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晋中市第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晋中市第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7]19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晋中市第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晋中市第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晋中市委、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2]8号文件精神,加快新时期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决定》(市发[2003]10号)精神,促进全市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协调发展,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增强全民健康素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为构建文化晋中、和谐晋中做出贡献,决定在2007年召开四年一届的晋中市第二届运动会。本届运动会的主题是:健康、向上、和谐、快乐,为确保市第二届运运动会顺利进行,现制定《竞赛规程总则》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晋中市人民政府
承办:晋中市体育局
协办:各有关社会团体赞助单位
二、竞赛时间与地点
2007年6月至10月在晋中市体育中心和有关县(区、市)举行。
三、 竞赛组别和项目设置
1、成人组:篮球(男)、乒乓球、中国象棋、武术、门球、拔河、羽毛球、大众广播操(团体)、健身秧歌(团体)、柔力球(团体)、台球、围棋、网球、竞技麻将、钓鱼等15项。
2、市直机关组:篮球(男、三人制)、乒乓球、中国象棋、足球(七人制)、羽毛球、拔河、广播操等7项。
3、中、小学生组:
中学生:田径、篮球、乒乓球、中国象棋、跆拳道等5项。
小学生:武术、乒乓球、中国象棋、田径全能、跆拳道等5项。
4、大中专院校组:田径、篮球、足球(七人制)、乒乓球、拔河、健身操等6项。
四、 参加单位
1、成人组:以各县(区、市)和晋中开发区管委会为单位组代表团参加。
2、市直机关组:以市直机关各单位(处级以上)组代表团参加。
3、中、小学生组:以各县(区、市)以高中、初中、小学生分别组队参加。
4、大、中专院校组:以驻晋中市各大、中专院校为单位组队参加。
5、要求各代表团参加各项目比赛服装统一。
五、 参赛运动员资格要求
⒈ 成人组:凡具有晋中市正式户口(身份证),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
⒉ 市直机关组:凡是市直(处级以上)单位正式干部职工(含离退休),并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
⒊ 中、小学生组:各县(区、市)在校中、小学生均可参加。
⒋ 大、中专院校组: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可报名参加。
⒌ 本届市运动会各组参赛运动员一律不得引进和外借。
⒍ 各组运动员均不得代表两个单位和跨项目参加比赛。
六、竞赛办法
⒈ 本届运动会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如各项竞赛规程与《晋中市第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发生矛盾时,执行竞赛规程总则;单项竞赛规程与《竞赛规则》发生矛盾时,执行《竞赛规程》。
⒉ 中、小学生组运动员不得参加成人组、市直机关组、大中专院校组项目的比赛。
⒊ 晋中市体校预科班的运动员(未办户口,招生手续)可代表输送学校参加中、小学生组比赛,但资格应符合有关项目竞赛规程要求。
⒋ 各县(区、市)、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参加成人组项目不得少于十项。篮球、门球、乒乓球、中国象棋、健身秧歌、拔河、大众广播操、武术八项目为各代表团必报参赛项目。
⒌ 市直机关组:乒乓球、中国象棋、广播操、拔河四项为必参加项目。
⒍ 中、小学生组必须分别参加不少于三项比赛。
⒎有关各组年龄等事宜,见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
七、计分办法
㈠ 成人组、市直机关组分别设代表团团体总分,金牌总数。
⒈ 双倍计分项目: 篮球(男)、拔河、门球、广播操、健身秧歌、柔力球六项为双倍计分和计奖牌。前六名依次计14、10、8、6、4、2分。
⒉ 成人组、市直机关组其它项目录取团体前六名。各单项前六名分别以7、5、4……1计分。
按照成人组、市直机关组各项目的成绩(得分)相加和金、银、铜牌相加分别排列各县(区、市)、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机关组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和金牌总数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团体总分相等,则以获得金牌多者列前。如金牌总数相等,则以获得银牌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㈡ 中、小学生组设团体总分,金牌总数。
1、 篮球项目前六名,双倍计分计牌。
2、 中、小学生组各项目分别录取团体前六名。单项录取前六名,得分以7.5……1计分。
以2007年中、小学生组竞赛项目成绩(得分)相加和金、银、铜牌相加分别排列各县(区、市)、晋中经济开发区团体总分、金牌总数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团体总分相等,则以获得金牌多者列前。如金牌总数相等,则以获得银牌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㈢大、中专院校(待定)。
八、录取名次办法
⒈ 团体名次及金牌名次。
⑴ 成人组、市直机关组:
根据各县(区、市)、晋中开发区代表团和市直机关各单位团体总分和金牌总数的排列,分别录取各代表团前六名。
⑵ 中、小学生组:
根据各县(区、市)、晋中开发区代表团团体总分、金牌总数排列分别录取各代表团前六名。
⒉ 个人单项名次:
各组、各单项分别录取个人前六名。如某单项报名参赛人数(队数)不足六人(含六人),递减一名录取。如某项报名不足3人(或3人),不进行比赛。
九、报名与报到
⒈ 成人组、市直机关组:
第一次报名在2007年4月底以前,只报参加项目和各县(区、市)、晋中开发区代表团组成人员。
第二次报名在各项比赛赛前一个月进行。
⒉ 中、小学生组:
各县(区、市)、晋中开发区按晋中市教育局、晋中市体育局年度体育竞赛计划和各项目竞赛规程执行。
十、 其它
⒈ 大会成立组织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条例执行。
⒉ 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评选办法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办法和要求执行。
⒊ 各参赛单位要严格执行《体育法》和国家体育总局、山西省体育局、晋中市体育局有关体育竞赛纪律规定,坚决打击弄虚作假等违犯体育道德的行为。