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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行关于芜湖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进展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行关于芜湖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进展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行关于芜湖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进展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芜政办〔2006〕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有效推进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芜湖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进展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能,认真组织落实。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关于芜湖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进展情况的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
  (二OO六年十一月)
  
  
   200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人民银行切实发挥监督和指导职责,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各项政策措施逐步得到落实。目前,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发行期限均已过半,为了解辖区农村信用社改革进展情况,客观反映改革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票据能按期兑付,我中心支行对辖区农村信用社改革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分析。
   一、辖区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初步成效
   (一)央行专项票据顺利发行,资金支持效应初步显现。2005年6月1日和9月1日,辖区农村信用社分2批成功认购了中央银行专项票据11978.3万元,其中芜湖市郊3628.8万元、芜湖县2237.1万元、繁昌县2217.6万元、南陵县3894.8万元,分别用于置换呆账贷款1256.56万元、呆滞贷款8345.82万元,置换的不良贷款占票据总额80.2%;置换历年亏损2375.92万元,占票据总额19.8%。专项票据的成功认购使农村信用社风险状况得到有效改善。2006年6月末,全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较2002年末减少12859万元,其中专项票据置换不良贷款9602万元、贡献率达74.67%;资本净额增加24637万元,其中专项票据置换贡献率为14.74%。
   (二)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经营机制逐步完善。一是产权组织形式改革逐步到位。按照《安徽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目前三县农村信用社均完成了组建统一法人县级联社产权改革工作,市郊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原为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筹备工作也已进入实质性阶段,预计年内将正式挂牌。二是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原则,市郊(县)联社“三会”、“三长”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已初步建立,经营决策透明度得到了一定改善,运行效率逐步提高,辖区各农村信用联社已完成了理事长、主任和监事长三权分设工作。三是加快机构设置优化调整力度,增强信用社整体经营能力。自2003年以来,辖区农村信用社共撤销营业网点29个,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对联社机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全面改革,为实施一级法人管理奠定了基础。
   (三)增资扩股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自2004年以来,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辖区农村信用社广泛吸纳社会各经济主体入股。至2006年6月末,全辖农村信用社股本金达8891万元(剔除入股联社资金),较2002年末增加6616万元,股本金总额翻了两番。从股本金来源看,自然人股金6766万元、占比76.09%(其中内部职工股金2068万元、占比23.26%),法人股金2126万元、占比23.91%、较2004年末提高4.09个百分点;从股本金性质看,资格股5021万元、占比56.47%,投资股3871万元、占比43.53%、较2004年末提高32.27个百分点。
   (四)地方政府配套支持政策基本落实。一是财政税收扶持政策逐步得到落实。辖区国税部门按照国务院改革试点方案规定,免征了全市农村信用社2004年和2005年企业所得税,共计2066万元;2005年至2006年6月辖区农村信用社共缴营业税697万元,地方财政已补助到位458万元,占其应补助金额65.7%;保值贴补息拨补资金到位49万元,占应拨补保值贴补息212万元的23.1%。财政税收减免或拨补等扶持政策对资本净额增加的贡献率为10.44%。二是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清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的通知》(皖办明电〔2005〕7号)要求,市、县各级政府成立专门机构,采取切实措施,帮助农村信用社做好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
   (五)各项业务有了较快发展,经营状况明显改善。通过改革,农村信用社经营规模逐步扩大,资产质量、盈利水平、资本充足率明显提高,在农业信贷方面处于主导地位。截止2006年6月末,辖区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353706万元,较2002年末增加144164万元;各项贷款余额270562万元,较2002年末增加114300万元。其中农业贷款122843万元,比2002年末增加44647万元;占全市金融机构农业贷款89.5%,较2002年末提高3.14个百分点。不良贷款较2002年末减少12859万元,不良贷款占比16.27%,较2002年末下降20.13个百分点。2003年至今年上半年辖区农村信用社均实现连年盈余,共实现账面利润总额为12036万元;资本净额也由2002年末的-2336万元提高到22301万元,资本充足率达到10.59%,较2002年末提高12.19个百分点,辖区农村信用社资本实力已明显增强。
   二、如期兑付人民银行票据存在的问题
   按照兑付条件要求,目前辖区农村信用社除资本充足率均达到兑付条件(实行统一法人体制的信用社资本充足率要达到4%,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资本充足率要达到8%)外,在其他方面各社仍不同程度地与兑付条件存在一定差距。
   (一)不良贷款前清后扬,不良贷款比例降幅艰难。2006年6月末,辖区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44020万元、较2002年末减少12859万元,但剔除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置换不良贷款9602万元和近3年呆账贷款核销1288万元因素,实际较2002年末仅减少1961万元,其中三县农村信用社2005年不良贷款却出现大幅反弹,净增11515万元;全辖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16.27%,较2002年末降幅55.30%。从各联社情况看,市郊不良贷款比例为5.25%,降幅85.11%;芜湖县不良贷款比例12.68%,降幅39.91%;南陵县不良贷款比例33.1%,降幅34.89%;繁昌县不良贷款比例22.54%,降幅39.46%。目前,市郊联社不良贷款比例较2002年末降幅达到50%兑付标准,三县农联社均未达到不良贷款比例降幅要求。
   (二)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费用支出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导致资产费用率增幅与资产利润率增幅不匹配。2005年,辖区农村信用社营业费用支出较上年增长29.86%,人均费用较上年增长32.73%,而同期营业收入较上年仅增长16.92%;资产费用率较上年上升18.8%,而资产利润率较2004年仅上升8.14%。市郊及三县农村信用社资产费用率和资产利润率的增减变动与兑付时对财务上可持续性考核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辖区农村信用社剔除票据置换和呆账贷款核销因素2005年不良贷款净增10099万元,除历史等诸多原因外,还有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制度未能有效落实的因素。
   (三)已置换不良贷款债权处置进度较为缓慢。据调查,2006年6月末,市郊及三县农村信用社在处置置换的不良贷款过程中,由于置换的不良资产历史久远,许多债务企业已停产倒闭或债务人死亡,以及要求乡(镇)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存在较大困难,现金清收情况也不容乐观。目前市郊及三县农村信用社清收处置比例均在10%左右,现金累计收回专项票据置换的不良贷款88万元,现金清收率仅为0.92%。这与兑付时“已处置完毕的置换资产占置换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80%以上”等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四)地方政府配套支持政策的落实有待提高。一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拖欠贷款清收缓慢。今年上半年辖区农村信用社累计清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拖欠贷款375万元,占应清收贷款总额5.1%。据调查,有的县部分乡(镇)政府部门为了农田水利建设、乡村公路改造和维护、农村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等,在农村信用社举借或担保的贷款3009元,不良比例高达97.47%,这对农村信用社如期兑付中央银行票据将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二是财政税收政策落实不够及时,2005年至2006年6月全市农村信用社营业税财政补助尚有34.7%未到位。三是免收工商登记注册、变更等有关费用政策未能得到有效执行。据反映,辖区农村信用社在处置相关不良贷款债权过程中,要求当地工商部门出具贷款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时,均需按每笔缴纳一定的费用,其中2006年有一家联社已支付相关工商费用3万多元。这与兑付时对地方政府承诺的配套支持政策落实情况的考核尚存在一定差距。
   (五)信贷投放缓慢,服务“三农”力度有所减弱。一是信贷投放低于全市平均水平。2006年8月末,辖区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259891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6307万元,增幅为6.69%,低于全市贷款增幅6.05个百分点;其中三县农村信用社贷款增加3030万元,增幅仅为1.86%,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不良贷款比例压降幅度。二是信贷支农比重有下滑趋势。2006年8月末,辖区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121915万元,较上年末仅增加340万元,占新增贷款总额的2.08%,农业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由2002年末50.4%降至46.91%。三是贷款利率上浮幅度较大,利率执行水平偏高,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金融支农效果。2005年度三县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贷款144650万元,其中利率执行在(0.9,1.3)区间的为12.69%,在(1.3,1.5)区间的为25.56%,在(1.5,2)区间的为61.75%。
   三、进一步推进改革的建议和措施
   针对农村信用社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充分发挥资金支持政策的激励作用,促进辖区农村信用社“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如期完成票据兑付工作,实现“花钱买机制”的改革目标。
   (一)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辖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发挥在农村信用社改革中的督导作用,强化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组织与协调职能,进一步明确职责,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农村信用社改革配套支持政策,帮助农村信用社维护金融债权,增强不良贷款清收效果,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目标的实现,提供良好的“休养生息”的外部环境。
   (二)市、县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信用社改革进程与效果的动态监测与考核,加大现场检查和指导力度,督促农村信用社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加强内部管理入手,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增强内控制度执行效果,促进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到基础农村,净化农村信用环境,减少农村信用社的信贷失信风险。在中央银行专项票据置换期间,各县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水平、提高支农贷款覆盖面的量化考核,督促农村信用社切实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
   (三)市、县银行监管部门要强化农村信用社经营风险和高管人员监管力度,督促农村信用社狠抓不良贷款清降工作,切实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对信贷风险增大的或采取贷新还旧等人为财务处理方式掩盖信贷资产风险的,要追究高管人员责任,有效地防止不良贷款反弹;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价,加大对农村信用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检查与监测考核力度,督促建立和完善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的内控体系,确保“花钱买机制”预期目标的实现。要及时跟踪检查和监测增资扩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农村信用社依法、合规地开展增资扩股工作,防止因违规或变相募集股金而带来的潜在资本风险。同时要督促农村信用社增强信息披露的主动性,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披露程序,有效地发挥外部监督作用。
   (四)农联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农村信用社的管理,督促和指导基层农村信用社加快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尽快建立健全“三会”、“三长”议事规则以及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对“三会一层”的绩效考核措施,加大高管人员的交流和责任追究力度,减少高管人员的短期行为和道德风险,不断提高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为实现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约束机制。要加大行业协调力度,组织和引导基层农村信用社加大科技投入,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金融电子化进程,提高农村信用社整体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满足“三农”服务需求。
   (五)农村信用社要在强化内部控制建设基础上,优化内部管理,增强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效果,建立健全不良贷款责任的认定和处罚机制,加大对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力度,规范自身和专项票据置换的不良资产保全、处置和清收工作,并从严控制处置成本,切实把不良贷款清降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强化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增强对新增贷款风险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实现稳健经营。要有效地规范增资扩股工作,优化股权结构,逐步形成资本金补充的长效机制。抓住政策扶持的大好机遇,规范和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加快信息对外披露进程,增强信息的公开透明,提高社会各经济主体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信任度。要端正经营思想,不断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农村信用社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农村信用社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以及国家政策设计初衷,科学合理地进行市场定位,准确地把握信贷投向,把国家对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支持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体现到为“三农”服务之中,切实加大支持“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的力度,有机地将支农社会效益与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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