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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7年度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关于下达2007年度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关于下达2007年度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蚌政〔2007〕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2007年度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尽快对所承担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1.2007年度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表
2.2007年度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文字部分)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1

附件2
2007年度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文字部分)

怀远县
一、完成2007年度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积极筹措再就业资金,落实本级财政预算配套资金80万元;制定全年再就业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再就业资金合理使用。
三、运转良好的就业创业基地(创业园、街)1个;创业园内小企业或经济实体20户以上,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经营户数在60%以上;带动就业再就业人数300人以上,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在60%以上;就业创业基地管理规范,工作制度和基础台帐健全,各项扶持政策及跟踪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四、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五、所有乡镇建成劳动保障事务所并做到“四有六到位”。
六、继续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年底前至少有2个社区创建为“充分就业社区”;组织实施“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计划”,消除县城社区内零就业家庭;组织开展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
七、确保基本养老金、失业金100%按时足额发放,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社会保险参保扩面0.1万人。
八、组织实施以“五险合一”为主要内容的“金保工程”县级二级平台建设,科学合理整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人员。
九、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政策。
十、积极开展农民工工作,出台各项配套政策。结合小城镇规划,开辟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经营场地;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培训及相关服务;及时查处拖欠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问题。

固镇县
一、完成2007年度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积极筹措再就业资金,落实本级财政预算配套资金60万元;制定全年再就业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再就业资金合理使用。
三、运转良好的就业创业基地(创业园、街)1个;创业园内小企业或经济实体20户以上,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经营户数在60%以上;带动就业再就业人数300人以上,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在60%以上;就业创业基地管理规范,工作制度和基础台帐健全,各项扶持政策及跟踪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四、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五、所有乡镇建成劳动保障事务所并做到“四有六到位”。
六、继续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年底前至少有2个社区创建为“充分就业社区”;组织实施“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计划”,消除县城社区内零就业家庭;组织开展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
七、确保基本养老金、失业金100%按时足额发放,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社会保险参保扩面0.1万人。
八、组织实施以“五险合一”为主要内容的“金保工程”县级二级平台建设,科学合理整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人员。
九、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政策。
十、积极开展农民工工作,出台各项配套政策。结合小城镇规划,开辟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经营场地;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培训及相关服务;及时查处拖欠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问题。

五河县
一、完成2007年度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积极筹措再就业资金,落实本级财政预算配套资金60万元;制定全年再就业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再就业资金合理使用。
三、运转良好的就业创业基地(创业园、街)1个;创业园内小企业或经济实体20户以上,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经营户数在60%以上;带动就业再就业人数300人以上,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在60%以上;就业创业基地管理规范,工作制度和基础台帐健全,各项扶持政策及跟踪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四、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五、所有乡镇建成劳动保障事务所并做到“四有六到位”。
六、继续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年底前至少有2个社区创建为“充分就业社区”;组织实施“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计划”,消除县城社区内零就业家庭;组织开展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
七、确保基本养老金、失业金100%按时足额发放,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社会保险参保扩面0.1万人。
八、组织实施以“五险合一”为主要内容的“金保工程”县级二级平台建设,科学合理整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人员。
九、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政策。
十、积极开展农民工工作,出台各项配套政策。结合小城镇规划,开辟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经营场地;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培训及相关服务;及时查处拖欠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问题。

龙子湖区
一、完成2007年度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积极筹措再就业资金,落实本级财政预算配套资金30万元;制定全年再就业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再就业资金合理使用。
三、运转良好的就业创业基地(创业园、街)2个;创业园内小企业或经济实体20户以上,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经营户数在60%以上;带动就业再就业人数300人以上,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在60%以上;就业创业基地管理规范,工作制度和基础台帐健全,各项扶持政策及跟踪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四、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五、做好小额担保贷款推荐和跟踪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小额担保贷款推荐通过率和到期贷款回收率。
六、继续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年底前至少有15%以上社区创建为“充分就业社区”;组织实施“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计划”,消除辖区内零就业家庭;组织开展“银发帮扶”活动和各项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
七、加强区、街、居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完善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实现与市就业服务中心平台联网。
八、组织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年末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8万人,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工作。
九、积极开展农民工工作,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各项服务;及时查处拖欠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问题。

蚌山区
一、完成2007年度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积极筹措再就业资金,落实本级财政预算配套资金30万元;制定全年再就业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再就业资金合理使用。
三、运转良好的就业创业基地(创业园、街)1个;创业园内小企业或经济实体20户以上,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经营户数在60%以上;带动就业再就业人数300人以上,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在60%以上;就业创业基地管理规范,工作制度和基础台帐健全,各项扶持政策及跟踪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四、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五、做好小额担保贷款推荐和跟踪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小额担保贷款推荐通过率和到期贷款回收率。
六、继续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年底前至少有15%以上社区创建为“充分就业社区”;组织实施“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计划”,消除辖区内零就业家庭;组织开展“银发帮扶”活动和各项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
七、加强区、街、居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完善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实现与市就业服务中心平台联网。
八、组织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年末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5万人,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工作。
九、积极开展农民工工作,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各项服务;及时查处拖欠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问题。

禹会区
一、完成2007年度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积极筹措再就业资金,落实本级财政预算配套资金30万元;制定全年再就业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再就业资金合理使用。
三、运转良好的就业创业基地(创业园、街)1个;创业园内小企业或经济实体20户以上,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经营户数在60%以上;带动就业再就业人数300人以上,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在60%以上;就业创业基地管理规范,工作制度和基础台帐健全,各项扶持政策及跟踪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四、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五、做好小额担保贷款推荐和跟踪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小额担保贷款推荐通过率和到期贷款回收率。
六、继续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年底前至少有15%以上社区创建为“充分就业社区”;组织实施“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计划”,消除辖区内零就业家庭;组织开展“银发帮扶”活动和各项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
七、加强区、街、居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完善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实现与市就业服务中心平台联网。
八、组织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年末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6万人,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工作。
九、积极开展农民工工作,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各项服务;及时查处拖欠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问题。

淮上区
一、完成2007年度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积极筹措再就业资金,落实本级财政预算配套资金30万元;制定全年再就业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再就业资金合理使用。
三、运转良好的就业创业基地(创业园、街)1个;创业园内小企业或经济实体20户以上,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经营户数在60%以上;带动就业再就业人数300人以上,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在60%以上;就业创业基地管理规范,工作制度和基础台帐健全,各项扶持政策及跟踪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四、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五、做好小额担保贷款推荐和跟踪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小额担保贷款推荐通过率和到期贷款回收率。
六、继续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年底前至少有1个社区创建为“比较充分就业社区”;组织实施“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计划”,消除辖区内零就业家庭;组织开展“银发帮扶”活动和各项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
七、加强区、街、居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完善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实现与市就业服务中心平台联网。
八、组织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年末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万人,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各项工作。
九、积极开展农民工工作,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各项服务;及时查处拖欠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问题。

高新区
一、完成2007年度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积极筹措再就业资金,落实本级财政预算配套资金40万元;制定全年再就业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再就业资金合理使用。
三、运转良好的就业创业基地(创业园、街)1个;创业园内小企业或经济实体20户以上,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经营户数在60%以上;带动就业再就业人数300人以上,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在60%以上;就业创业基地管理规范,工作制度和基础台帐健全,各项扶持政策及跟踪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四、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五、做好小额担保贷款推荐和跟踪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小额担保贷款推荐通过率和到期贷款回收率。
六、继续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年底前至少有1个社区创建为“充分就业社区”;组织实施“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计划”,消除辖区内零就业家庭;组织开展“银发帮扶”活动和各项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
七、加强区、街、居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完善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实现与市就业服务中心平台联网。
八、组织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年末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0.1万人,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工作。
九、积极开展农民工工作,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各项服务;及时查处拖欠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济开发区
一、完成2007年度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积极筹措再就业资金,落实本级财政预算配套资金40万元;制定全年再就业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再就业资金合理使用。
三、运转良好的就业创业基地(创业园、街)1个;创业园内小企业或经济实体20户以上,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经营户数在60%以上;带动就业再就业人数300人以上,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在60%以上;就业创业基地管理规范,工作制度和基础台帐健全,各项扶持政策及跟踪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四、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五、做好小额担保贷款推荐和跟踪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小额担保贷款推荐通过率和到期贷款回收率。
六、继续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年底前至少有15%以上社区创建为“充分就业社区”;组织实施“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计划”,消除辖区内零就业家庭;组织开展“银发帮扶”活动和各项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
七、加强区、街、居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完善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实现与市就业服务中心平台联网。
八、组织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年末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万人,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各项工作。
九、积极开展农民工工作,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各项服务;及时查处拖欠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问题。

市劳动保障局
一、认真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25万人,其中失地转城农民5500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1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55万人,其中当年新增2万人。
二、继续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年末参保人数分别达25.5万人、25.5万人、34.5万人、13万人、13万人;社会保险参保扩面2万人;确保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100%按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服务率90%以上;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使用和管理,基金征缴率90%以上,确保安全完整。
三、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市困难群体大病统筹制度,年末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万人;建立并启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制度。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提升劳动者技能。积极筹建蚌埠技师学院。技能培训1万人,创业培训1000人,培养新技师380人,职业技能鉴定1万人次。
五、继续组织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计划”和“银发帮扶”工程。
六、指导和监督全市就业创业基地(创业园、街)落实各项政策,牵头组织筹建1个达到省级标准的就业创业园。
七、及时为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推荐手续,继续组织开展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认定工作。
八、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做好劳动用工登记工作,认真执行劳动合同制和最低工资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及时查处拖欠工资尤其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九、积极开展农民工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工作;认真做好再就业政策宣传工作;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承办和协办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

市财政局
一、配合制定2007年度市本级再就业资金使用计划,筹措落实年度再就业资金3897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按照工作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及时拨付各项支出。
二、及时参加小额担保贷款会审工作,为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担保;据实支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开展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认定工作,及时支付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
三、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专户存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四、督促各县、区(管委会)落实再就业配套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五、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资金;落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配套资金。
六、认真做好再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协办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市工商局
一、积极发挥行业职能,扶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再就业,指导各县、区全年完成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0000人。
二、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工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做到应免尽免。
三、积极开展农民工工作,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指导及相关服务。
四、认真做好再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积极承办和协办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市地税局
一、全市完成养老、失业保险基金当期征缴额分别达到5.1亿元和4500万元,其中市本级完成养老、失业保险基金当期征缴额分别达到4.15亿元和3770万元(不含征缴基数政策性调整增加部分, 包含征缴基数政策性调整减少部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90%以上。
二、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有关企业申请税费减免,符合减免条件的做到应免尽免。
三、积极开展农民工工作,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指导及相关服务,落实有关税收减免政策。
四、认真做好再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积极承办和协办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市国税局
一、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有关企业申请税费减免,符合减免条件的做到应免尽免。
二、积极开展农民工工作,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指导及相关服务,落实有关税收减免政策。
三、认真做好再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协办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
一、进一步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督促各商业银行为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确保完成新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300户、600万元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1000万元以上的目标任务。
二、认真组织开展“信用社区”创建活动,启动“信用社区”考核验收工作,年底前验收一批“信用社区”。
三、认真做好再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协办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市人事局
一、指导县、区、街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
二、充分发挥人才市场作用,全年举办两次以上大型人才招聘会,介绍就业1000人以上。
三、认真做好再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协办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市卫生局
一、落实卫生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收费减免,做到应免尽免。
二、积极开展农民工工作,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免疫预防接种问题。
三、认真做好再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协办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市经委
一、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促进就业再就业,指导各县、区全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000人。
二、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对一次性裁员超过职工总数的20%或一次性裁员200人以上的企业,实行审批制度,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70%以上的富余人员。
三、积极开展农民工工作,指导和监督企业改善职业安全环境,加强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工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四、认真做好再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协办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市发改委
一、积极发挥部门职能,研究制定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相关政策,指导各县、区全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员8000人。
二、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三、积极开展农民工工作,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指导及相关服务。
四、认真做好再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协办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市农委
一、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培训人数1.4万人。
二、积极组织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工作,进一步开展农民工工作,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
三、认真做好再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积极承办和协办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市总工会
一、开展职业介绍工作,介绍30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培训下岗失业人员300人。
三、开展农民工工作,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四、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作用,督促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维护下岗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认真做好再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积极承办和协办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团市委
一、开展职业介绍工作,介绍100名青年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培训下岗失业人员300人。
三、认真做好再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积极承办和协办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市妇联
一、开展职业介绍工作,介绍100名下岗失业女工实现再就业。
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培训下岗失业人员300人。
三、认真做好再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积极承办和协办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市工商联
一、充分发挥工商业联合会的作用,推荐100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二、认真做好再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积极承办和协办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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