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淮府办秘[2007]41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机制,现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落实“惩防体系”的组织建设及工作机制,加强与责任单位的协调和配合,形成合力,促进“惩防体系”中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特建立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 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包括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
第三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1.通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安徽省委、省政府、省纪委,淮南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2.研究确定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目标任务、实施方案以及其他相应问题。
3.监督检查各责任单位目标任务执行和落实情况。
第四条 联席会议的组织及参加部门和人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科,负责协调、组织,安排会议。参加联席会议人员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
第五条 联席会议的召开时间
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的议题和内容可由责任单位提出,议题要提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将联席会议时间和议题内容提前通知参加部门和人员。
第六条 联席会议的工作程序
对于联席会议商定的工作,参加部门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在下次联席会议上通报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对会议形成的意见或决定,要进行督办,限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