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决定
晋市政发〔2007〕16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是国家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全局出发,高度重视气象事业发展的体现,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指导新时期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确保《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快晋城气象事业发展,更好地为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现结合晋城实际,特作如下决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快晋城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是应对突发灾害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晋城属中纬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境内山脉纵横,地理条件复杂,自然灾害频发,生态环境相对必较脆弱。气象灾害种类多、范围广、频率高,所造成的损失占所有自然灾害损失的70%以上,干旱、暴雨、大风、寒潮、冰雹、雷电、沙尘暴、雪灾、大雾等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社会安全构成严重影响。因此,社会各界对加快气象事业发展、减轻气象灾害影响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气象事业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预报警报服务,提高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和水平,对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二)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是应对资源压力、保障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气候资源是一种清洁可再生资源。我市气候资源丰富多样,风能、太阳能、农业与生态气候资源、空中云水资源等具有巨大的开发潜能,将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着巨大的经济、环保和生态价值。开展气候资源变化分析,评估气候资源的承载能力,合理开发、科学利用和有效保护气候资源,对促进晋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是构建和谐晋城的迫切需要。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很强的现实性作用,对国家安全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对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前瞻性作用。我市气象事业虽有了显著提高,但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综合气象观测体系尚未形成,不能满足提高气象预报预测准确率的需求;气象灾害应急服务能力不强,气象灾害预警发布体系不完善;精细化气象预报预测体系不健全,预报预测水平亟待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气象业务发展的科技支撑薄弱等,都严重影响着气象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因此,加快晋城气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二、新时期加快晋城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四)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气象的发展方向,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观测基础,提高预报预测水平,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气象现代化体系,不断提升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对晋城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与支撑能力,为构建经济发达、人民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新兴现代化城市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
(五)奋斗目标。到2010年,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系统、科技创新和教育培训系统,使晋城气象事业的整体实力达到全省气象部门的先进水平,达到全国气象部门的中上等水平,气象事业现代化水平接近全国先进水平;到2020年,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使我市气象事业的整体实力进入全国气象部门先进行列,若干领域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三、加强公共气象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六)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是我市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是气象和地球相关学科业务与科研的重要基础。要大力发展天基、空基、地基相结合,遥感遥测、自动化等观测设备有机组成的综合观测系统。重点建设阳城1个国家气象观测一级站;晋城、高平、陵川、沁水4个国家气象观测二级站;53个区域气象观测站。要不断完善观测项目,优化站网布局,逐步构建晋城“国家气候监测网”、“国家天气观测网”、“国家专业气象观测网”和“区域气象观测网”;大力加强我市713数字化天气雷达、自动气象站及雷电定位等监测网络系统建设,加强农村、重点林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等气象监测站网基础设施建设,将其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证其稳定可靠运行,不断提高综合气象观测能力和水平。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规划,做到统一布局、共同建设,重点加强中小尺度区域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提高区域灾害性天气的监测能力。
(七)推进气象信息共享系统建设。气象信息系统是我市基础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多轨道气象业务、科研和服务的重要平台。要加强我市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气象通信网络和气象信息收集、存储、分发系统,建立气象信息综合分析处理系统,提高信息的综合处理和应用能力;要充分发挥我市气象信息网络资源优势,实现观测数据共享。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气象观测数据的共享工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气象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提供和共享大气、水文、环境、生态等方面的数据信息。
(八)完善气象预报预测系统。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不断完善气象预报预测业务系统,努力提高气象预报预测水平。要加快我市气象预报预测精细化进程,加强精细化预报预测体系建设,重点强化短时临近天气预报业务系统建设,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警报和旱涝趋势气候预测。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重点支持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工程建设,切实加大对气象灾害发生机理、预测和防御等科学技术研究力度,为提高天气预报和气候预测能力提供科技支撑。
(九)建立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服务系统。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坚持避害与趋利并举,制定“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各级政府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构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重点强化气象灾害预报功能,切实加强气象灾害的监测、调查和影响评估的能力建设,增强对农林业病虫害、地质灾害、沙尘暴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和有毒有害气体、区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要切实加大对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十)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各级政府要把公共气象服务体系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进一步强化气象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公共气象服务的现代化进程。要通过改善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气象信息的需求,特别是要加强农村、社区和企业的气象服务。要积极拓展气象信息发布渠道,引导有关媒体、网络和通信运行企业积极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气象信息的播发工作,以气象警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报警报信息,切实扩大气象信息的公众覆盖面,加快建立畅通的气象信息服务渠道,着力提高公共气象服务的时效性。
四、发挥气象综合保障作用
(十一)强化农业气象服务工作。农业生产与天气、气候条件密切相关。要依靠科学,加强天气、气候、气候变化以及突发气象灾害对我市农业生产、粮食安全的影响研究及应对工作。要充分利用有利的气候条件,指导农业生产,科学调整种植结构,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服务,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要加快建设我市农业气象科技创新与应用体系,调整优化农业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和监测项目,加强气象卫星遥感技术的应用与开发工作,重点发展卫星遥感资料在农业产量、作物生长、土壤墒情、作物灌溉量、林牧业以及干旱影响等农业与生态气象中的应用技术开发。要建立粮食安全气象预警系统,进一步完善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评估和粮食产量预报业务,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发生趋势预报,切实减轻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重大损失。要加快农业气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农村气象预报警报网,大力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优质气象保障。
(十二)深化能源开发利用气象服务工作。建立煤炭气象监测预报服务体系,开展采矿区的气象监测,建立煤炭安全生产影响气象条件及相关灾害的预报、预警系统;完善电力气象监测,深化电厂、电网建设及其运行安全、节约能源、提高效益的气候分析、气象预测预报系统;加强水力发电气象监测预报,不断提高水电生产气象保障业务服务能力。
(十三)做好交通安全和旅游气象保障。加快公路、铁路等专业气象监测网和灾害预警系统建设,为运输、旅行等安全和应急救援提供气象保障与适时服务。建立旅游景点气象监测网和气象信息服务系统,深化旅游线路和景点气象环境预报服务,开展文物保护气候条件与对策研究,为有效保护文化遗产提供气象保障。
(十四)加强城市和公共卫生气象监测。建立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密气象观测站点,实现气象灾害的动态监测,及时发布城市气象灾害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建立气象与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对疾病发生规律、病理影响机理的综合研究,建立气象环境变化对疾病发生发展影响的业务服务系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十五)强化雷电防护与监测。各有关部门要重点支持雷电综合监测网建设。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加强雷电防护的有关管理,认真做好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指导、图纸审核、竣工验收和定期检测工作。要开展雷电预警预报服务,建立雷电灾害分析调查、技术鉴定、风险评估及雷电防护工程等业务服务体系。要加强雷电监测、预警预报、防护技术的科学研究。
五、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
(十六)做好气候资源的普查和规划利用工作。要认真做好全市气候资源的普查工作,对重点地区进行区域高分辨率普查,形成完整的气候资源数据库。在全市气候资源普查的基础上,重新进行全市气候资源的区划。要积极开展生态气象监测,开展生态环境状况的气象评估,大力开发和推广农业与生态气候资源应用新技术,为制订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十七)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要按照建立统一协调的指挥和作业体系、建设性能优良的设备设施的要求,编制“十一五”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建立完善以作业条件预报、作业指挥、效果评估为主要内容的人影综合业务系统,建设以数字化天气雷达为依托的火箭、高炮人影作业指挥中心,完善作业指挥通信网络;加强作业系统建设,提高作业科技含量。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加大作业力度,确保全年不间断作业。加强人工防雹工作,特别是加大对特色农业经济区的防护力度。建立应对扑灭森林火灾、严重空气污染、城市高温天气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机制。健全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
(十八)做好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的气象服务。气象主管机构要负责组建风力强度、太阳辐射监测网,对我市的风能、太阳能资源进行多层次的普查和评估,为全国制订和修订风能、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为风电场和太阳能电站勘察、选址提供技术支持,为风电场、太阳能电站的建设、运行、调度提供适时气象监测和预报服务。
(十九)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气候影响评价和气象灾害风险性评估纳入区域经济开发、城市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等规划。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等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避免和减少重要设施遭受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的影响,或对城市气候资源造成破坏而导致局部地区气象环境恶化,确保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六、切实加大对气象事业发展的政策扶持
(二十)加强气象法律法规宣传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气象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综合探测、气象服务技术、防雷减灾技术、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和气象技术装备为重点的气象标准体系。加强气象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气象法律意识。
(二十一)加强气象执法力度。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气象执法机构,加强气象执法监督,建立气象行政执法体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切实加强对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依法管理和规范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护、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信息发布等活动,严格禁止非法从事气象探测活动。要会同规划、建筑等部门,切实建立工程建设、区域开发等气象灾害风险性评估制度。要扎实做好气象行政审批工作,实现部门管理向社会管理的转变。
(二十二)加强统筹规划和管理。要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的原则,统筹编制和实施重要气象设施的建设与布局规划,推进气象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信息的有效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财政投资的总体效益。要进一步改进行业管理,通过建立协调机制,将各部门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的总体布局,由气象主管机构实行统一监督、指导。
(二十三)加快气象科技创新。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深化气象科技体制改革,构建气象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增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气象科技工作的领导,支持气象部门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开展气象科学研究,推行科学管理,普及气象文化;要将气象科技研发纳入同级科技计划,在实施科技计划中重视气象领域的科学研究,给予气象科研稳定的投入和支持;加强气象及相关领域的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在重大气象工程建设中,设立气象科技研发专项资金,切实加大对气象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的支持力度,加快气象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二十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投入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气象事业发展。坚持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把增强气象能力建设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气象工程和技术开发项目建设的投入力度,将相应的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要关心和支持气象部门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主要为地方服务的气象项目,地方财政要从经费上给予帮助和支持;要按有关规定认真解决好职工的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问题。
(二十五)抓好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使用、激励保障机制。认真制定气象人才培养规划,不断加大气象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投入力度,形成不同层次、满足不同需求的气象人才梯队。加强气象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提高教育培训能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气象科技教育,提高气象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二十六)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气象工作领导,将气象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规划,进一步细化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目标和要求,抓紧制定和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统筹安排,加强协作,努力促进气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晋城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