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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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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7]44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晋中市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晋中市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晋中市地处黄土高原东部边缘,总面积1.64万平方公里,地貌类型复杂,山地丘陵约占总面积的83.3%,境内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地质灾害不仅直接影响经济发展,而且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为确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避免地质灾害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特制定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晋中市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据统计,全市地质灾害点(区、段)有1496处,其中:寿阳158处,昔阳215处,和顺137处,左权160处,榆社212处,榆次21处,太谷92处,祁县47处,平遥92处,介休116处,灵石246处。按地质灾害灾种划分:全市共有地裂缝314条(组),滑坡169处,泥石流182处,崩塌113处,不稳定斜坡440处,地面塌陷51处,危岩体96处,潜在滑坡25处,采空塌陷62处,水源枯竭30处,地面沉降2处,潜在地裂缝及地面塌陷12处。
二、2007年全市降水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分析预测,全市降水趋势如下:
全市年降水量380―560mm,正常略偏多。平川北部380―420mm;平川南部460―-520mm;东山北部515―555mm;东山南部520―560mm。
春季(3―5月):
全市降水量53―90mm,平川北部53―73mm,接近常年;平川南部64―84mm,略多;东山北部70―90mm,偏多;东山南部57―77mm,偏少。
   夏季(6―8月):
全市降水量240―380mm,略多到偏多。平川北部240―280mm;平川南部295―335mm;东山北部340―380mm,东山南部320―360mm。
  秋季(9―11月):
全市降水量68―145mm,除东山南部略多外,其余均偏少。平川北部62―82mm;平川南部72―92mm;东山北部73―93mm,东山南部103―133mm。
  重要天气
  夏季第一场≥30.0毫米降水,南部出现在6月下旬末,北部出现在7月上旬中。
  三、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及威胁
  1、易发生地裂缝区域
  地跨榆次、太谷、祁县、平遥四个县(区)涉及30多个乡(镇)的地裂缝主要有:祁县白圭村、化肥厂地裂缝;太谷贺家堡、程家庄,武家堡、西付井村、北贺村地裂缝;榆次电缆厂、王湖、北要村、乌金山地裂缝;平遥的五星庄、襄垣村地裂缝。
  2、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区域
  铁路:南同蒲铁路灵石段、太焦铁路王公到榆社段,阳涉铁路晋中太行山沿线,重点预防崩塌、滑坡、泥石流。
  公路:太旧路寿阳段、大运路灵石段、太长高速太谷―榆社段、207国道昔阳―左权段、榆次―和顺段、左权通往河北段,主要预防崩塌、滑坡、泥石流。
  河流与水库:汾河流域、漳河流域、松溪河流域、潇河流域的沿岸村庄,要在汛期注意因洪水引发的泥石流、崩塌、滑坡。
  祁县子洪、昔阳郭庄、平遥尹回、左权石匣、榆社云竹水库在汛期内要重点实行监测。
   3、矿山采空易发生塌陷区域
  灵石、介休、平遥、寿阳、昔阳、和顺、左权、榆次八个产煤县(区、市)均有不同程度的煤矿采空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和房屋裂缝。铁矿、石灰岩开采企业注意预防弃渣等固体松散堆积物在讯期引发的泥石流。矿山企业要对采空区、开采区实行监控,对已造成地质灾害的要按“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妥善处理。
  4、旅游区及其它易发区
  旅游区特别是介休绵山风景区、榆次乌金山公园、左权森林公园,要重点巡查调查可能威胁旅客安全的地质隐患点;黄土地区要重点监控和调查黄土陡崖下建房、挖窑洞造成的灾害隐患点;对座落在河口、山边、峪口处的村庄,特别是中小学校区(舍),要根据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区(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 153号)在汛期内认真巡查,防止洪水引发的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崩塌。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人民政府成立晋中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随亭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杨允强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赵春雷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赵光亮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贾怡忠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
武志远    市财政局副局长
      卫灶林    市水利局副局长
      赵玉林    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翠萍    市环保局副局长
      陈 文    市公路分局副局长
      胡玉清    市气象局副局长
      郝何龙    市地震局副局长
      韩金锁    市防讯办主任
郝修业    市农业局副局长
寇启崇    市林业局副局长
贾玉明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杨晓明    市安监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赵光亮(兼)。
  各县(区、市)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使防灾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各村委和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充实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基层,明确具体负责人,做到有人抓、有人管,使防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认真制定应急预案
  各县(区、市)国土资源局要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认真制定和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请人民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防治制度
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图或表,汛期地质灾害电话联络图,落实和圈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区、段,设立警示牌,建立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建立险情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组织地质灾害抢险队伍。发生地质灾害要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高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的反应能力,落实应急抢险措施。
  (四)确实加强汛前巡查
  各县(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建设、水利、交通、气象、防汛、地震、旅游等相关部门在汛前派出专门人员,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区和段进行巡回检查,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到群众、村民手中(地质灾害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附后)。落实监测预报、预警信号,应急抢险和人员财产转移路线,防灾责任要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具体监测人员和监测责任人,形成畅通稳定的监测预报工作网络,建立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书。对违反规定引发地质灾害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五)保证防治资金需要
各级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财政计划和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及车辆,确保重点地质灾害区得到及时调查、预防、勘查和治理。
(六)全面加强防治宣传教育
各县(区、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宣传重点要放在矿区、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宣传内容重点放在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依靠群众开展群测群防,提高防灾、救灾、减灾意识,保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落实和实施。
  市、县(区、市)国土局、气象局,要按照晋国土资发[2004]43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报预警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确保2007年安全渡讯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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