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07年纠风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两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07年纠风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两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市政办〔2007〕21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07年纠风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两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晋城市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和《晋城市2007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晋城市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市纪委二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2007年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 “教育、监督、纠正、惩处、预防”的职能,突出三个专项治理,加强四项工作,开展两大活动,既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又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创优发展环境、构建和谐晋城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任务目标

  (一)三个专项治理

  1、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要强化内部管理,加大落实力度、着眼源头治理,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一是督促卫生部门加强医院管理,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全面推行院务公开,严格规范医疗和收费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完善医疗服务评价体系,规范医院的收支管理,督促医疗机构改革不适当的经济激励机制,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

  二是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监管,严格落实价格政策,继续推行收费公示制、“一日清单制”、单病种限价、临床检验报告 “一单通”等制度,加强对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监管,对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实时监控。

  三是督促各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和全省统一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采购办法,积极探索实现医疗机构医药分离和推进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的有效途径,进一步遏制药品价格虚高,保证群众的基本用药。

  四是督促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要完善医疗保险的结算办法,切实加强对医保基金、医保结算、看病报销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纠正群众看病结算中的不正之风;要继续办好惠民济困医院和病房,开展送医送药下乡服务活动。

  五是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打击制售违法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法行医以及发布虚假医药广告等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回扣”以及乱收费等案件,维护良好的卫生服务环境。

  2、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要坚持“深化改革、落实政策、强化监督、不断规范”的工作方针,解决“上学难”问题。

  一是督促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一费制”和“一卡两明白”收费制度,推进实施教育收费公示制、校务公开制和“收支两条线”等规定,推进学校招生“阳光工程”,落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择校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30%,现有比例低的不得提高,并要逐年降低择校生比例和择校收费标准。全面落实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进一步清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服务性收费项目,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的,一律不得向学生收取。

  二是进一步加大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会同审计部门研究建立对政府教育经费拨付情况、中小学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收费行为的年度专项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建立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联合检查,形成整治合力。

  三是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逐步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的差距;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外来农民工子女采取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的收费政策,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进行接收,严禁公办学校假借办分校、实验校之名,以民办学校运行机制收费的行为,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办重点校、重点班;严禁以实验班等名义额外向学生收费。进一步引深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示范校”活动,总结和推广一批依法办学、勤俭办学、崇尚师德、收费规范的正面典型。

  四是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及借乱收费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严肃查处“校中校”或“一校两制”等形式的乱收费行为,坚决治理教辅材料过多过滥,向学生强行推销保险、有偿补课以及其它加重学生经济负担等问题。积极探索建立用制度防治乱收费、用机制减少乱收费、靠政策解决乱收费的长效机制。

  3、坚决治理公路“三乱”。要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出现反弹,确保全市公路基本无“三乱”。

  一是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加强对车辆通行费收支情况的严格监管。

  二是认真落实《关于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办法》,推行各级政府负总责、各涉路部门“一把手”对政府负责的责任制,确保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建立健全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易发公路“三乱” 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重点监控,坚决纠正以罚代纠、以罚代管、执法不规范等问题。

  四是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执法路”和“五星级文明站卡”活动,推行涉路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公路“三乱”。

  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公路“三乱”案件,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对屡纠屡犯、纵容包庇、失职渎职的部门要上追一级,严肃处理。

  (二)四项工作

  1、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围绕新农村建设,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一是加强对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及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对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认真解决农民土地承包权不落实、随意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违法违规征收征用农民土地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

  二是深入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要继续开展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对农业灌溉水电费、排涝排灌收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等的监管。

  三是督促落实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纠正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并加强对筹集资金、劳务和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管;要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规范管理,集中治理财务混乱村;开展对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乱收费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监管。

  四是全面清理核实乡村债务,摸清底数,锁定旧债、制止发生新债。进一步纠正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经济管理活动中的各种不规范行为,建立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的长效机制。乡(镇)政府不得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不得举债搞建设。对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乡村,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是督促落实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深入贯彻执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从严查处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办理户口和身份证等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坚决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坚决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不尊重农民意愿、盲目建设、强拆强建、强行要求农民出资出劳等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2、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要继续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建立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长效机制。要严肃查处政府公务人员私养“黑车”、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巩固出租汽车专项治理的成果。

  3、深化“三务”公开工作。

  一是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重点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要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依托《晋城在线》推进电子政务,提高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要全面推行公共事业部门办事公开制度,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交等行业要公开承诺,公布热线电话,坚持做到“五公开”(政策法规公开、岗位职责公开、办事程序公开、规章制度公开和收费标准公开)。

  二是村务公开。要突出财务公开和办事公开两个重点,大力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推进乡镇和基层站所建设便民服务中心。要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纳入公开的内容,督促县级政府编制村务公开目录。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

  三是厂务公开。要配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坚持“巩固、规范、深化、提高”的原则,全面推行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把企业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改制过程中的财务预决算、企业担保、大额资金使用、技术改造和设备购置、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物资采购供应、产品销售和盈亏、承包租赁以及国有资产转让等事项的公开,要严格规范、形成制度。

  4、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

  要继续严格规范所有报刊征订发行行为,严格执行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从严查处变相出版已停办报刊和摊派发行报刊等问题。

  (三)两大活动

  1、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政风建设的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各部门的监管和指导责任,切实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

  二是坚持全面评议与重点评议相结合,协调指导各级各部门集中开展民主评议。要把民主评议作为纠正和解决存在问题、推动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围绕“作风建设年”和“狠抓落实年”的安排部署,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大力创优发展环境。要围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推进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执法监督部门要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社会经济管理部门要做到便民服务、简化手续,在解决群众办事难上见成效;社会窗口服务行业要努力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是拓展评议范围,贴近基层群众。要把民主评议延伸到乡镇机关和基层站所,把办事公开纳入政风行风评议的范围,将评议结果向有关部门反馈。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联合监督平台的作用,实现各种媒体的互动。积极创新《行风大家谈》和《百姓热线・纠风台》两个栏目的形式,丰富评议内容,提高评议质量和效果,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的渠道。要加大督办落实和防治力度,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凡群众急需又有条件解决的合理诉求,限期予以解决;凡发现不正之风苗头,坚决防止蔓延成风;凡违背政府诚信、伤害群众感情、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特别是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对政府各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

  二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决取消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对可以合并的项目,一律予以合并。

  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和公开曝光。

  四是联系实际,建立和完善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

  三、落实措施

  (一)严格实行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发挥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治理公路“三乱”等部门联席会议协调工作机制的作用,对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目标,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把纠风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各部门、各行业要把纠风工作贯穿于业务管理和各项政策措施之中,制定纠风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做到业务工作延伸到哪里,纠风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并对纠风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把监督检查贯穿纠风工作的始终。各纠风专项治理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检查。要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检查与调研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问题。要注重对纠风专项治理难点和政策性问题的研究,善于从现象到本质,从个别到一般,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举一反三,指导全局。要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既要坚决纠正不正之风,严肃责任追究,提出整改意见,又要善于总结经验,用先进典型指导推动工作,突出监督检查实效。

  (三)坚持以查案促纠风。各级各部门要把查处案件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有力抓手,重视领导批办的案件线索,注意跟踪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的机制。要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行为,切实纠正破坏发展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进一步提高查办案件的效率,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受理、从快查处、按时办结、及时反馈。要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件,要在内部通报或在媒体上公开曝光。要注重发挥查处纠风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查处案件达到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完善机制、教育警示的目的。

  (四)积极探索源头治理。各级纠风部门要以改革统揽各项纠风工作,对上级已经出台的各项改革政策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以推动纠风专项治理、部门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深化。要结合实际,把纠风工作寓于各项政策措施和业务管理之中,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逐步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适时提出纠风工作新思路,推出纠风工作新举措,创造纠风工作新方法,不断破解阻碍纠风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晋城市2007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实  施  意  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二次全会及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与部署,现提出2007年全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

  一、评议的主要任务

  2007年,全市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构建和谐晋城的重要任务,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以及部门行业的业务工作相结合,以“端正政风行风、创优发展环境”为主题,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作风建设”和“狠抓落实”两大重点,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创优发展环境,努力为全市经济发展和广大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构建和谐晋城提供坚强保证。要按照“突出重点、抓出特点、形成特色、切实有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创新理念,注重评议工作的科学性;创新方法,注重评议工作的针对性;创新形式,注重评议工作的实效性;创新机制,注重评议工作的规范性。要在继承中发展,在完善中创新,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各参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反腐倡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努力实践“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服务人民”的宗旨,关心和解决群众的疾苦,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群众办实事,为人民谋福祉。要不断畅通评议渠道,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包括:工作纪律松弛,工作人员态度粗暴、生冷横硬,承诺不践诺,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办事不公开、暗箱操作,执法行为不规范、越权执法,乱收费、乱罚款,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落实解决、限时反馈,并报市评议办审核、备案;要定期对发生在本部门的政风行风问题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对易发、多发、复发问题的部位和环节,注重从制度上进行整改;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制度,从源头上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

  (二)大力创优发展环境

  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任务,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确保行政权力不被滥用。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实施办法》,认真落实“五项制度”(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超时默认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四个不准”(有令不行、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态度恶劣),大力倡导“五个零办事服务标准”(“零距离”指导、“零关系”办理、“零停留”办公、“零利益”服务、“零障碍”招商引资)。要不断创新理念和方式方法,优化政务环境,为管理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要根据部门职能,确定评议内容,进一步突出评议重点。(1)执法监督部门要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防止执法工作人员违法乱纪、以权谋私。(2)社会经济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从根本上解决滥用权力的问题。要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明确审批的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的责任,特别是对容易发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部位,要完善监管制度;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推行审批公开,实行“阳光”审批,深化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的随意性和暗箱操作。(3)社会窗口服务行业要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改进作风,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学校、医院、金融、通讯和供水、供电、供气、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监督,开展优质服务,促进经济发展,方便群众办事。

  要坚决查处破坏发展软环境的各种行为,主要包括: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培训、乱评比达标”等行为;擅自设立审批项目进行审批的;越权审批及借审批乱收费、搭车收费、指定购买商品、指定接受服务等行为;审批效能低下,吃拿卡要报等行为;涉及企业、百姓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重大事项不公开,严重影响软环境建设的行为。

  (三)规范评议工作机制

  按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十项规范》要求,各参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具体的评议方案,建立健全日常评议工作制度,完成各项日常评议工作;要坚持抓好本单位内部的评议工作,做到有情况、有记录、有处理、有整改、有报告,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记录和反映本部门的日常工作情况;市评议办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日常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评议工作督查制、重要情况报告制、热线投诉处理反馈制、工作动态通报制、正反典型奖惩制等制度,做到定期汇总、半年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评议工作方法

  (一)坚持纠评建相结合,开展内部评议活动

  1、夯实内部评议基础。根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十项规范》的要求,各参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三大活动:行风调查。通过走访服务对象、发放调查问卷,查找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并认真疏理、登记,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听证对话。对照公开承诺内容和行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确定评议对话主题,组织行政相对人、服务对象等进行现场听证对话,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现场答复群众的意见和问题,并进行政策宣传咨询。明察暗访。要组织行风监督员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有计划、有组织地在本系统开展行风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活动,每半年至少一次;每次检查完毕后,要及时汇总、分析、研究处理,并在10日内将检查情况(包括问题处理结果、整改措施)报市评议办。

  2、扎实开展基层民主评议。要推进评议向乡镇机关和基层站所延伸,把公开办事作为基层评议的重点,评议结果要向有关部门通报反馈。各参评部门要监督和指导本系统的基层民主评议活动,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对直接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基层单位和工作人员,要进行重点评议,实行严格监督。要积极组织开展系统内基层评议活动,实现市、县、乡三级联动,做到评下议上、以下促上、以上带下、上下互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二)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推进外部评议活动

  1、拓展新闻媒体联合监督。要以《行风大家谈》和《百姓热线・纠风台》栏目为平台,开展“评议下基层”活动,推动各种媒体的互联互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群众通过热线或现场评议反映的具体问题和困难,采取现场解答、督办落实、反馈答复等方式,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市广播电视局要确定专人负责,加强组织协调,保证人员、设备、技术落实到位,鼓励和支持创新,切实把《行风大家谈》和《百姓热线・纠风台》栏目,办成群众的贴心栏目。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参与评议栏目活动,认真落实反馈。对于市级以上主要媒体曝光的政风行风问题,有关部门要立即调查核实,作出答复,并限期向市评议办报告。

  2、广泛开展社会监督。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建立案件督办制度,对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来电以及《纠风网站》、上级转办等方式,反映的政风行风问题和案件,逐事逐项填写督办卡,限期落实解决,并向市评议办报送结果。

  3、组织开展专门监督。各级监察、纠风部门要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行为,切实纠正破坏发展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由市监委牵头,整合监督力量,定期研究、通报政风行风建设有关问题,加大对政风行风问题的查处力度;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充分调动法制、审计、人事、财政、统计等评议组成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要组织协调各纠风专项治理牵头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开展专题评议活动,以评议活动为抓手,促进落实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三、评议考核方法

  (一)考核指标

  对各参评部门的考核,主要包括“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创优发展环境”和“日常工作规范”三项指标,采取百分制考评,其中,“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占50%,“创优发展环境”占30%,日常工作占20%。

  (二)考核要点

  1、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求群众满意、成效明显。一是部门解决问题及时到位、社会效果好;二是整章建制,通过对存在问题的根源分析,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有效杜绝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

  2、创优发展环境,要求在体制机制制度方面有突破、有创新。在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实施办法》方面,要求结合部门行业职能,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措施新、办法实、有亮点、有特色、效果好。通过评议,要在解决群众办事难上见成效,实现执法规范有序、公正文明,管理科学严明、廉洁务实,办事简化手续、公开便民,服务优质高效、群众满意。

  3、日常工作规范,采取日常工作考评和年终工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以市评议办统计结果为依据。

  (三)计分办法

  1、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计分。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来确定满意度得分,本部门解决问题的数量指市本级、县级和基层站所三级解决问题的数量总和。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已解决问题数量
-----------------×100 = 满意度得分
内部评议问题数量+外部评议问题数量

  如不符合政策规定或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及时解决处理的,要书面说明情况,并向当事人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2、创优发展环境的计分。有具体制度、办法,社会效果明显的,计10分;主要做法在全市推广或表彰的(包括本市系统)加3分,在全省推广或表彰的(包括全省系统)加5分,在全国推广或表彰的(包括全国系统)加10分,基层工作可计入本系统成绩。

  3、日常工作规范的计分。按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十项规范》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阶段性工作和任务,未完成一项扣5分。

  4、扣分事项。本部门行业发生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

  (1)在解决问题过程中,态度粗暴、方法简单,或者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推诿扯皮,群众不满意的,每一件扣1分;

  (2)有制度不落实,应完善而未完善,监督不到位,敷衍应付,致使本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屡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扣2分;

  (3)对易发、多发、复发的问题,没有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进行整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扣3分。

  (4)本系统本单位发生严重的违纪违法或不正之风案件,有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追究的,分别扣3-5分。

  5、考核总分计算。

  本部门总分数=解决问题满意度得分×50%+创优环境总得分×30%+日常工作得分×20%-扣分。

  四、评议结果运用

  (一) 分类排队

  综合考核评价实行分类排队。分类的依据是,以全市参评部门行业年度通过外部评议及投诉渠道发现的政风行风问题的总数为基数,按各部门行业同期发现政风行风问题所占的比例,进行分类。具体计算公式是:

部门政风行风问题数量
---------------×100 % = 部门政风行风问题发生率
全市参评部门行风问题总数

  根据发生率的高低,把全市所有参评部门分为重点评议单位、自评单位、社会经济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社会窗口服务行业五个类型,每个类型根据综合考核得分多少排名。凡政风行风问题发生率排在全市参评部门前10名的,为年度重点评议单位,属于免评单位的,取消免评资格;排在后15名的,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其中,前5名确定为下年度免评单位,6-15名的为自评单位。其余的部门行业,根据职能和性质划分为社会经济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社会窗口服务行业。

  (二)奖惩运用

  1、评议先进单位确定。根据市评议领导组研究确定的奖励方案,依据综合考核分类排名情况,依次确定政风行风评议先进单位。受表彰的单位可根据年度公用经费结余情况,给予本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一次性物质奖励。

  2、评优评先运用。综合考核结果要在全市通报,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组织人事部门、省评议办报告,向全市和各参评部门行业的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作为考核参评部门行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和条件;对于群众满意度较低、工作不力的单位,建议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单位主要领导要做出公开承诺或表态;对连续两年群众满意度低、在分类排队中排在最后一名的单位,要和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各参评部门要把政风行风建设情况作为本单位、本系统年度工作考评(包括公务员考核)及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群众反映问题突出,又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取消评先资格。

  3、评选“双十佳”故事。对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民主评议,诚恳提出意见、建议或反映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利于部门行业改进作风,能够感动社会、震撼人心的,年终评选10件“最佳参与故事”;对各参评部门积极办理、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或为创优发展环境所办的实事、好事、感动的事,年终评选10件“最佳反馈故事”,分别予以表彰。

  五、评议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风建设是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负责同志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要加强本系统本部门领导干部廉洁教育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和廉洁从政教育,提高思想道德品质和整体素质,做到忠于职守、奉公守法、秉公用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加强内部监督检查,狠抓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坚决克服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的问题。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要严肃批评、追究责任、限期整改。各参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是促进政府部门和行业为基层、企业和社会服务,提高政府公信力,优化发展环境,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工作责任,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把民主评议作为纠正和解决问题、推动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对评议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从组织领导、人员、机构、车辆、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要认真聘请行风监督员,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各级评议办、纠风办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作为深化纠风工作的有力抓手,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不断创新评议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和方法,建立起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二)注重评议工作实效。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主线,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的全过程,边评边改,以评促纠,寓改于建;把评议的着力点放在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上,放在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上,放在有效解决本地、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制约经济发展的软环境治理上,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业绩取信于民。

  (三)坚持不断创新提高。随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深入推进,越来越涉及到体制机制制度等深层次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更加注重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发展思路,要始终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放到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中来把握,努力探求政风行风建设新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创新思路和评议方法,把政风行风评议同依法行政、廉政勤政、行政效能、优质服务、业务发展相结合,进一步建立完善评议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评议工作的实效性、规范性和科学性,以优良的作风和务实的行动推进全市的政风行风建设,为建设经济发达、人民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新型现代化城市做出贡献。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