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我市临床应急供血保障工作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我市临床应急供血保障工作的通知
(马政办秘[2006]91号)《2007年第3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以来,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连续8年保持了良好势头,有力地保障了我市的临床供血。为在新的一年中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切实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马鞍山市临床用血应急预案》的精神,现制订我市2007年度临床应急供血保障血源安排表(见附件)。
具体献血的时间、人数由市献血办公室根据临床用血情况适时安排。
附件:2007年度马鞍山市临床应急供血保障血源安排表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07年度马鞍山市临床应急供血保障血源安排表
时间
单位名称
献血人数
时间
单位名称
献血人数
一
季
度
马钢公司
700
三
季
度
马钢公司
700
当涂县
500
当涂县
500
市房地产局
10
市粮食局
2
市市容局
20
马鞍山日报社
8
市科技局
5
市总工会
8
工行马鞍山分行
50
雨山区
120
港口集团
80
金家庄区
110
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30
市国土资源局
5
市烟草局
4
马鞍山海关
3
市工业投资公司
100
市农委
5
十七冶(机关)
20
市人防办
2
市广电局
15
建行马鞍山分行
25
中冶华天
40
农发行马鞍山分行
3
山鹰纸业公司
50
人行市中心支行
5
市建委
300
人保公司
8
市教育局
200
徽商银行马鞍山分行
15
市人大办
2
中行马鞍山分行
15
市政协办
2
农行马鞍山分行
10
市委办
3
卫生系统
500
市政府办
5
安工大(教职工)
70
二
季
度
马钢公司
700
四
季
度
马钢公司
700
当涂县
500
当涂县
500
市纪委
2
市委党校
5
市委组织部
2
市民政局
7
市委宣传部
2
军分区
8
市经委
4
星马汽车
50
市工商局
20
市发电厂
50
市人事局
4
马鞍山供电公司
50
市公安局
70
市移动通信公司
3
市国税局
15
市联通公司
3
市地税局
15
市电信公司
13
市文化局
10
市物价局
2
市劳动保障局
30
市邮政局
15
市司法局
4
市水利局
3
市检察院
5
金星化工集团
50
市交通局
100
丰原生化及丰原药业
50
花山区
130
马鞍山火车站
20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
万能达公司
40
市审计局
2
市质监局
4
市中级法院
6
市人口和计生委
2
市财政局
3
市体育局
3
市环保局
8
马钢利民公司
180
马鞍山师范专科学校(教工)
10
安工大职业技术学院(教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