要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要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重视、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县区政府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于2007年5月18日前报送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年底前,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