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通知
文号:淄政办发电〔2007〕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7〕38号)和《2007年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计划》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增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
近年来,尽管我市经济快速发展,但仍然没有摆脱资源消耗型、粗放经营型的发展模式,经济运行质量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形势与先进城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要实现省政府“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5%目标”的要求,必须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全市上下要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协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确保我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实现年增长30%的目标,努力建设创新型城市。
近几年来,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产值由2003年的339.78亿元增长到2006年的1035.38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从24.04%提高到29.10%,为加快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鼓励科技创新,抑制能耗高、污染大的传统产业发展,为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创造了条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自身的基础和优势,切实增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实现新的突破。
二、明确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按照省下达给我市的确保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年增长30%以上的目标,我市制定了2007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计划指标(附后),各区县、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以此为指导,结合自身的基础和优势,对当地产业结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明确发展重点。一是围绕高新技术重点行业,在前瞻性技术研究、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重大目标产品、产品群培育等环节进行总体设计,产学研相结合,项目、基地、人才统筹安排,集中支持,培育高新技术增长点、骨干企业和主导产业。二是运用信息技术和节能降耗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力争通过技术改造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一批高新技术行业、企业和产品,促进传统产业高新化。三是进一步加大引进技术和外资的工作力度,制定相应措施引导鼓励外资投向高新技术、环保、节能等高端制造业领域,加强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外资项目和出口总额中高新技术的比重。四是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点领域,制定详细的年度发展计划,集中支持一批骨干企业和重点产品,确保本行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的增长速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五是发挥“两区一园”(高新区、齐鲁化工区、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利用产业聚集优势和相对优化的区域环境,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向两区一园集中;深化高新区“二次创业”,拓展高新区发展空间,努力扩大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建立和完善各类共用技术创新平台,引导、鼓励建立企业联盟,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孵化培育相结合,以重大项目为纽带,推动联合攻关和项目的配套发展,努力实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和产业规模的同步提升;扶持一批重点企业和重点成果转化项目,逐步把高新区打造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高地。今年高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长速度要达到4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区内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70%以上。六是继续抓好国家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快国家新材料基地建设的意见》,加大新材料领域重大项目的实施力度,立足现有优势,突出发展有机高分子材料、陶瓷新材料和高技术耐火材料,拉长产业链,加快产业化,提升产业层次,壮大产业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做大做强新材料产业。在2006年20家骨干企业实现产值471.5亿元的基础上,新培育一批基地骨干企业,力争新材料基地的发展实现较大突破。以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为载体,以新华制药、瑞阳制药等5家骨干企业为龙头,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加快新药产业群和中药现代化产业群建设,努力使淄博成为世界级原料药供应地和医药制剂的重要生产基地。七是加快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企业技术创新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技术交易服务中心的建设,为高新技术产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辐射,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三、强化支撑条件和保障措施
要切实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已经制定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各区县、高新区、各部门要围绕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的若干配套政策、《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鲁发〔2006〕4号)、《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淄发〔2006〕8号)、《淄博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淄政发〔2006〕16号)以及有关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扶持政策,制定、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明确政策执行范围和办理程序,加强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要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各区县、高新区应用技术研究开发资金的增长幅度要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预算执行中超收部分的支出也要体现法定增长比例,确保全市科技投入有大的增长。要把高新技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纳入月调度范围,通过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定期考核等手段,大幅度提高规模以上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占规模以上项目工业固定资产投入的比重。要激励引导企业切实增加研发投入。市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可操作、可考核的企业研究开发资金投入的政策规定,建立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制度,以此作为执行国家、省和市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要积极引导商业金融和风险投资支持企业创新。积极探讨利用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商业金融向企业科研活动和成果转化活动贷款,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积极向淄博高新区风险投资公司及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推介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努力营造风险投资聚集的良好环境。
四、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领导
要把科技工作列为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推进科技进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各类资源用在科技进步这个“刀刃”上。各级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落实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把科技投入、科技创新能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为衡量各级政府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指标。在工作部署上要抓好区域协同,以重点区域为突破口,带动弱势区域的发展,实现高新技术产业量和质的全面提升;要抓好系统协同,强化各类科技资源与国家、省和市科技资源的有效衔接,在国家、省、市确定的重大科技专项、重点专项、在937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和科研基础平台建设等基本计划层面上,扬长避短,整合资源,争取2007年有较大的突破;要抓好部门协同,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加强协同,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加大改革力度,形成目标一致、部门配合、合理推进的良好机制。
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既要坚定信心,又不能掉以轻心;既要保证发展,又要坚决杜绝数字造假。要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地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任务落实好、完成好。各区县、高新区和有关主管部门要从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等方面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对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省、市的总体要求,始终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放到经济发展的战略位置,充分认识高新技术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依靠科技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进经济及和谐社会建设的思想观念,促进各级政府和企业管理层把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置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首要位置,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