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朔州市2007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朔州市2007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朔政办发〔2007〕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财政局、农业局拟就的《朔州市2007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区要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抓紧落实,并将具体实施意见报市财政局、农业局备案。?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朔州市2007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施办法
(朔州市财政局〓朔州市农业局)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07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晋财建〔2007〕77号)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粮食作物的范围?
2007年补贴粮食作物的范围:除薯类作物外农户实际种植的粮食作物。
二、补贴标准
2007年补贴粮食作手的标准:小麦每亩补贴10元,其他粮食作物每亩补贴5元。
三、补贴面积
2007年农民实际种值的除薯类作物外的粮食作物面积。
四、组织实施与管理
1、各县区农业部门根据全市农民直补网络有关数据的情况,以2006年的实际种植面积和品种为基础,同时结合2007年预测种植情况,认真核实本县区2007年补贴作物的种植面积,并上报到本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局、财政局。?
2、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关于印发“推进我省农民补贴网建设加强直补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晋财建〔2006〕333号)文件的要求和农业部门核实上报的2007年种植计划,按照《关于依托县级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直补实行一卡通的通知》(晋财建〔2006〕 483号)文件要求,与当地银行密切合作,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一卡通直接兑现到农民手中。银行部门可以采取直接发放现金,也可以向农户发放储蓄存折或储蓄卡。严禁抵扣其他各种税费。严禁他人和集体代领。?
3、各县区在核实面积时要以村为单位,对农户种植的除薯类作物以外的粮食作手亩数进行核实,造册登记,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统一汇总上报县区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上报的造册登记表要加盖乡(镇)政府、村委会公章,要有乡(镇)长、村委会主任及具体承办人签名盖章。?
4、各县区财政局和农业局要对各乡(镇)、村造册登记的农户播种面积进行核实。审核后联合下文将补助面积和补贴金额下达到各乡(镇)政府。?
5、各县区若实际播种面积大于计划面积时,超出部分所需资金由县区政府自行解决,但必须执行小麦每亩补贴10元,其他粮食作手每亩补贴5元的标准,按实际播种面积补贴农民。
6、国营农场、农垦企业、原(良)种场实际种植的粮食作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县区农业局负责统计核实种植面积报县区财政局审核无误后,拨付直补资金。
五、直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直补资金拨付时间。各县区财政局收到资金后,根据农业部门上报的实际播种面积,经审核后,与当地银行部门“一卡通”进行联结,尽快将补贴资金直接兑现到农户手中。小麦直补资金于6月20日前兑现到户,其他粮食作物于10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各级财政部门从4月份开始按时上报《粮食直补周报》。?
2、资金管理办法。仍按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财建〔2004〕59号)文件执行。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3、直补工作经费。为做好粮食直补工作,与直补相关的工作经费,如宣传费、资料费、纸张印刷费、核实种粮面积所需必不可少的经费,要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
六、直补工作要求
1、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粮食直补工作全面负责,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确保粮食直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种粮农民利益落到实处。
2、为了避免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市、县区财政和农业部门都要公布举报电话,对农民举报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若情况属实,对造假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要严肃处理。县区人民政府不能及时处理举报事件时,举报人可向市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