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07〕49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区、泽州县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晋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晋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积极响应全国爱卫会发出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通知,充分发挥健康教育在改善城市卫生面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基础和先锋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晋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社会各有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健康教育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二、总体目标:在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中,通过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普及健康知识,增强公众卫生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自觉改变不卫生陋习和行为,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全民健康素质,推动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向高标准迈进。
三、具体任务目标:
(一)健康教育组织体系建设
1、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市政府卫生工作目标,制订有与本市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长期健康教育规划。
2、市健康教育机构设置合理,按规定数量配备技术比例适当的专业人员,能够独立承担全市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调研指导、人员培训、业务考核和信息交流等工作。
3、市健康教育所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办公用房、图书资料室,有开展工作需要的交通工具、电脑、摄像机、照相机、投影仪、复印、打印机等办公和宣传设备。
4、健康教育业务经费列入当地卫生事业经费预算,并确保及时拨付到位。
5、健康教育业务资料保存完整,建立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档案并管理规范。
6、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有考核、有措施、有工作总结,单项工作有方案、有小结。
7、建立有完整的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市、县(区)设有健康教育所(或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健康教育科),配备专职人员3―5人;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站设健教组,要有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1―2名,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有健康教育兼职乡医(或医生)。
8、市、县(区)要建立有健康教育协会,吸收社会各有关单位和人员组成理事会,倡导和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控烟活动。
9、市健康教育机构要及时配合主管部门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应急预案,编制出有针对性的宣传资料,开展各种卫生法规、宣传日、咨询、社区卫生服务等多种宣传活动。
(二)学校健康教育
1、各学校要成立健康教育领导组,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有符合要求的师资承担健康教育教学任务。将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年度有计划、有总结。
2、市直、城区、泽州各中小学要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学生要有教材,教师有规范的教案,学校和年级有合理的课程安排,学生有健康教育课笔记、考试卷纸和考试成绩。中小学生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以当地使用的教材为蓝本随机抽取学生测试考核结果为依据)。
3、各学校要根据学生年龄、季节特点、通过教学和开展主题班会、校园广播、知识竞赛、电化教育、宣传资料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同时做好活动记录,留存活动文字图片资料。
4、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开设健康教育讲座,同时做好活动记录和资料收集。
5、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档案,对档案资料要保存完整,管理规范。
6、各学校都要在校园内设立健康教育专栏,定期更换,留有小样或照片、底稿。
7、中小学要开展蛔虫感染率检查,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监测工作提供的调查数据显示)。随机抽查城区、泽州学校各2所,共1500人 (城区、泽州抽查人数各半)。
8、各学校都要做好控烟宣传工作,按无烟学校标准要求成为省级无烟学校。
(三)医院健康教育
1、市直、城区、泽州各级医院要成立专门的健康教育领导组,建立健全院、科、病室三级健康教育网络。院内设置专门的健康教育科(或防保科),配备有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全院的健康教育工作。
2、各医院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总结、考核、工作活动记录,档案资料保存完整。
3、医院要开设健康教育阵地,门前或院内设置专门的健康教育专栏、橱窗、挂图,为就诊、住院者提供必要的健康服务场所及设施,如电教、电子显示屏、培训、咨询、心理、戒烟门诊或课堂,并定期组织活动,资料图片记录保存完整。
4、医院医护人员每年开展健康教育理论培训,能对病人及家属开展就诊、治疗和康复健康教育指导。住院医师病历上有健康医嘱,护理人员实施整体护理健康教育。
5、医院要结合临床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向就诊住院患者编发通俗易懂的卫生科普宣传资料和提供多种病种健康教育处方。
6、医院要大力开展控烟宣传工作,候诊、病区等场所要设置禁烟标志牌,从人员组织、制度、监督、考核等方面确保全院控烟工作形成体系,纳入日常工作运行,成为省级无烟医院。
(四)社区健康教育
1、城区、泽州县政府要成立健康教育领导组,建立健全三级健康教育网络。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政府卫生工作规划,有中长期健康教育规划,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有总结。
2、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要建立健康教育领导组,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有近期规划,年度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文件资料、活动记录、图片资料保存完整,管理规范。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有健康教育室(咨询室),配备电视机、DVD、照相机等。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在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本社区居民健康检查,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一户一档,并对检查结果分析,写出分析报告。
5、社区要结合本区实际,定期组织居民开展健身、文化娱乐、科普知识讲座以及举办社区健康促进学校等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
6、每个社区均要设立健康教育专栏或橱窗、墙报二块以上,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及时更换宣传内容,每两个月一次,全年不少于6次。
7、社区活动室要有卫生报刊、资料,种类在4种以上。
8、向社区居民广泛普及7个方面的健康知识和6个方面的健康行为要求,提高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每年核心信息普及率要达目标人群的8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不低于75%。
(1)社区居民7个方面健康知识
常见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常见妇女保健知识和家庭常用药知识;“不吸烟、少饮酒、合理膳食、心理平衡、适量运动”相关知识;家庭食品卫生与营养知识;家庭常用消毒方法;环境卫生知识;避免意外伤害和应急相关知识。
(2)社区居民6个方面健康行为
学习卫生保健知识,有保健书籍,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注意营养搭配,生熟食品分开,至少有两个菜板、两把菜刀;社区居民家庭备有常用消毒剂,餐具定期消毒,家庭环境清洁,物品整齐,居室经常通风,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吸烟、不酗酒,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9、开展控烟宣传,积极创建无烟社区,社区主要场所要有禁烟标志牌,有控烟规章等,力争达到省级无烟社区标准。
10、健康教育档案管理规范,居民健康档案、培训、活动记录、照片、底稿等资料保存完整。
(五)行业健康教育
1、各行业各单位应建立健康教育工作领导组和组织网络,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
2、各行业、各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考核、有总结。
3、晋煤集团、开发区和市内各企业要结合行业特点,组织职工开展健康检查,职工健康档案和有关文件资料保存完整,管理规范。
4、各单位应结合行业特点,充分利用广播、闭路电视、专题讲座、宣传橱窗等形式,对从业人员定期开展相关的卫生法规、健康知识和职业卫生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疾病预防、营养卫生、吸烟有害健康等健康知识,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以抽查考核结果为依据)。
5、火车站、汽车站、影剧院、大中型商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健康教育专栏或电子屏幕,定期更换或显示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活动有记录,健康教育工作资料完整。
6、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服务窗口单位要有控烟标牌、规章制度,有人主管负责,成为省级无烟单位。
(六)机关事业单位健康教育
市直、城区、泽州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康教育领导组,要有专人负责,工作有计划,有活动记录,有考核,有总结,资料图片记录保存完整,管理规范。
每年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健康知识培训,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健康形为形成率70%以上。
(七)新闻媒体健康教育
1、市、县(区)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开设健康教育栏目,定期播放刊登卫生防病节目文章,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对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2、市、县(区)新闻媒体要有专人负责,有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工作记录和群众反馈信息。能够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发布核心信息,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条款和吸烟对健康的危害知识。
3、市、县(区)广播电台、电视台健康教育节目应安排在黄金时段播放,每周至少播放1次,并预告波段、频道内容和播放时间,便于群众及时收听收看。市报至少每周刊载一次健康教育文章。
4、建立健康教育档案,对播出刊出内容、次数要作好记录。
(八)无烟草广告城市
1、大力开展控烟工作,严格遵守广告法的规定。工商部门负责,协调市烟草、卫生、城管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市区内无烟草广告。
2、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车间、无烟商场等无烟单位活动。为了履行我国政府向国际社会所做的承诺,各单位和公共场所应根据《公约》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加强对烟草危害的控制工作,制定无烟制度,设立禁烟标志,开展控烟宣传,落实控烟措施,加强禁烟执法。
3、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健康知识和控烟法规培训,一年内创建成为无烟单位。
四、责任划分
1、城区、泽州健康教育工作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实施。
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健康教育工作由各单位组织实施。
3、市直医院、学校、厂矿企业健康教育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开发区、晋煤集团各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由开发区和晋煤集团负责组织实施。
5、车站、广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健康教育由本单位组织实施。
五、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系统、各单位主管部门的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健康教育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领导,明确职责,加强管理,落实好各项目标和指标。
(二)部门协调,社会动员。社会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互相协作,积极倡导健康的公共政策,大众媒体要发挥正确舆论作用,引导广大民众广泛参与,构建健康教育氛围,营造健康的支持性环境。
(三)落实经费,科学使用。市财政部门要划拨一定的健康教育专门经费,各系统各单位也要投入一定的健康教育经费,并专款专用,科学使用,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社会各有关部门健康教育领导组要定期组织对本部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中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查,逐项进行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