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房地产局关于开展马鞍山市住房状况调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转发市房地产局关于开展马鞍山市住房状况调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政办[2006]48号)《2006年第2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市房地产局《关于开展马鞍山市住房状况调查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开展马鞍山市住房状况调查的实施方案
(市房地产局 二??六年十一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和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认真做好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建房〔2006〕28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全市住房状况调查,全面掌握城乡居民家庭及外来人员当前居住、收入及住房需求的基本状况,并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为市政府掌握我市住房领域社情民意提供基础性资料,为科学制定“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依据,增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决策的科学性和调控能力,保证全市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二、调查范围和内容
(一)调查范围
本市花山区、雨山区、金家庄区及开发区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和非常住户籍居民家庭或人员的住房。
(二)调查内容
1.住房状况(含住房建筑面积、建成年代、房屋性质、房屋坐落、房屋类型、完好程度、住用状态、产权状况);
2.收入状况(含家庭人口、家庭收入);
3.住房需求(住房需求意向、住房需求原因、购租房区域意
向、购租房面积意向、购房价格意向、租赁房屋租金意向);
调查具体内容见附表。
(三)调查时点
本次调查的时点为:2006年11月30日
三、工作方式、步骤和时间安排
住房状况调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分区组织实施、逐级上报汇总、数据集中录入分析的方式进行。本次调查工作的责任单位是各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由各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街道、乡镇、社区落实专职调查员开展调查工作。
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时间从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月30日,分为前期准备、组织调查、校核上报、数据入库、分析评估和报告数据等5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市居民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调查动员大会,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进行调查员上岗前的培训,完成各项基础性准备工作。
(二)组织调查阶段(2006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
调查员实际入户调查,由居民家庭依据住房状况调查规定如实陈述家庭居住、收入及住房需求等情况并提供证件,调查员按规定据实填写《马鞍山市居民家庭住房状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由被调查对象核实确认。
(三)校核上报阶段(2006年12月10日至12月30日)
调查员上报整理后的调查表,由街道、乡镇对调查员报送的表格数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按卷编制、汇总报送各区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机构;各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对报送的表格、数据进行核对、验收,报送市居民住房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数据录入阶段(2006年12月15日至2007年1月10日)
市居民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资料复核后进行统一汇总,委托专门单位录入,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市居民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五)成果报告阶段(2007年1月10日至2007年1月30日)
市居民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住房调查结果形成分析报告,为科学制定住房政策提供依据。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马鞍山市居民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地产局,具体负责住房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各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住房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经费保障
住房状况调查经费由市房地产局根据市政府批准意见筹措,市财政局监督资金使用。各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调查经费由市房地产局拨付。
六、工作要求
1.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分工协作,齐抓共管。要选派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强的调查员,按时、保质地完成住房状况调查工作。
2.有关工作人员,特别是从事住房状况调查的调查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认真复核,确保核查资料的准确性。
3.加强宣传动员,为调查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组织媒体就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意义、目的、方法向全市居民进行宣传;同时,各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居民家庭进行宣传动员和政策讲解,向居民家庭发放《住房状况调查知识问答》,动员被调查的居民家庭积极履行公民义务,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填报。
4.各责任单位及调查员要依法进行住房调查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对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以及严重错漏或弄虚作假的,要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罚。对拒报、瞒报、虚报的居民,要及时提出批评并帮助其纠正。
附件:1.市居民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马鞍山市国有土地住房单幢调查汇总表
3.马鞍山市国有土地居民家庭住房状况信息调查表
4.马鞍山市集体土地居民家庭住房状况信息调查表
附件:
1、市居民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龙李海
市政府
副组长:
胡明柱
市政府、市建委
徐业志
市政府
周天鑫
市房地产局
成 员:
丁济民
市统计局
高振荣
市民政局
崔 林
市公安局
李超先
市财政局
陆继华
市劳动保障局
李志全
市房地产局
周 毅
市广电局
刘沧海
市报社
潘祥松
市房开办
白文化
开发区管委会
夏盛强
花山区政府
徐泽能
雨山区政府
陈长春
金家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地产局,李志全兼办公室主任。调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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