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马鞍山市2007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马鞍山市2007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马政办[2007]18号)《2007年第10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马鞍山市2007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马鞍山市2007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四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地质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所带来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07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受区域自然地理、地形地貌、地质条件的控制,我市地质灾害分布有如下特点:露采矿山边坡、大中型矿山的废渣堆放场、闭坑矿山、废弃采场、边坡稳定性差的山区县区、乡公路沿线、长江及其支流岸坡、风景区内的险要地段以及自然陡坡、山崖、风化残坡积层较厚的丘陵等是地质灾害多发地段。每年5―9月是我市地质灾害多发期,灾害类型以突发性崩塌、岸崩为主,次为滑坡、地面塌陷灾害。
二、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重点、次重点防范隐患点及防治措施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根据地质灾害调查成果,结合我市地质灾害发生历史和地质隐患点分布现状,以及区内地质环境特点,经综合分析、预测,我市易发生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的重点地区为雨山区向山至银塘地区、采石镇沿江陡崖;金家庄区慈湖乡团旗山,马鞍山西南坡;花山区霍里镇;当涂县姑山地区、太白镇和睦山地区、丹阳镇龙王山、新市镇釜山、博望镇横山地区等。正在开采及关闭的露天矿山,县、乡公路切坡地段,山体切坡建房地段是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易发地域。
岸崩易发地域:长江马鞍山河段的江心洲、小黄洲前沿,长江水道冲蚀岸等地。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及防治措施
1.金家庄区马鞍山西南坡(崩塌)
该处为断裂构造形成的山体陡崖,位于长江路北段,马鞍山西坡。山体由侏罗系砂岩构成,陡崖高30―50米,长约200米,山崖岩层多组节理发育,已见有局部小岩块崩落,岩石稳定性差。目前山崖上数处岩石开裂,有明显崩落趋势,严重威胁陡崖下部分居民和公路上的来往行人、车辆安全,目前已对受威胁的单位、居民实施搬迁避让,种植了草坪,设立了地质灾害警示牌。2007年金家庄区政府应做好以下防治工作:
(1)加强监测,密切监视坡体岩块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2)清理陡崖可能坠落的岩块;
(3)对陡崖进行工程治理。
2.当涂县太白镇常韦村杏花组(地面塌陷)
该处位于太白镇和睦山西侧山坡脚下,2006年上半年开始出现多处民房墙体和地面开裂,同时地表出现四处塌陷点。灾情发生后,当涂县国土资源局积极组织居民搬离现场,并在危险区边界设立警示标志和警戒线,聘请专家查明原因,形成了调查报告,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的审查。报告界定原因为和睦山铁矿采矿活动所致。目前两户居民已避让搬迁、妥善安置,补偿资金也落实到位。太白镇政府应作好以下工作:
(1)加强监测,密切注意地面变形情况,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2)防止人畜进入塌陷区,在塌陷危险区内禁止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3)严格控制岩溶地面塌陷区内新增的工程建设项目,所有项目必须在可研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灾害的预防工作。
3.马鞍山市落星塘阳采空区地面塌陷
该塌陷区发生于2000年,塌陷深度约6-7米,其原因是个体采矿主在采矿过程中未留足安全矿柱而引发的地面塌陷。从目前的监测的情况来看,由于该处采矿井的封闭,该塌陷区已基本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但汛期的降水变化可能会对该处的塌陷产生一定影响,应继续注意监测和采取避让措施。
三、地质灾害次重要防范点及防治措施
(一)矿山边坡崩塌、滑坡次重要防范点:马钢南山矿业有限公司凹山采场,向山镇大南山、小甸塘采场,佳山乡瘌痢山采场,霍里镇冯庄采场,慈湖乡团旗山周边采场,银塘镇长山、小金山采场;当涂县新市镇来龙八字山、釜山采场,太白镇青山采场,马钢姑山矿业有限公司姑山采场等。
(二)地面塌陷次重要防范点:雨山区向山镇罗卜山、落星村唐阳自然村、银塘镇红桥;当涂县丹阳镇大庙等地。
(三)排土场崩塌、滑坡、泥石流次重要防范点:雨山区向山镇小南山、大王山南坡、徐山,霍里镇范塘笔架山;当涂县查湾等地。
(四)丘陵斜坡,公路切坡岩土体崩塌、滑坡次重要防范点:马芜高速黄梅山隧道口处、马鞍山市濮塘山区、当涂县横山地区、龙王山、十里长山地区及丘陵、山区公路切坡地段。
(五)岸崩次重要防范点:长江马鞍山河段江心洲、小黄洲、恒兴洲前沿及长江水道两侧冲蚀岸段。
地质灾害各次重要防范点及防治措施见附表。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当作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统一部署、分工负责、长抓不懈。市国土资源、水利、交通、建设、农林、环保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我市已经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了领导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明确职责,齐心协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做好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群测群防、群专结合”是防御地质灾害的有效办法。要建立群测、群防网络,把地质灾害危险点、易发点、隐患点的监测任务落实到具体的乡、镇及有关企业、单位。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涉及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至责任人,明确监测内容和方法,落实监测人员。
(三)做好汛期值班、巡查和灾情速报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及值班联络员在汛期要做到24小时通讯畅通。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保证交通工具24小时处于应急状态。加强与气象、防洪、救灾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互通情报,确保信息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一旦出现灾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组织防灾、救灾工作,并将灾情速报上级和有关部门。
(四)加强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是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矿山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调查、检查,监督采矿权人及时整治地质灾害隐患,制定防灾减灾方案和整治措施,确保安全采矿,并做好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对新建矿山必须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要做好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宣传工作,增强群众防灾意识。当涂县和各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使广大群众掌握地质灾害监测、避险、抢险、治理等有关知识,提高防灾、减灾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