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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决定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决定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决定

淮府〔2006〕84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决定》(皖政〔2006〕63号),进一步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全面建设“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新型气象事业,特作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提高加快气象事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一)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我市是全国25个防洪重点城市之一,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淮河穿境而过,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得我市成为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在各种灾害中,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占70%以上。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预报警报服务,对提高全市防御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保护城市建设成果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是保障新型能源城建设的迫切需要。我市“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10年,我市将形成亿吨煤炭、千万千瓦火电和多个百万吨级煤化工产品生产能力,成为在全省、全国具有重要地位和支撑作用,产业关联度高、生态环境良好的新型能源城”的发展目标。加快气象事业发展,合理开发、科学利用和有效保护气候资源,不断提高天气预报准确率、丰富气象服务产品,增强气象服务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及时性,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可持续发展,保障新型能源城建设,具有重要的经济、生态和环保价值。

  (三)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是增强社会公共服务能力的迫切需要。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对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近年来,我市气象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气象综合观测体系不完善,气象预报预测精细化程度不高,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与社会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进一步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全面提高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和服务能力,有利于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四)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坚持国家气象事业、地方气象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并适度超前的原则,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观测基础,完善服务体系,加快科技创新,提高预测预报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具有全省先进水平的气象现代化体系。

  (五)发展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成科学规范、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测预报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气象现代化建设水平、科技创新能力等处于全省前列。到2020年,全市气象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气象现代化程度、科技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气象整体实力处于全省前列,公共服务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三、进一步加强气象监测能力建设

  (六)依法保护和改善气象探测环境。规划、城建等部门要充分考虑气象观测系统对环境的要求,与气象主管部门一起共同依法改善和保护探测环境。鉴于我市地面气象观测环境已不符合《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的要求,计划将现观测场搬迁至市气象雷达中心东面,为我市气象可持续发展提供环境条件。

  (七)加强我市综合气象观测网建设。在原有国家气象观测站、区域天气观测站的基础上,在重点工矿和生态恢复区设立专业观测点,建设气象应急响应移动监测服务系统--车载式流动气象台,供开展森林火灾、雷电灾害、地质灾害、化学污染、爆发流行病等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现场气象保障服务,为政府组织救援、疏散群众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八)强化气象信息综合处理应用能力建设。我市拥有2个国家气象站、23个自动雨量站、9个四要素自动站和1个雷达探测站。迫切需要对综合探测信息进行处理加工,以提高信息资源的数字化、标准化、实用化、集成化和网络化,供防灾减灾气象服务系统直接使用,提高气候资源分析与利用能力。
 
  四、进一步提高气象预测预警和公共气象服务水平

  (九)强化短时临近气象预警能力建设。建设雷达信息处理与短时临近预警平台,着力提高灾害性和突发性天气预报预警水平,形成系列化、高时效的预测预报产品,逐步实现预报内容的客观定量化,提高精细化服务时效和水平。

  (十)加快推进气象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依托现代通信网络技术,建立一个快捷、可靠的气象信息服务系统,逐步实现与水利、农业、环保、城建、卫生、教育等部门或相关行业重点领域的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发挥气象信息为科学决策的服务保障作用。

  (十一)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的现代公共气象业务系统,努力实现服务产品的数字化、多媒体化,满足人民群众对气象服务的多样化、精细化需求。完善现代公共气象服务信息发布渠道,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声讯、户外显示屏、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迅速传播气象预报警报,扩大气象信息公众覆盖面,有关部门和媒体要确保气象信息传播渠道的畅通。

  (十二)加强雷电防护业务能力建设。对公共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迹等雷电防护重点单位和地区进行雷电防护安全风险评估。建设防雷装置检测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引进先进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设备,提升防雷装置检测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十三)加强农业气象服务工作。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扩大气象为农业服务的覆盖范围。进一步加强淮南农村综合经济信息网建设,提升和改造市、县、乡(镇)网络基础设施,提高网络覆盖能力、信息传输能力;完善农业生产气象保障系统,增强气象在农业生产全过程的保障服务能力。

  五、加快“一流台站”建设步伐

  (十四)按照建设一流气象台站的目标,对台站建设进行科学的规划设计,进行高标准、高质量、高品位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工作生活环境,使全市气象台站建成一站一景的花园式单位。充分体现时代特征、气象特点和淮南特色,使气象台站科技氛围更加浓厚,职工精神面貌更加昂扬。以我市气象雷达中心建设为依托,建设气象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提高青少年环境保护意识和全民防灾减灾能力。

  六、大力开发利用气候资源

  (十五)加快人工影响天气建设步伐。依托雷达探测系统,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升级人工影响天气设备,积极开展蓄水、涵养地下水源、植树造林、森林防火灭火、净化空气等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增雨服务;扩大空中云水资源利用效率。

  七、健全加快发展气象事业的保障体系

  (十六)加强气象法制建设和气象行政管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安徽省气象管理条例》、《淮南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气象行业管理,推进我市气象灾害防御、气象灾害信息发布等地方性法规建设,将气象法规纳入我市普法规划或计划,切实增强全社会了解气象、认识气象、应用气象的意识和能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活动。

  (十七)加大财政对气象事业的投入力度。坚持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保证地方气象事业项目建设及运行经费。市财政从2007年度开始,每年要将人工影响天气和气象雷达中心的基本运行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要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气象部门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工作。

  (十八)加快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安徽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2020年远景展望》,构建我市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气象探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人工影响天气、气象资源利用等领域的应用研究。加大对气象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在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课题研究等方面给予政策和经费支持。

  八、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气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气象事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规划,落实年度建设项目,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对于纳入发展规划的项目建设投资,要纳入本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二十)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决定精神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推进气象事业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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