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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政发[2007]21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确保将晋中建设成为山西中部最具活力的经济带和城市群,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实现,切实保障农村公路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全市农村公路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各县(区、市)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领导,强抓发展机遇,切实加快以县乡公路二级化改造,农村通达、通畅和新农村试点村和重点推进村街道硬化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公路建设。市政府要将公路建设任务纳入对各县(区、市)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级、各部门也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考核,营造全社会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良好氛围,全面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
(二)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是事关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建设工程,除省补助资金外,市政府对二级公路改造工程给予一定补助,重点推动此项工作。各县(区、市)也要加大县乡公路改造工程的筹资力度,落实好配套资金,确保县乡公路改造工程顺利推进。
(三)通达、通畅工程是中央专项解决农村通公路和通水泥(油)路的一项重要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各县(区、市)在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好国家给予的每公里10万元的专项补助资金的同时,还要千方百计加大配套支持力度,确保工程项目全部建成等级公路,使国家的惠民政策见到实效、落到实处。
(四)新农村试点村街道硬化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省财政按每个村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市政府将在财政预算中按每公里补助1万元的标准给予重点支持。各县(区、市)财政要按每公里补助1-2万元的标准进行配套补助,加大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同时统筹安排新农村试点村街道硬化工程省、市补助资金,确保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五)加强农村路网建设,更好地服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加快村连村公路的建设。省政府和省交通厅每公里各1万元的“以奖代补”政策不变,市政府将根据年度目标任务给予每公里1万元补助,各县(区、市)每公里补助不低于2万元。
(六)加大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力度。各县(区、市)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完善公路的标志、标线、警示桩、减速带、过村路段隔离带等安保设施。要紧紧抓住省交通厅关于危桥改造每延米补助8000元的政策机遇,加快危桥改造项目的前期准备和项目实施工作,加大危桥改造的财政资金配套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便捷出行。
(七)加强公路“绿化、美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市公路两侧绿化工作,按照“谁栽种,谁受益”的原则,结合通道绿化,统一规划,由沿线地方政府负责完成。
(八)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和申办相关手续等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完成。公路两侧占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林地及占地以外的“荒山、荒坡、荒滩、荒沟”,实行特殊政策,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涉及房屋拆迁,青苗补偿等有关事宜由地方政府负责解决;有关“三电”拆迁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有关单位解决。公路建设所需砂石材料和路基取土,根据设计要求,由当地政府无偿划定场地,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九)各县(区、市)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抓好已开工项目建设的同时,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形成建设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项目管理良性发展格局。各工程项目法人要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加强项目前期、中期、后期的管理。
(十)加强农村公路质量管理。为将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真正建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将监督机制引入工程建设全过程,要建立由专业部门、人民群众、新闻舆论共同参与的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体系。要围绕质量、资金、安全、技术、群众利益等关键环节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管理,确保有限的建设资金发挥更大的投资效益。市、县两级交通部门及其所属公路质量监督机构要按照《晋中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明确职责,加强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
  在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各县(区、市)要充分发挥晋中的区位优势,把加快运输产业的发展,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实现“三化”目标,即城乡一体化、榆太同城化、运输企业集团化。今年运输产业要继续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上半年除榆次区外10个县(市)全部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榆太同城化建设要以整合收费站点为切入点,确保两市交通便捷通畅;积极整合运输资源,以解决运输经营户多、小、散、乱的问题,培育运输集团和大力发展集团化物流配送为目标,加快运输组织结构、动力结构、产业布局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努力建成市场规范的快速客货运输系统和现代化物流体系。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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