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开展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有关事项的通知
巢政办〔2006〕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建立政府与公众交流互动平台,实施政府“阳光工程”,完成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的任务,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访谈时间:2006年12月开始,每期一个单位,具体时间见附件。
二、访谈地点:市行政中心市政府办公室五楼。
三、访谈内容:市民、网民关注的社会、经济等方面问题。
四、参加人员: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五、首批参加单位排序如下:
市物价局 市环保局 市市容局
市建委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公安局
请各地、各部门充分认识在线访谈的重要意义,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给予解释、处理和答复,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附:巢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方案。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巢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方案
为加强与群众沟通和联系,促进机关效能建设,根据200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按照稳步推进、逐步扩展原则,分批分期确定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上线单位,上线单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众互动栏目与群众直接交流。首批参加单位为:市物价局、市环保局、市市容局、市建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栏目开办以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群众要求作适当调整。
二、主要形式与内容
市信息中心会同访谈单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百姓论坛”、公务信箱等渠道来收集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定时定点安排与群众直接交流,并通过巢湖日报、巢湖电视台、巢湖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进行宣传。
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线介绍。被访谈单位负责人介绍本单位的主要职能、内设机构、重点工作、涉及公众与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
(二)在线解答。被访谈单位负责人解答公众反映的问题。对在线网民和企业提出的问题,能当场作出解答的应实时作出解答,不能当场解答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解决,并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论坛作出解答和回复。
(三)督查督办。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市信息中心对群众提出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苗头性问题、普遍性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认真研究解决。对重大投诉问题,将移交市监察局等部门处理。
三、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协调组
市政府办公室成立“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协调组”,负责在线访谈工作的组织协调。
组 长:张金潮
副组长:姚雪风、郭建华、潘家宝
成 员:刘希斌、陈永锋、金普胜
主 持:届时确定
技术保障:金普胜、李昌健、袁皓
后勤保障:刘希斌
资料保管:袁皓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市政府办公室成立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协调组,组织协调在线访谈工作,并对相关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同时建立通报制度。被访谈单位要充分认识在线访谈的重要意义,将这项工作作为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措施来抓。“一把手”要亲自部署,并确定1名联络员,承办具体事项。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栏目开办之初,通过召开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动员会、协调会和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制度。参加访谈单位与群众交流的必须是单位负责同志,其中主要负责人上线不低于60%。实行首问负责制。凡上线单位受理的问题,一律不得推诿,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下线后于次日书面报送市信息中心,由市信息中心负责转交有关单位办理。建立档案制度,每次上线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办理情况都要立卷、归档,并明确专人负责。上线单位每次上线的议题和办理反馈情况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报送市信息中心。
(三)加强协作,确保交流顺畅。协调组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对本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市信息中心做好各项技术保障工作,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应变措施,确保在线访谈正面效果和正确的舆论导向。各上线单位也要积极配合做好每次上线的衔接工作,确保在线访谈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四)严明纪律,务求实效。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线访谈工作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对领导重视、解决问题认真、社会反响较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对思想消极、敷衍应付、解决问题推诿扯皮、群众意见大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公开曝光;对产生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提升行政效能和工作水平。
五、首批在线访谈单位时间安排表
首批在线访谈单位时间安排表
上线时间
上线单位
备 注
2006年12月
市物价局
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2007年2月
市环保局
2007年4月
市市容局
2007年6月
市建委
2007年8月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7年10月
市公安局
如需调整,请有关单位提前两周与市信息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2313250、231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