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发改委关于2007年“信用巢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巢政办〔2006〕49号
转发市发改委关于2007年“信用巢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巢有关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改委制定的《2007年“信用巢湖”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07年“信用巢湖”建设工作方案
(市发改委 2006年12月)
按照《“信用巢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为依法整体推进“信用巢湖”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特制定2007年“信用巢湖”建设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效能建设,严格依法行政,着力提升政府的信用。
(二)推进企业信用建设。开通“信用巢湖”网站,发布《巢湖市联合征信管理办法》,加快部门同业征信体系建设和联合征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工作。
(三)推动个人信用建设。积极开展个人征信的调研,逐步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
二、建设重点
(一)努力打造信用政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逐步提升政府决策信用水平。大力实施政府“阳光工程”,加强对公务员的诚信教育和监督管理,举办信用知识讲座。(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人事局)
(二)不断完善配套政策。编制《巢湖市“十一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巢湖市联合征信管理办法》。适时出台《巢湖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目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信息中心)
(三)加快同业征信体系建设。加快市直有关部门系统内信息化建设,在工商、税务、金融、质监等系统内建立和完善同业征信制度,充实部门内部同业征信数据,扩大数据库规模,基本建立起本系统内部信用信息网络平台。以《巢湖市联合征信管理办法》为依据,各部门履行职责中发生的企业信用信息为内容,建立分门别类的企业信用档案。(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行巢湖中心支行,市质监局)
(四)加快联合征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联合征信的各项准备工作,推动市联合征信中心信息交换平台建设。积极推动部门间企业基本信用信息资源的交换和共享。开通“信用巢湖”网站,在各部门建立统一的信息报送制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信息中心,各成员单位)
(五)加强企业信用建设。组建巢湖市企业信用协会,加强行业信用自律。继续推进省信用建设示范企业工程建设。积极引导我市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业率先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引导企业端正经营理念,推动企业建立“六不”承诺公约,积极保护银行、企业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人行巢湖中心支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六)加强公民信用建设。积极引导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建立律师、导游等中介和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记录。以信用消费、信用重点人群、工商个体户等为突破口,在银行系统建立个人消费信贷征信体系,在工商系统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档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人行巢湖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市文明办)
(七)培育信用中介机构。加强政府引导,扶持各类信用协会、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培育征信、信用评级的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引进执业资质高、独立公正、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机构。鼓励征信机构加强同信用中介机构的合作,推动信用中介机构开展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调查、认证、评估、咨询等信用服务,加快发展信用经济。(责任单位:市经委,市信息中心)
三、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各部门积极开展征信工作,适时召开全市信用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信用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相关部门)
2、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信用巢湖”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突出宣传政府信用建设、企业信用建设、公民诚信建设、信用中介体系建设中的好典型好做法。同时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信用文化活动,引导社会舆论,倡导信用需求,努力营造和谐的社会信用环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文化局)
3、加强信用监管。积极推动银行、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制定和完善本系统信用等级的评价办法,根据企业信用等级予以授信。对守信企业在信贷、纳税、工商年检等方面区别对待。加大对诈骗、偷漏税款、逃废银行债务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加强信用管理和监督,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的市场信用体系。(责任单位:人行巢湖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
附:2007年“信用巢湖”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
2007年“信用巢湖”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
号
主要任务
具体事项与基本要求
责任单位(前者为第一责任单位)
1
努力打造信用政府
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一站式服务;大力实施政府“阳光工程”;全面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公务员的诚信教育和监督管理,举办信用知识讲座等。
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人事局
2
不断完善配套政策
编制《巢湖市“十一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巢湖市联合征信管理办法》;适时出台《巢湖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目录》等。
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信息中心
3
加快同业征信体系建设
在工商、税务、金融、质监等系统内建立和完善同业征信制度;基本建立起本系统内部信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分门别类的企业信用档案等。
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行巢湖中心支行,市质监局等
4
加快联合征信体系建设
组建全市联合征信机构,推动市联合征信中心信息交换平台建设;积极推动部门间企业基本信用信息资源的交换和共享;开通“信用巢湖”网站等。
市发改委、市信息中心、各成员单位
5
加强企业信用建设
组建巢湖市企业信用协会;推进省信用建设示范企业工程建设;引导我市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业设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机构,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六不”承诺公约;加强信用建设的法律保障,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
市经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人行巢湖中心支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
6
加强公民信用建设
引导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建立律师、导游等中介和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记录。在银行系统建立个人消费信贷征信体系。
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工商局、人行巢湖中心支行、市文明办等
7
积极培育信用中介机构
扶持各类信用协会、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培育征信、信用评级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引进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机构;鼓励征信机构加强同信用中介机构的合作;加快发展信用经济。
市经委、市信息中心
8
加大宣传力度
广泛开展信用建设宣传。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